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也包括你吗?”
沈霁骤然出声,打断了李宇的思绪,李宇很快意识到,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心跳变得有点快,他下意识点点头,用有点忐忑,又有点期待的目光望着他。
更像狗了。沈霁这样想着,好像只要他下一句说点什么,尾巴就能摇起来。
但真的非常可惜。
沈霁微微倾身,依旧用那一副温和的假面,对李宇一字一句轻声说道:“阿宇,我们是朋友。”
他微微蹙眉,好像有些烦恼,不解一样:“朋友之间,似乎不应该产生这种,错觉。”
错觉。沈霁把李宇眼中藏不住的爱慕,当作轻飘飘揭过的错觉。
李宇滚烫炙热的心脏,在这一刻,骤然被泼了一桶彻骨冰寒的冷水。
原本亮得晃眼的眼睛瞬间暗下去,蒙了一层薄薄的湿意,却还强撑着弯起眼尾,说:“……我知道。”
李宇现在应该庆幸,刚刚自己并没有说出“喜欢”,现在沈霁的一句足够委婉的拒绝,已经够他难堪的了。
可他偏偏就是一个愚蠢的,不长记性,不死心,死性不改。
他咬咬牙,鼓起勇气:“霁哥,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沈霁说可以。
于是他问:“你……你有喜欢过什么人吗?”
沈霁愣了下。
喜欢。这个词语真的非常陌生。
沈霁难得会为一个问题陷入迷茫,无言。
从小到大,喜欢过他的人有很多,数不清,爱他的脸,爱他的钱,爱他的第二性别。
可他喜欢过其他人吗?
没有。当然不可能会有。
沈霁从来没有过这种情感。
因为这个世界上,还并没有人能让挑剔,恶劣如沈霁这样的人,另眼相看,并献出真心。
可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问题出现的一瞬间,沈霁脑海里却忽然浮现出一个背影。
陌生的,熟悉的,曾经在梦里见过的,一个男生的背影。
晚夜,繁星,帐篷,交缠。
黏腻的热汗,痛苦的闷哼,潮湿的气味。
升腾,弥漫,裹挟,缠绕。
滚烫的亲吻,混乱的呼吸,躁动的心跳。
沈霁后脖颈处的腺体又开始隐隐作痛。
莫名其妙的这一秒,看不清脸,听不见声音,那个人越走越远,沈霁的心跳开始停悸,一阵猛烈的刺痛。
沈霁知道自己在这一场梦境中,在梦境外地一瞬间回想里,歇斯底里的喊着那个陌生人的名字。
可话到嘴边,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
什么都不存在。
思绪回转,沈霁虚空的视线虚虚落到眼巴巴等待着他答案的李宇身上。
微不可察的蹙眉。
在短暂的,有一点不算太多的走神的回想里,他再次确认了自己的答案,并没有。
“没有。”沈霁说。
李宇的眼睛重新亮了下。
沈霁知道,他是以为自己仍有可乘之机。
真可笑。
“但我想,我是只喜欢Omega的。”
都以为自己算什么东西呢。
作者有话说:
学长:?你说你喜欢O
那以前玩AA恋的我们算什么!
霁宝:(吐烟圈)忘了。
(无人在意的的角落)
鲤鱼:已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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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周的四连更结束啦!下周四见!
