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橘小说 > 现代言情 > 叔嫂文原配觉醒后 > 13、找人
    奉屏县,林府。


    “齐兄,你又在练字啊?”一身靛蓝锦袍的青年大步跨进书房,风风火火,声音爽朗清脆,带着几分惊讶和敬佩。


    书房里,齐序正站在书桌前用左手执笔,努力练字。桌子一边已经摆着厚厚一叠练完的宣纸。


    听到声音,他抬起头来,淡笑了一下,“离考试还有几天时间,再多——咳咳——”齐序话未说完,突然爆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


    林怀瑾急忙取过一旁的茶壶倒了杯水递给齐序,紧张地开口,“齐兄你没事吧。”


    齐序低着头摆摆手,咳过那一阵后,用左手接过林怀瑾手上的茶杯,饮了口润了下嗓子,才不甚在意道:“没什么大事。”在水里游了那么久,流了不知道多少血,能捡回一条命已经是侥幸了。


    他说完,又放下杯子,重新拿起毛笔开始继续练字。


    看着齐序脸上苍白到毫无血色,林怀瑾欲言又止,“齐兄,你——要不还是歇一会儿。你还年轻,错过这一届,也不过是等几年罢了。”


    齐序抬头朝他笑了下,“放心吧林兄,我心中有数。”说罢,他又低头继续练字。


    等?他等不了!他必须在今年的秋闱中举!


    这次有人要阻止他参加科举,谁知下次秋闱,对方还会不会再动手?


    反而是现在,他右手已废,左手放出风声骨折。那些人想必会以为,今年的考场,再也等不到齐序这个名字了。利用对方的疏忽,是他唯一的机会!


    更重要的是,两天前,他在力竭昏迷后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得了崔知白赏识,不仅手没有受伤,更是在乡试中高中案首!


    画面飞快流转,大哥齐望的遗物、五百两黄金的抚恤、一个模糊的上官身影……直到最后,他穿着状元红袍,骑着高头大马,长安城的欢呼声震耳欲聋。


    然后画面一转。铁蹄临城,宫门被破,新帝登基,崔知白引荐,他调任京畿县令,一路高升。直到回京履职被新帝私下召见,他才知晓当年齐望用命救下的那位上官,竟就是眼前这位九五之尊。


    那日他猛地从昏迷中惊醒,心跳快得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大哥死了,却给他留了一条通天大道!可这条路,必须在今年走通。错过这一届,等新帝登基时他还在夔州,那齐望的死,就真的只是五百两黄金了。


    “齐兄?齐兄?你在想什么?”


    林怀瑾的呼声将齐序从回忆中惊醒,他这才发现,笔尖上滴下来的墨在纸上晕开了重重一团。


    “方才又想到了前两天的事。”齐序将笔搁在一旁,抬手按了按眉心,嘴角扯出一抹极淡的笑。


    林怀瑾同情又钦佩地看着齐序吊在脖子上的右手,又看了看他绑着夹板的左手小臂。换做是他,遭此大难,他早就打道回府了。


    林怀瑾想劝他又心知没用,只能重重地叹了口气,“齐兄,你好好练吧。以你的才华,只要这次能上场,定能中举。我去吩咐厨房给你再炖点补品。”


    “林兄,不用——”


    齐序话音未落,林怀瑾已经风风火火地又冲了出去,见状,他也不再管这事,重新神情肃穆开始练字。


    离考试还有十天时间,他必须在十天中练会用左手写字。


    对齐序而言,这十天转瞬而过。


    十月十三日下午,赶在贡院关门前,齐序最后一个进了贡院。真正考试要第二日才开始,但考生们需要提前一晚进入贡院,入号舍领卷做好准备。


    十月天气不冷不热,对要在贡院号舍里住上三个晚上的考生们而言,这天气不算难熬。但对重伤未愈的齐序而言,却有些难熬。


    号舍狭小,不过三尺见方,两块木板是全部家当,白日是桌椅,夜里拼成床榻。别人还能勉强蜷身而卧,他因为双手有伤,既不能趴伏,也不敢侧压,只能倚着斑驳的墙壁,半坐半靠地捱过漫漫长夜。


    第二日,辰时不到,贡院深处敲响铜锣,衙役提着铜锣在各号舍巷道里边走边敲,确保所有学子都已清醒。


    辰时正,铜锣声停,有衙役捧着试题匣子,从巷道口一路分发下来。齐序忍着痛,用左手打开匣子取出里头薄薄的试题纸,因为兴奋,手微微发颤,连带着试卷也在颤动。今日便是他官运亨通,飞黄腾达的起点!


