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星在所有人看来,都是有些娇气的。


    但娇气归娇气,还是懂事的。


    不管是谁帮了她,她都会想办法还回来,除了有些粘着季言,其他的都挺好的。


    而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不就是你来我往的吗?


    话说,阮星真要和季言分手?


    知青们暗中观察。


    发现一早上,阮星一个多余的眼神都没有给季言。


    要是换做以前,她的目光除非必要,都不会离开她的‘季言哥哥’。


    现在连对着季言的侧脸,都是冷若冰霜的样子。


    不过因为人实在是长得太美,就连这样也别有一番风情。


    不过看来……


    阮星是来真的了。


    女知青们对视了一眼,都默契的低头吃了一口红薯。


    然后,惊讶出声。


    “哎,今天早上的红薯,怎么这么甜?”


    “是啊,我也觉得。”


    “这个马齿苋也好吃,一点也不苦,脆生生的。”


    有个嘴甜的男知青立马道:“一定是阮星的手艺好!”


    “是啊是啊,我们星星,不光长得美,手艺还一级棒!”有女知青出声附和。


    阮星:“……”


    可别!


    应该是木系异能的功劳。


    在她的记忆里,她可没什么厨艺,做这些都是依靠原主模糊的记忆,原主的厨艺也不好。


    但有一点奇怪,就是她做饭做的,莫名顺手就是了。


    因为莫名,所以阮星把它归结为木系异能。


    木系异能的事情,显然是不能说的。


    于是,阮星认真道:“一定是这红薯和马齿苋的品质好!我哪里来的厨艺。”


    知青们对其他人的家世,或多或少都是知道一些的。


    阮星原来是大资本家的女儿,家里有几十个用人侍候的那种。


    而之前的阮星,的确厨艺不好。


    于是,他们勉强相信了是红薯和马齿苋品质好。


    想着,以后要是天天都能吃到这样好品质的红薯和马齿苋就好了,那样干起活来都有奔头了!


    ·


    早饭吃完,阮星站起来准备和其他知青一起收拾碗筷,就见到有些人先站起来了。


    是季言。


    “阮阮,我们谈谈。”


    阮星皱眉,她张口正想说‘我们没什么好谈的’,便有女知青将她往外推了推,“你们谈吧,这里我们来收拾。”


    这女知青都看着季言盯了阮星一早上了,盯得她都有些不自在了。


    虽然分手了,也要好聚好散才行,不能影响了知青点的感情。


    见其他知青都开始收拾东西,他们也不好在这里挡着,阮星便主动往外面走。


    “你想谈什么?”


    在知青点外找了一块空地,阮星抱着手臂问对面季言。


    季言看着阮星的防备姿势,眸光暗了下,“阮阮,你昨天是不是知道我去哪里了?”


    阮星从记忆中扒拉出一段来。


    原主确实知道。


    因为江家的人来知青点找江筱玲没找到离开后,季言就出去了。


    原主的记忆里,这段时间,季言和江筱玲的关系不错。


    季言因为江筱玲的原因,都忽视她好几次了。


    季言见阮星不说话,就当阮星是默认了。


    见阮星这样,季言才微微放心了一些。


    他从小便知道阮星对他有占有欲。


    她光是看见他和别的女孩子站在一起,都会不高兴,闹别扭。


    这一次之所以这样严重,定是昨晚遇到泥石流委屈了。


    于是,他放软语气,“阮阮,你听我说,江筱玲一个女孩子在外面,我去找找是正常的,不然大雨天的,多不安全啊。”


    听季言这样说,阮星又有说的了。


    她似笑非笑的看着季言,道:“你是她什么人啊,这么不放心?她家是没有人了吗?她没回家她家里人不会找她吗?让你大雨夜去找了?”


    “是,你可以找。那让大家一起找,不是更有效率?你为什么一个人去找?是何居心,你自己清楚!”


