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不错,安安还是很有天赋的。”沈父表示赞同。


    这才几天啊!沈安安的厨艺就从下不了口,到现在的还算美味,看来以前是他们耽误她了,应该早点锻炼她。


    沈母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从她连连点头的动作就能看出她对沈安安今天这顿饭的满意。


    “姑姑,这个肉肉好好吃,你太厉害了。”大宝是个嘴甜的小孩,难得吃到这么好吃的肉,他也跟着赞美道。


    沈安安被他们夸得有点飘飘然。


    陆星河见她一副美美的样子,忍不住笑了,他眼神环顾了一下四周,见其余人都忙着吃饭,没有人注意到他。


    于是。陆星河慢慢的移动身体,悄悄的靠近坐在他旁边的沈安安,眼神一直留意沈父他们,而他脑袋凑近沈安安的耳边。


    “我也觉得安安的手艺特别好,很厉害。”


    沈安安被耳边的声音弄得痒痒的,转头一看,就看见陆星河离她很近,特别是那双充满深情的桃花眼,瞬间迷住了她的心神。


    好帅啊!


    “咳咳咳....吃饭。”沈安宏的打趣声一出,瞬间惊醒了对视的两人。


    沈安安和陆星河下意识转头看过去,就见桌上的人,除了小孩子大宝,都有点难为情的看着两人。


    沈大嫂更是翻了一个白眼,她觉得这两人特别腻歪,她都不是第一次见这场景了,还算是比沈父他们淡定。


    今天的这个兔子肉,她吃的也很满意,但是,一想到沈安安用了多少油,她就止不住的心疼,个败家子,然后看见沈家人这么夸沈安安,她更是觉得有点憋屈,放这么多油,能不好吃吗?


    沈安安看陆星河看呆了被抓包,本来还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但是看到沈父他们,比她还尴尬,她瞬间就觉得没啥了。


    正所谓,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至于陆星河,他脸皮厚,更是没有当回事。


    结果,两人都是淡定的吃饭,倒显得沈父他们大惊小怪。


    沈大嫂对此结果早有心理准备,毕竟当初那声“星河哥哥”可是把她雷得外焦里酥,但是当事人根本就没当回事,现在这样,小意思,沈大嫂表示,她接受能力早就提高了。


    吃过午饭,沈父几人休息一下之后,就去上工,然后沈安安也送走了陆星河,之后她慢悠悠的收拾完所有家务活,就回屋躺着睡个午觉。


    这天,沈安安在家无聊的待嫁,她如往常一样出去闲逛一下,结果却听见了一个八卦,还是知青点的一个八卦。


    沈安安来不及关心八卦的内容,就高兴于自己终于脱离了八卦中心。


    要知道,自从她来到这里之后,每次出门,那些无聊的人,说的都是她的八卦,现在终于有新的八卦能够让这些人遗忘她,沈安安能不高兴吗?


    她简直想要当面感谢这个让众人转移注意力的好人,可是这个好人是顾玉书和夏时音,沈安安觉得还是算了吧!


    书中男女主头上动土,她是不想活了,别到时又转移到她自己的身上,那才是倒霉死了。


    沈安安一直保持着好心情听完了八卦的整个过程,心里的开始那是止都止不住啊!


    果然,笑容不会消失,只会转移,现在就刚好转移到她脸上了。


    听说知青点今天早上,顾玉书和吴建树去山上捡柴的时候,遇见了夏时音刚好和村里的小姐妹们在挖野菜,突然,不知道哪里窜出来一头野猪,见人就撞,正要撞上夏时音的时候,顾玉书不顾危险救了她。


    野猪也被听到声音的村里人合伙打死,而顾玉书也英雄救美的光荣负伤,撞断腿了,众人忙把他送进医院,最后,腿没有什么大事,就是伤筋动骨一百天,可能需要休息几个月了。


    而红旗大队的夏队长,感谢顾玉书的见义勇为,亲自送了很多慰问品去了知青点,而夏时音也天天为顾玉书送饭,以表感谢。


    呵呵呵.....沈安安听到这个八卦,很是无语,这次的机会就是给男女主专门创造的机会,在这几个月的长期相处中,两人就正式定情。


    沈安安回忆了一下书中的情景,本来这次受伤的不是顾玉书一人,还有原身这个笨蛋。


    按照书中所写,原身和陆星河是解除了婚约的,然后,原身不顾父母脸面,不顾顾玉书的厌烦,也不顾村里人的嘲笑,照常跟在顾玉书的身后跑。


    这次上山,原身也去了,当时顾玉书为了保护夏时音,被野猪给撞了,但是,当时村里的人没有这次这么及时,就在野猪再一次撞向顾玉书的时候,是原身不顾自身安慰,替顾玉书挡了一下。