    对面号舍的学子动作快的,已经提笔蘸墨开始落笔写字。


    齐序深呼一口气,将砚台挪到左手边最顺手的位置,拿起笔落下第一个字。


    这一落笔,便是三日三夜。


    大胤朝的秋闱为期三天,第三日酉时结束考试。


    第三天傍晚,夕阳斜照进贡院的巷道,将号舍的影子拉得老长。


    酉时正,铜锣骤响,一声一声,回荡在贡院上空。


    “停笔——交卷——”


    巷道里传来衙役拖长的唱名声。有人长舒一口气,瘫坐在号舍里;有人还在匆匆写最后几笔,被衙役催促着收走试卷;也有人伏在案上,久久没有起身。


    巷道的尽头,贡院大门缓缓打开,考生们三三两两往外走。


    作为头几个出来的考生之一,林怀瑾已经在门口等很久了,也没见到齐序走出来。他开始急起来,暗自嘀咕,齐兄不会是考完晕倒在号舍了吧。


    “齐兄!”林怀瑾忽然眼睛一亮,三步并作两步,主动上前,热切地接过他左手拎着的东西,边一道往外走边说道:“齐兄,你怎么这么晚才出来。”


    在号舍里熬了三天四晚,吃不好睡不好,齐序面色蜡黄,脚步浮虚。他勉强淡笑了下,“收拾东西慢了。”


    林怀瑾凑近齐序,刚想开口,忽然顿住。一股淡淡的腐臭味从齐序身上传来。他往齐序伤口上一瞥,抬手拍了拍齐序肩膀,深深感慨道:“齐兄,你这三天是真不容易啊。好在终于熬过来了,以你的能力,这回肯定没问题。”


    林怀瑾对齐序信心十足,“要我说,这回案首肯定是你。”


    齐序脚步顿了下,想起写到最后几次摔落到地上的笔,以及如初学小儿般的字迹,眼皮微垂,遮住眼中一闪而过的晦涩,“人外有人,我只要榜上有名便足够了。”


    拿不到案首也没事,还有齐望给他留下的那条通天路。算来,齐望的死应该就在这几天了。


    “齐兄,你就是太谦虚了。”林怀瑾摇摇头,主动掀起马车帘子,“来来来齐兄快上车,考了三天真是累死了。齐兄,这几天你也好好歇歇,离放榜还有小半个月呢。”


    同一时间。


    倦鸟入林,落日西斜,金红的夕阳铺在昌河县外的官道上,将晚归几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宋长林一拉马嚼子,身下的马并到余勇身边,他朝前面骑在马上那道红色身影示意了下,压低声音,“余老大,你说表小姐到底想猎点啥?这都三天了,她还不腻吗?”


    余勇朝他瞥了眼,“问这么多干嘛。做好你该做的就是了。”


    宋长林讪笑一下,“我这不是想知道明天还出不出去吗?”这几天他们天天天不亮就出城,天黑了才回来,一路狂奔,周边几个县的山林都去了,他都累了,表小姐一个姑娘家竟然还不累。


    余勇一勒缰绳,朝前快跑几步,赶到颜稚予身边,“表小姐,我们明天还出去吗?”


    “去。”颜稚予脱口而出。


    余勇应下,刚打算回队伍中,又被颜稚予叫住。他见颜稚予微微低头,眉头紧皱,仿佛在犹豫什么。没多久,就见她长吐一口气,下定决心开口。


    “余叔,你让兄弟们今晚上收拾下东西,我们明晚要在外住一夜。”她叹了口气,“下个月就是娘的生辰,我还打算猎头紫狐做寿礼呢。”


    嘴上这么说着,颜稚予心里却在发愁:齐序他大哥到底在哪儿呀?