    “我说过了,好聚好散,以后没事别单独找我说话了,我们之前没什么好说的了。”


    让她说,她对季言就不会有好话。


    而且,江筱玲是这本书的女主,那被江筱玲选中的季言,便是这本书的男主了。


    一本小说要写下去,就需要男女主之间、男女主身边不断出事,阮星表示,她一点也不希望自己被波及。


    她只想安静的做任务,不想有不必要的麻烦等着她去解决。


    阮星说完,便头也不回的走了。


    看着阮星那走回知青点的纤细背影,季言很不习惯。


    以往,他似乎很少看见阮星的背影。


    以往,他也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在阮星这里,会得到这样的对待。


    季言有些心慌。


    可是想到阮星方才的态度,季言又忍不住问自己。


    这样不是挺好吗?


    一辈子照顾一个娇气鬼,会很累的,这点他之前不就想到了?


    ·


    阮星回到知青点,让一个女知青帮她请一天假。


    那女知青应下后,又叮嘱道:“你确实要好好休息。”


    昨天晚上回来那张脸,惨白惨白的。


    今早看着,倒是多了一些血色。


    所以,要多休息才是!


    阮星感觉到女知青的善意,笑了下,“我已经没事了,今天想去医院看看昨晚救我的人,若是没有他,我昨晚就该没命了。”


    “你说的也对,我听昨晚送你回来的人说,救你的是支书家的儿子,是个军人来着。”那女知青道。


    “嗯,我知道了,谢谢。”


    见阮星道谢,那个被道谢的女知青豪爽的挥了下手,“哎,都是小事。我们先走了,不然上工该晚了,你自己路上小心点。”


    “好。”


    知青们几乎都是结伴走的,那女知青一走,知青点就几乎没什么人了。


    阮星进屋,找到原主的箱子。


    凭借着记忆,她从里面拿出来了三十六块八毛钱和一些票。


    这便是原主全部的家当了,是她被下方到农场的爹,想办法给她弄来的。


    阮星不是很了解这个时期,但也能想到在农场那种地方弄到钱和票有多么的不易。


    这应该是个很爱女儿的父亲。


    阮星从小便爱脑补,她现在脑海中已经有了一个辛苦的老父亲形象了。


    用了人家的身体,阮星觉得自己还是有义务替原主尽孝的。


    如果说知青点的环境是困难,那农场那环境就是恶劣了。


    阮星想着,她得为这个父亲做点什么。


    不过,这都要先推后几天了。


    她今天的主要任务,是去医院给林彦立用木系治腿。


    第119章 大佬被迫娶了娇气包知青(5)


    治疗这种事情,尽管有木系异能这样逆天的存在,也依旧是越快越好才对。


    这样想着,阮星带着那三十几块钱出门了。


    ·


    手中捏着三十几块钱,阮星心里想的却是那要花出去的一个亿!


    只能用一句话形容——路漫漫其修远兮。


    桃花村的地理位置还算优越,去到县城步行一个小时就到了。


    对别人来说,简简单单的步行一个小时,对阮星来说,却是不简单的。


    她已经走到脚底发烫,两次了。


    若不是有木系异能在,阮星觉得自己都不一定能走到县城去。


    主要是,这个身体太娇气了。


    不过这一点,阮星早上便知道了。


    早上做饭的时候,她这身体,稍微被撞一下,都疼得不行。


    到了县城之后,阮星没有第一时间去医院,而是去供销社花了十块钱和一张糖票,买了一大块红糖。


    在这个年代的乡下,红糖已经算是不错的补品了。


    拧着红糖去医院,在县医院门口又花钱买了一些水果,阮星才进医院。


    不过她这一趟,扑了个空。


    林彦立已经没有在县医院了。


    昨晚,他的长官知道他的腿在县医院没办法医治之后,便让人将林彦立转移到了省城的医院。


    相比于县城医院,省城的医院的医疗水平无疑是要高一些的。


    但经过专家会诊,得出的结论是依旧是无法医治林彦立的腿。


    对于这个结果,阮星并不惊讶。


    毕竟这是在剧情中,出现的事情。


    但医生治不了,她的木系异能可以啊。


    就这样,阮星去县城车站坐了去省城的车。


    这趟车,中间是要经过桃花村的。


    阮星坐在车上看着不远处的桃花村,有些说不出来的感觉。


    这个年代的人,相比于后世的人来说,真的辛苦。


    但这个年代,也有属于这个年代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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