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唐辛辛之前提议过的咸蛋黄味道的,果然咸蛋黄就是大众主打口味,在厂里的好评率可谓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九点九。
这次新品试吃可把唐辛辛给吃美了,满心期待的面包厂上架新面包,到时候她一定会大量抢购的,因为唐辛辛虽然可以自己做面包,但是众所周知,烘焙其实是一种看着十分高雅,但实际上很累人的工作。
尤其是如果大批量的做一种口味的面包,那其实只不过是工作重复了一点,但如果要换不同的口味,那就需要不同的面团,不同的配比,不同的调馅......所以唐辛辛虽然自己会偶尔做一做,但是她认为有能够买的,那还是能买的最好。
不过厂里的面包虽然新口味做的不错,但是唐辛辛属意的其实更多的都是咸的口味,因为咸香的口味不需要那么多的黄油牛奶和淡奶油。
厂里的甜面包属实没什么特别好的材料,牛奶放的都少,更别说淡奶油奶酪之类的东西了。
这更让唐辛辛坚定了,等到一有机会,政策稍微有所松动,她就开一家烘焙店,招聘员工来帮她做面包的想法。
等到过两天,李兰娟果真把自行车觉得顺当了,她特意跑了一趟城里来接唐辛辛,因为当时在家里唐辛辛说过要和李兰娟一起去逛集。
两个人在集上开开心心的买了一堆东西。
唐好好也很开心,她的年纪小,这才刚过去不到一年,对于以前吃过苦的记忆就忘却的差不多了,在她的记忆里,自从姐姐高中毕完业之后,她就过得很开心,很幸福。
但依旧有一件让唐辛辛很震惊的事情,那就是她竟然在唐好好的头上发现了虱子。
这可是虱子啊!
唐辛辛一开始还以为是普通的小虫子呢,发现竟然真的是虱子后,给她吓了一大跳。
她上辈子和这辈子加起来也没见过这东西,准确来说,在上辈子,虱子跳蚤在她的记忆里都快绝种了。
发现唐好好的头上有虱子后,唐辛辛嗷的一声就跑走了,给李兰娟笑得不行。
“这怕啥呢?又咬不死人,等到回去拿热水还有你爹的酒洗一个头,再拿细梳子梳一梳就好了。”
“拿酒洗头?!”唐辛辛不可置信的问道。
这怎么能行呢。
于是唐辛辛回想了一下自己脑海中的医学知识,想出了在这个时代比较方便的两种方法。
“你回去拿百部草加水煮开,然后把好好的头发泡进去,泡个十五二十分钟后拿毛巾包起来,再包上个半天。”
“每天放学回来都这么做,差不多三四天之后虱子就都死完了。”
但是唐辛辛也突然意识到在这会虱子竟然还是很常见的一种虫子,只要班里有一个小孩子有,那么没过多久,所有孩子就都有了。
因为讲卫生的人在这会不是很多,像是唐辛辛刚穿来的时候,唐好好不也是半个多月都没有洗过头吗?
夏天的时候大家可能还注意一点,然后也因为凉快,所以会勤洗一下头,勤洗一下澡,哪怕冲冲凉也是好的,但怕就怕的是这会,万物复苏,气候温暖,但是大家的习惯还没有从冬天蜕变过来,于是依旧保持着冬天洗澡的频率,却因为气候逐渐生了虱子。
这让唐辛辛想到,她可以调配一种除虱子的药物。
不是为了售卖,单纯的就是想让身边的环境干净一些。
如果是为了赚钱,那当然难,不为了赚钱就简单了,直接把药方给柳雪阳,让她委派生产任务就好了。
唐辛辛非常愉快的把这个事情丢给了柳雪阳来办,自己带着集市上买来的东西回家了。
回家之后还分给了左右两边的邻居一些。
温秀越也回来了,不过唐辛辛原本准备问她冯慧文之前的事情,却在王红花那里看到冯慧文的举报答案后停止了。
她觉得没什么可问的了,她相信冯慧文不会杀人的。
这是她通过自己和冯慧文的相处得来的结果,人和人的相处最终还是要看心。
裴山冬当时都能斥责在背后说冯慧文闲话的人,她难道还要四处打听非官方档案记录的东西吗。
所以唐辛辛只是去找了温秀越,给她送了一点现在不好买的小吃。
“你尝尝这个炒焖子,是不是很香?”唐辛辛倚在门边,笑着问道。
温秀越今天不上班,在家里穿的很秀丽,她的脸长得本来就好,又会打扮,让唐辛辛来说,真真就像是后世的女演员在这个时代拍电视剧一样。
温秀越一开始还嫌弃唐辛辛带回来的小吃都颠碎了,但是尝了两口也点了点头,承认道:“味道是不错。”