    梦里,齐望从军后第二年就跟了新上峰,为救上峰而死。这上峰不是别人,正是当朝新帝!


    齐望已死,新帝为报恩,只能恩泽齐望平日里最惦记的弟弟和妻子。


    要不是占了齐望的大便宜,齐序能升那么快?!


    这辈子,她偏偏就要救下齐望,让这个冤大头看清楚了,他心心念念的弟弟和妻子早就滚作一团了!但凡是个男人,知道亲弟弟和妻子联起手来背叛他,肯定对这两人恨之入骨!


    到那时……


    唉,按照梦里头齐序后来的调查来看,齐望应该就是这几天死在夔州大云县附近的,怎么就找不到呢?


    明月高悬,夔州三陵县已沉入深睡。长街上,只有打更人的梆子声远远传来,一下一下,声音悠长。距县城百里的巫岭里,却在黑夜中燃起一只只火把。


    一抹橘红火光在林间急速移动,几匹快马在林间奔驰,坐在马上的几人神情专注肃穆无声,只能听到马蹄踏过腐叶的闷响,和几个人粗重的喘息。


    身后,追兵的火把已经亮成了一串,像鬼火一样死死坠在他们身后。


    队伍最前的是个黑衣男子,忽明忽暗的火光映照下,只能看出他身量很高,坐在马上比身后人足足高出一个头,后面的七八名部下里,只有一人和他身高相近。他望了眼越来越近的追兵,当机立断,“换装!分头走。临江汇合。”


    几人翻身下马,以最快速度修整一番后,又重新上马。四匹马分成两队,领头男子带着一名下属往东,另一队拿着一支火把往西。


    密云遮天,没了火把,黑衣男子这边的速度慢下来,只能借着偶尔从叶缝里漏下来的月光,在林间磕磕绊绊地穿行。马蹄不时踩到枯枝,发出脆响,每一声都让人心惊。好在追兵也都被另一边引走了,那如鬼火般的光亮离他们越来越远。


    跟着黑衣男子的中年男子松了口气,“主子,这下应该安全了。”


    “没这么简单。”黑衣男子神情冷肃,“守铜矿的是百人屠刘钊。”


    果然,他们在林间逃亡没多久,就见身后远处又有幽幽火光亮起,并且朝着这个方向越来越近。


    中年男子额头上布满汗珠,声音因为紧张而沙哑,“主子,我去引开他们!”


    一抹清冷的月光透过缝隙落下来,照亮了黑衣男子那双寒星般的眸子以及嘴角的刀疤,他面容沉着,拒绝了部下的建议,“不用了。”


    话音未落,他双手已松开缰绳,仅凭双腿夹紧马腹稳住身形,从怀中摸出火折子,迎风一晃,火把噗得亮起,同时,他低喝一声,


    “走!”


    火把一亮,二人前进的速度一下子快起来,瞬间与身后追兵拉开一大截距离。但同时,两人也成了箭靶子。


    “放箭!”


    黑衣男子压低身子,带头调整前进方向,借着茂密的树枝,躲避身后如流星般密集的箭矢。


    眼看两人快要脱离追兵的射程,前方突然亮起一道道火光,串成一条火龙。追兵们不知何时竟然已经包抄到了前方!队伍最前,一个身形魁梧的中年男子骑在马上,手中大刀狰狞,正是百人屠刘钊!


    “把命留下!”他的声音像砂砾磨过铁皮。


    黑衣男子非但没有减速,反而一夹马肚加快速度,伴随一声清脆的“噌”声,腰间长刀快速出鞘,银白的刀身在火光下闪着刺骨的寒光!


    “驾!”


    马蹄腾空,他整个人像一支离弦的箭,直直朝刘钊冲去。


    刘钊瞳孔骤缩,见过不怕死的,没见过这样送死的。大刀横在身前,他低吼一声,迎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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