傍晚回去的时候,大伯一家早已吃完,连剩饭剩菜都没给叶云兄弟俩留,陈桂花翘着二郎腿,看到叶云进屋,理所当然就吩咐:


    “我们吃过了,你赶快将厨房的碗筷收拾下。对了,不准动厨房的五花肉,明天若是发现少了,有你们好看。”


    陈桂花的小女儿叶宝在一旁剔着牙,斜了一眼叶云,他是讨厌叶云的,小时候二叔夫妇还在那会,将叶云养得不错,当然,叶云本来就生得一副极好的模样,同龄的小伙伴都喜欢跟他玩,不喜欢跟自个玩。


    她那会就厌恶叶云那脸,真是活该,克死双亲,现在还不是沦落到做他们家奴仆。


    叶云应了声,拉着叶辰就到厨房忙收拾起来。洗着碗的时候,堂屋隐隐传来交谈声,原来是叶宝在央求陈桂花去说亲。


    “娘,我最近发现那容铮大变样,长得可俊了,你帮我去说亲吧。”乡野人间通常会在孩子十六岁起就相看人家,叶宝已经十八岁,他娘不舍得她,又觉得这乡村的汉子都配不上她宝贝女儿,还没替她说亲。


    叶宝长得一般,但因为这几年,有了叶云和叶辰两个仆人,几乎不用帮做地里家里的活,没有日晒雨淋的,所以人都长得比村里的姑娘哥儿白,所谓一白遮三丑。


    再加上他们一家从叶云家里霸占了三十两,有了闲钱,陈桂花也舍得给叶宝做新衣服,买新首饰,这样打扮起来,还似模似样,像镇子里的小姐,引得村里的汉子频频示好。


    但她看不上这些人,觉得都是泥腿子,长得又黑又丑,粗野无比。


    前些天,她碰到从镇子回来的容铮,发现他穿着藏青色的长衣,身体笔挺,肩宽腰窄,那模样本就顶顶好,配上这身高,气质那叫一个迷人,以前还读过书,这比镇子上的公子还好看,她一眼就瞧上了。


    “好看有个屁用,穷得揭不开锅,田地都被卖掉只剩三亩,只会喝酒。”陈桂花看着自家姑娘一脸春心,怒其不争。


    “他改变了很多,都不喝酒了,听说打猎还不错,有人看到他收获不少呢。我若是嫁过去,顿顿吃肉。当然,到时也少不得孝敬你跟爹呀。最重要的是,他爹娘都没了,嫁过去就能当家做主,那日子可自在啦。”


    叶宝这几天总想着容铮那脸,越想越喜欢,这是村里最俊的汉子,带出去倍有面。


    “打猎这行当那是靠运气吃饭,那多危险,一不小心遇到野兽,直接死了倒好,若是半死不活,他就成你的拖累,到时和离再嫁,可没第一次嫁人那么嫁得好。”


    见说服不了陈桂花,叶宝着急了:“我不管,我就要嫁给容铮,他长得比镇上公子好看得多,以后我们的孩子一定也好看。”


    “傻姑娘呀,你是我亲女儿,娘还能害你不成,一定会给你挑门好亲事的,对了,你哥哥认识镇子上的人,没准你能嫁去镇上。”


    叶宝可不傻,她可知道就她哥叶耀那怂样,不务正业,能认识什么镇子的好人家。每隔几个月就回家拿钱,娘还将他当宝贝,说什么都听。


    当然,她不会戳她娘的心窝子,要不然娘能翻脸。


    陈桂花见叶宝不说话,语重心长地安慰道,“宝儿呀,你年纪小,以后就知道了,钱比脸重要多了,那容铮打猎再好,也还是泥腿子,还是没多少田地的泥腿子。你嫁过去还得伺候他呢。娘将你养得白白净净,你可不能想不开,至少也得嫁地主家。”


    想起村里地主次子叶厚来过几次给叶宝送东西,便问道,“对啦,那叶厚是不是对你有意思?”


    叶厚,人如其名,长得那叫一个敦实肉厚。


    叶宝想起叶厚那比盆子都要大的脸,就略感不适,没兴趣地说:“我不喜欢。”


    ......


    叶云一边洗碗,一边听这两人的对话,心思飘忽:他觉得容铮自从变化后,整个人气质越来越好,抬头挺胸,丰神俊朗的。


    想起容铮神情认真说着喜欢自己,勾人的桃花眼中倒影着自己的样子,那一刻,他满眼都是自己。


    他还送好吃的东西给自己与弟弟,说要帮他们离开大伯家。自从爹娘去世,这四年多,寄人篱下的生活,让他看透了人情冷暖,终日遭骂挨打,让他和弟弟过得如履薄冰。


    从来,从来没人像容铮那样,对他们那么好了。


    这么好的人喜欢自己呢,叶云内心胀胀的,充满欣喜。


    但听到叶宝也喜欢,叶宝可是眼光很高的人,连她也想嫁给容铮呢!