    后来的结果,可想而知,顾玉书成为了英雄,让所有村里人接受了他这个外来者,以后的生活,大家都给与他方便。


    而同样被野猪撞了的原身,像是被所有人遗忘了一样,在家瘫了几个月,除了家人,无人关心。


    就连替他挡了一下的顾玉书,也没有记得原身的恩德。


    所以,沈安安才会觉得原身真是笨的让人讨厌,和可怜。


    俗话说得好,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原身不把自己的家人当回事,让他们成为村里人的肆无忌惮开玩笑的对象,然后,顾玉书又绝情的对待原身。


    沈安安都不知道该说原身自讨苦吃,还是说她狼心狗肺。


    不过,不管他们都是什么样的人,沈安安都不感兴趣,她对他们都无感,只不过,这么有趣的八卦,让她迫切的想和陆星河分享。


    一直被人说闲话,她现在也想说说别人的闲话。


    于是,沈安安不在想其他,直接行动,按照原身的记忆去了陆星河所在的红星大队。


    她也想见见陆星河。


    红星大队和红旗大队相邻,就连一些土地都是连在一起的,原身虽然很少过去,但是路还是认识的。


    一路走来,很多人都在劳作,见到沈安安,和她差不多岁数的人都认识她,但是一些年长的人,都不认识她。


    两个大队很近,所以,小学都是同一个学校,和她岁数相同的人都是曾经一个学校读书的校友。


    “沈安安?你是来找陆星河的?”一个沈安安完全不熟的人问她。


    那人自然看出沈安安眼中的陌生,自然也是清楚这种情况,沈安安从小长得好,读书的时候,很多男孩子都默默的对她有意思,但是,沈安安聪明,一路上了高中。


    对于大多数都只勉强上过小学的人来说,自然清楚自己没有那个资格去肖想人家。


    不过,当红星大队的未婚男青年知道了,沈安安和陆星河定亲之后,很多人都后悔没有出手,沈安安连陆星河那个懒货都看得上,想必要求也不高,他们该试试的。


    沈安安不认识面前的这个男生,但是,从他口中听到陆星河的名字,让她不由自主的露出一个礼貌的笑容。


    “没错,我是来找星....陆星河的,你知道他家在哪里吗?”


    第16章


    那人被沈安安的笑容闪了一下,再次在心里感叹,陆星河真是走了狗屎运。


    “陆星河现在没有在家,这个时候应该在地里,我带你过去吧。”


    “好,谢谢你。”沈安安道了一声谢,就跟着走。


    陆星河现在肯定被陆父逼迫在地里上工,陆父是红星大队的队长,自然需要以身作则。


    陆星河这么个大男人每次干活都偷懒,陆父也不好给他安排其他的活,不然其他人也没有想和他组队的,不愿意平白分工分给他。


    所以,陆父都是安排陆星河去拔草,就是村里小孩子都能完成的工作。


    陆父的意思很简单,他就是杀鸡儆猴,他连自己儿子都赶出来上工了,他倒要看看村里其他的人,谁敢偷懒,所以其他大队肯能存在二流子,混混之类的不愿意劳作,但是红星大队,却不会存在有人干明目张胆的不上工。


    但是,陆星河又确实是干活不给力,没有人愿意和他搭伙,陆父就想了一个办法,让他去拔草,又轻松,工分又少,这样不会有人说闲话。


    但是,一个20岁的大男人,农活不行,和村里小孩抢工分,自然会让很多人都瞧不起的。


    陆星河自己倒没有觉得什么,累死累活在地里干一年,还没有他去黑市混一圈,赚的多,他对于这样没有多少回报的工作,没有多大兴趣。


    如果不是他爸非要让他以身作则,他就只想在家睡大觉。


    给沈安安带路的年轻人心里也在默默的吐槽陆星河的无能,还带了一点羡慕与嫉妒。


    别看陆星河的做派,村里的老人都看不上,但是,他们同辈的人,就没有一个不羡慕陆星河的。


    陆星河这人,真是会投胎,父母宠爱,哥嫂也不计较,能够无忧无虑,没有生活压力的活到20岁。


    这是让村里多少人都羡慕的存在。


    他们哪个不是早早的就上工补贴家用,年纪轻轻的就开始成为家里的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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