不过比起小吃,她更关注的是这一看就是从外面打包来的食物,看来咱们省的风气确实比以前开放不少。
之前只是听别人说,但是在身边从来没有感觉过,大家都是该上班上班,该下班下班。
还是在这种多方人流聚集的情况下,才能更看出来变化。
“这个煎包也好吃。”唐辛辛才不是来和她谈政治的,只顾着推荐美味,“你说咱能做出来吗,我还挺想自己试试的。”
国营饭店也有卖煎包,但是卖的和这种生煎包不一样,这边的煎包属于水煎包,属于发面配上一点点的肉馅。
而今天买的生煎包就不同了,更类似于后世的小杨生煎,里边是带汤汁的,外面的皮煎的脆脆的,薄薄的。
温秀越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你都当主任了,天天脑子里面还就想着吃,真该让外面夸你的那些人看看。”
现在谁不说唐辛辛年少有为啊。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个多沉稳,多聪慧的人呢。
唐辛辛直接用一句话杀死比赛:“你就说你想不想吃吧。”
温秀越踌躇了半天,最后还是没有能违抗得了内心的真实想法:“你要是能做出来我就吃。”
唐辛辛对此表示鄙夷,这人想吃也就算了,还光想着要现成的。
温秀越恼羞成怒:“是你问我想不想吃的,你那什么表情啊!”
作者有话说:无
第102章
李兰娟哼着歌骑着她的新自行车从集市上离开。
唐辛辛猜的没错,她在这几天可谓是自行车不离手,见到一个人就要炫耀一下,整个人就像是回到了十六岁气血最足的那会,和别人说不完的话。
所以今天逛完集市了,她也没准备回家——不,其实也能算是回家,只不过是回娘家。
谁不想衣锦还乡,以前不回家是因为她过的不好,不方便回去也没脸回去,但是现在可就不一样了,她家大女儿有出息了。
最让人心动的机会就这么放在了李兰娟的面前。
一大早就从家里出发了,但李兰娟这会一点也不累,骑车骑的正起劲。
她家里孩子不算多,主要是养活的不算很多,父母一共生了五个孩子,就活了三个。
没办法,她出生的时候还好一些,但是再过了些年,家里就闹饥荒了。
姐姐比她大个四岁,所以为了活命,在十四岁的时候就嫁人了,说起来十分骇人听闻,但在那会其实还挺常见的。
而且这也是不得已下的办法,因为她的一个小妹和一个弟弟,就是因为年龄太小,扛不住饿,没能从饥荒里活下来。
如今五个孩子,除了李兰娟以外,就只剩下她的姐姐李兰婷,以及一个如今不在这个城市里生活的弟弟,李光柱。
李兰娟从小和姐姐的感情就好,而眼下剩下的弟弟是当时所有孩子里面最小的一个,和她们两个年龄差的大,弟弟两岁的时候,李兰娟就嫁人了,所以其实和这个弟弟她不是特别熟悉。
这个弟弟是李家的骄傲,因为读书好,李兰娟想要把孩子都供去念书的想法,不得不说,有一部分是因为她的弟弟就一直在念书,她不想让自己的孩子输给自己的弟弟。
现在也二十出头了,本来正是结婚的时候,但他不想在小乡村里面扎根一辈子,且运动风波刚开始的时候,原本正是他要考大学的时候,被耽误了学业,一气之下就拿了队里批的条子,去别的城市学技术去了。
因为交通不便,所以他并不经常回来,每年也就过年的时候会回来一趟,但是上一年的时候连过年都没回来,也不知道是出了什么事,李兰娟并不特别担心他,毕竟都那么大个人了,而且弟弟的形象在她的心里其实挺靠谱的。
反正他也总能寄信回来,只要信能寄到就说明人没事,回不回家就并不重要了。
至于姐姐李兰婷,两姐妹的感情很好,因为她们两个是家里的老大和老二,在她们出生之后,家里面一连五年都没有小孩子出生,所以在她们的童年就是两姐妹相伴着长大的。
不过姐姐出嫁的早,而嫁人之后,和家里的联系就不多了,李兰娟嫁到隔壁村之后,那更是难得见一面。
毕竟要是日子过得好了,大家见见面还能互相聊聊天,日子过得不好呢,见面尽是诉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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