    是呀,他变得好起来了,就会有很多人喜欢他的吧。想到这,叶云有点埋怨容铮长得太好,还被人惦记。于是心思一转,开始郁闷起来,更用力得搓洗碗筷。


    让你招惹人,让你招惹人.......


    碗筷,无辜遭殃!


    容铮,躺着中枪!


    “云哥哥,你怎么了?”叶辰正坐在矮凳上烧火,蒸他们晚饭的馒头,陈桂花他们今晚应该是吃肉了,所以连剩菜都不给留,但他已经习惯了。看到叶云用力地搓着碗筷,担忧的询问。


    被声音拉回发散的思绪,叶云才连忙减轻力度,若是搓坏了碗,陈桂花肯定找事,“没事,没事,马上就洗好了。小辰,饿了吗?”


    “有点。”


    “那我快些,你先将小桌摆好。”


    陈桂花是不让他们到堂屋桌子吃饭的,只让他们在灶房,摆个小桌吃,说他们会弄脏堂屋,实质就是嫌弃他们。


    他甩甩头,呼出一口气,自己竟然想容铮想得出神了。


    第12章 收获颇丰


    容铮天还没亮,就翻过一座大山,到了人迹罕至的野林,他一边四周观察以保持警惕,一边脚步放轻,谨慎前行。


    鸟鸣声不断,间或能听到野兽的吼叫,容铮走了大半天,没见到狐狸身影,只好靠着树坐下歇息。


    打猎虽然比侍弄田地来钱快,但也不是次次好运气,荒郊野岭,独自前行也挺不是滋味。


    “嘶嘶嘶”突然一阵极轻微的声音传来,容铮猛得睁开眼,发现一条小臂粗蛇在地上树叶掩盖下潜行而来,他马上抽出刀,一个跃起,在蛇吐着信子扑要过来时,将刀子直直插入蛇的七寸,一招毙命。


    “深山野岭,连蛇都那么大条。”


    第一天只打到了一条蛇,见天色已晚,他就在山洞燃起篝火,准备明天继续。


    第二天,在他耐心搜寻下,发现了一头红狐的踪迹,持续蹲守了足足一天,终于在第三天清晨终于用箭射杀了那只狡猾的红狐,因为追踪红狐,意外发现了一处深水潭,抓了两条野生甲鱼。


    进山三天多了,总的来说,收获颇丰——两条大甲鱼、一只红狐、一条蛇,不枉此行。容铮是在第四天凌晨借着月光返程的,天刚亮回到村子,刚好碰上村民。


    容铮还挺尴尬,连日来的风餐露宿,又不洗澡,身上臭烘烘的,不用想他都知道自己多邋遢狼狈。


    村民王大叔看到,主动跟容铮打招呼:“容铮打猎回来啦?好几天没见着你,这次进山还挺久呢。”


    容铮尽量离远村民王大叔几步,以免自己的味道熏到对方,“是呀,王大叔这么早上山砍柴呀?”


    “这不,上山多砍些柴火,好过冬。对啦,这次有什么收获?”那位王大叔抻着脖子往容铮背篓看,然后一惊,“喏,这红色的是红狐啊,多少年了,我都没见过村子里的猎户捕获过红狐,你小子厉害呀。”


    然后一番啧啧称赞,容铮不想耽搁太久,只好打断,“我这浑身臭烘烘,就先回去洗洗。”


    那位王叔本来还想再侃几句,奈何看容铮着急走,只能回“好的”。看着容铮远去的背影,低叹:“啧啧啧,想不到容铮以前一个读书人,打猎那么有本事的,那么快就能猎得珍贵的红狐,这可不得了,不得了。”


    正急着赶回去洗澡的容铮并不知道,他猎得红狐的消息从这个王大叔的嘴传出,到中午,已经传遍村子。


    安和村八卦情报站:


    “容铮那小子真有打猎天分,才两个月不到已经能猎到红狐了。”


    “红狐皮子可值钱了,估计能卖几十两。这可是咱们普通人家一年的收入呀。”


    “别羡慕了,红狐多难找呀,一般都遇见不到,何况狐狸天性狡猾,十分难抓住。”


    “天,人不但长得俊,还那么有本事呢!”


    “听村里猎户提起过,附近的山林已经没有狐狸出没了,他不会翻山深入野林吧?那边可是有老虎等凶兽。他爹不就是冒险去那边,才被猛兽咬死的吗。”


    “无论他是不是去了山那边,反正人家是收获满满。”


    “就是,他若是真深入人迹罕至的密林,还能活着回来,那更不得了呀,不得了。”


    “虽然容铮只有三亩田地,但他打猎的本事厉害着,让哥儿姑娘嫁过去也不错,沾着打猎的光,没准还能天天吃肉。”


    众人七嘴八舌,一些三姑六婶心里开始琢磨将自家哥儿姑娘嫁给容铮了,之前没心思,那是因为容铮没钱还喝酒。又觉得读书人瘦胳膊瘦腿做不了重活。


【www.dajux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