第13章 想发什么。
这顿饭吃得并不算太愉快,至少沈霁看着李宇那张失魂落魄,垂头丧气的脸,心里并没觉得多么痛快。
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是刚刚李宇提到的那个晦气问题,所联想到的荒唐梦境。
膈应,反胃,恶心。
就不该答应这顿多余的饭。
沈霁鼻息里还能嗅到衣服上被弄上油垢的黏腻气味。
最后实在忍无可忍,他甚至连以往的绅士风度都忘记,拿起手机匆匆扫了几眼,便借口家里有事,离开了。
李宇沉浸在自己的单向失恋里无法自拔,闻言也只是呆愣愣的点点头,说路上小心。
沈霁心里无端堵了一团火,闷得慌,车门关上,他冷脸踩着油门,一路车开得很快。
到家后第一件事,就是把那件衣服脱掉,阻隔贴也揭了下来,全都扔进垃圾桶,转身去了浴室。
这个月的第三瓶沐浴露又见了底,沈霁烦躁的闭上眼,任由花洒里冰凉的冷水往脸上拍。
他用力揉着白皙的皮肤,直到发红,感受到一阵刺痛才停手。
简单围了层浴袍,用吹风机吹了两下头发,沈霁直接去了卧室,掀开被子躺倒床上。
沈霁其实没什么午休的习惯,他的睡眠相对规律,一天只在晚上睡八个小时,天亮的时候是不会想到睡觉这种浪费时间的事的。
而现在,卧室的窗帘严密的遮挡着外面的阳光,房间瞬间陷入一片漆黑,如同深夜,不见一丝光亮。
沈霁半坐在床上,百无聊赖的翻动着手机里并不算多的软件。
果然都没什么意思,很枯燥。
他又翻日期,月初。
距离上一次收到那具青紫蓝兔尸体,已经过去了一个月。
沈霁蜷缩了手指,指腹发痒,心口跟着痒。
躁动不安的易感期已经过去了,这点无端莫名的烦躁,在此刻就显得很奇怪。
沈霁原本是刻意避着那个信息界面的,所有的软件来来回回打开又关上,就是不去点开。
但最后,指尖不自觉的停顿在屏幕上方,只差一点,就要点进去。
沈霁眉头轻蹙,眼底划过一抹挣扎,然而鬼使神差,还是点了进去。
你叫了我的名字。
界面的最后依旧停留在这句话,再没有过新的消息。
沈霁看着那个空白昵称,空白头像,眉头皱得更深了。
在得知神经病是裴忱之前,他享受着这种被人窥探,被人发现,被人视奸,而对对方却一无所知的隐秘的刺激。
沈霁其实并不好奇对方是谁,他只是需要借一个人的眼睛,一点点袒露出,沈霁自己都无法言说的真实的自己,以此作纾解。
对方是谁都可以,男女无所谓,阿猫阿狗都行,甚至可以不是一个人类,只是一具被解剖刀划开躯体的尸体。
沈霁需要发泄。
他的生活确实太无趣了,太枯燥了。
从小到大,循规蹈矩的扮演着天之骄子的角色,什么都要争抢最好的,要做最优秀的。
从投胎前就开始算计,要最好的出身,最顶尖的Alpha身份,要最出众的容貌,要最被人艳羡的一切。
什么都要争,什么都要抢。
可坦白讲,人生不过三万天,他今年二十四岁,已经什么都有了。
好的坏的。
好的,令人艳羡的一切,全部都是他被介绍时随口贴上的标签。
坏的,无法诉之于口,压抑在心底的施暴欲和阴暗面,他比任何人深刻。
他要所有人记得他的好。
可当所有人都因为他的好而仰视他,崇敬他,向往他时,沈霁又开始渴求有人发现他的坏,接受他的阴暗。
不,或许不能说是在这个时候开始的,还要更早。
大概要早到五岁,打碎一盏小夜灯,却撒谎,死不承认,煞有其事的说亲眼看到是那只向来温顺的小猫弄得。
大概要到十岁时,故意把爸爸那块十分贵重的手表藏起来,最后栽赃嫁祸给刚来不久的家教身上。
大概要到十五岁,妈妈养了十年,也陪了他十年的小猫猝然去世,妈妈伤心难过许多天,他却从始至终无动于衷,没流过一滴泪。
却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偷偷跑到别墅后院,将那只已经安葬好的猫重新挖了出来,双手颤抖,满眼兴奋的去触碰尸体的毛发。
这一切都被身后的管家尽收眼底。
爸爸妈妈于是也知道了,他们从小到大宠着养着的孩子,是个不正常的精神病——高功能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这是医院出具的确诊病例。
是刻在基因里的,没办法医治的。
撒谎成性,偷窃污蔑,冷血无情。
这就是他们的孩子。
千娇百宠的,引以为傲的,最优秀的,他们的孩子。
竟然是个精神病。
他们生气吗?当然。
失望吗?肯定。
心疼吗?也有的。
沈霁看到爸爸愁眉不展,妈妈掩面痛哭。
他怀疑自己有两颗心脏,一颗无动于衷,觉得他们莫名其妙。
一颗隐隐作痛,也想跟着父母的难过而流泪。
可这两颗心脏的背面,却是完全统一的情绪——兴奋。
原来优秀和好成绩,都不如他是个非正常人能带给人的情绪波动更大。
他考一百分,妈妈只是笑笑,夸他棒,可发现他的坏,妈妈却会用眼泪,用眼里藏不住的痛苦和心疼,太多太多情绪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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