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啊,连相亲都好奇怪。
当天晚上,香克斯坐在阳台上,茫然地抓了抓头发。
就在这时,一朵樱花被风卷起,她从香克斯的鼻尖拂过,随后轻轻地落在了隔壁的阳台上。
“哎!”香克斯一拍脑袋,“差点把正事忘了。”
在确认花园里没有人,夏姆洛克的阳台上也没人后,他往栏杆上一撑,悄无声息地摸进了隔壁的阳台。
他拿出一根铁丝,三下五除二地将那扇紧锁的门给撬了开来。
“呼~”
落地窗被轻轻拉开,暗沉的窗帘随之扬起,尘封九年的灰尘轻盈地浮起,泛着粼粼的细光,朝着深蓝的夜空飘去。
月光顺着那一条狭窄的缝隙淌了进来,洒上了一条缎面礼服裙。
这是一条,婚纱。
香克斯愣在了窗边。
这条婚纱的款式十分简洁,但裁剪却处处考究,哪怕已经有些积灰泛黄,仍隐隐流转着珍珠般的光泽。
不知为何,香克斯就是下意识地觉得,
婚纱的主人,应当是一位纤细美丽的少女。
这条裙子被随意地扔在床沿,长长的裙摆拖在地上,它的旁边,歪歪扭扭地踢着一双缎面婚鞋。
床上铺着米白色的床单,一侧有着几道细细的褶皱,
香克斯仿佛能看见,一位盛装的新娘坐在床上,她匆匆踢掉鞋子,换掉婚纱,急急忙忙地离开了。
所以......
不会是加林这糟老头子强娶民女,然后新娘半路跑了吧......
难怪这房间锁得这么严实。
至于为什么不是夏姆洛克......
香克斯实在是不觉得以他那种眼高于顶的性格,会喜欢上什么人。
香克斯没有动那条裙子,他小心地侧过身,绕过了地上的鞋子,鞋面上的小花轻轻蹭过他的脚踝,让他有些痒痒的,仿佛被春天的风悄悄地挠了一下。
床的正前方是一张梳妆台,上面只放着一管口红与一支并蒂而生的花。
橙黄的花朵从同一根茎上分出,相互依偎,这支花早已干枯,然而他们的颜色却没有因为水分的流逝而暗淡,反而愈发浓艳。
香克斯悄悄地将抽屉衣橱一一打开,然而,除了寻常的首饰衣服外,什么也没找到。
很明显,这就是一间普通的,属于一个备受宠爱的女人的房间。
而这在玛丽乔亚,也不算什么稀罕事。
香克斯抿了抿唇,正打算离开的时候,一团黑影从落地窗的缝隙里钻了进来。
一阵寒芒在月光下闪过,香克斯只觉小腿一痛,夏姆洛克养的那只三头犬撞开了他,灵活地钻进了床底。
香克斯赶忙也趴了下来,伸手就要去拽那条狗。
三个毛茸茸的狗脖子上各自带着一个缀满了三角钉的皮质项圈,其中的一个尖角上挂着一滴血,这是刚刚他腿上被划出的血。
这三角钉歪歪扭扭的,项圈的边缘还有些毛刺,显然没有裁剪干净。
也不知道夏姆洛克这么讲究的人,为什么会给他的狗带这种又粗糙又会扎人的项圈......
床底下的三头犬不停地抛着一片地板,发出了一阵细碎的声响,香克斯也顾不得细想,赶忙从口袋里掏出一根他从厨房顺来的火腿肠。
他趴在床边,用气声喊道,“刻耳贝洛斯。”
然而,这条来自地狱的三头犬仍是和平日里一样,对他爱搭不理的,他完全无视了他以及那根火腿肠,只是警惕地瞄了一眼窗外,在确认没有人以后,继续锲而不舍地刨了起来。
他时刨时停,六只眼里满是人性化的紧张。
怎么这狗也变得鬼鬼祟祟的......
香克斯悄悄伸出手,朝着他的尾巴探去,就在这时,地板上传来一阵清脆的咔哒声。
香克斯的动作骤然一顿,他立即滑进了床底,凑到了三只狗头旁边。
哦豁,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这床底竟然藏着一个暗格,而里面,正放着一本厚厚的本子。
刻耳贝洛斯的六只眼睛瞬间亮了,他赶忙张开嘴,朝着本子叼去,就在这时,一只手狗口夺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本子揣进了兜里。
香克斯拿到本子以后,拽起狗尾巴就往阳台外跑。
刻耳贝洛斯被倒提着,不可置信地望着这个不讲武德的二脚兽,眼看自己被这个强盗拉到他的房间,胜利的果实即将被窃取时,刻耳贝洛斯当机立断,咬住了他的口袋,并对着门外大叫。
“哎!”香克斯慌忙伸出手,捏住了那只大叫的狗嘴,然而,刻耳贝洛斯仗着头多的优势,用另一只头再次大叫了起来。
“砰。”
他的房门被猛地推开,夏姆洛克站在门口,冷冷地望着他。
“刻耳贝洛斯怎么在你这里?”
刻耳贝洛斯仿佛找到了救星一样,一只头死死地咬着香克斯的口袋,另一只头疯狂摆头示意,最后一只头则是不停地眨着眼。
这着急的样子,感觉他下一秒就要说人话了。
就在夏姆洛克的目光变得越发不善的时候,香克斯突然,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根火腿肠。
“......”
夏姆洛克眼中的怀疑立即变成了一言难尽。
他嫌弃地把刻耳贝洛斯从香克斯的身上拽了下了,随后不顾尖叫得更嘹亮的三只脑袋,拖着他就往自己的房间走。
“砰!”
房门被重重地合上,刻耳贝洛斯的声音倏地消失......
“呵,跟我斗。”
香克斯得意地挑了挑眉。
他一屁股将自己摔到床上,随后将口袋里的本子掏了出来,放在了自己的身前。
他拿起床头柜上的一杯酒,就着火腿肠美滋滋地灌了一口。
随后,
轻轻地翻开了厚重的封面。
【海圆历1481年4月2日,晴。】
香克斯的目光倏地一顿,
这竟然,是一本日记。
第151章 (香克斯视角)葡萄与黄香蕉:遇到黄香蕉小姐的夏姆洛克,很幸运。
【我从小就知道,我有一个未婚妻。】
有些泛黄的纸页上,青涩的墨迹缓缓展开。
......什么玩意儿!?
香克斯被嘴里的火腿肠噎了一下,他梗着脖子,将这短短的一行字来来回回地看了十几遍后,才确认,自己没眼花。
这上面的字体歪七扭八的,还有好几个错别字,一看就是小孩写的。
而海圆历1488年......
香克斯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极其离谱却又非常合理的猜想。
这日记......不会是夏姆洛克的吧!?
一丝不是很道德的窥探感涌了上来,但考虑到自己现在的卧底任务,香克斯便将这丝负罪感抛诸脑后,心安理得地看了下去。
毕竟,这都是为了收集情报嘛。
【父亲告诉我,未婚妻就是只属于我的娃娃,可是我最讨厌娃娃了。
之前在某个宴会上,拓普曼家的那个丑东西和我说他也有个未婚妻,而他的那个娃娃,真难看。
不过父亲说,我的娃娃,是好看的。
而且明天,我就要见到她了。
真烦人,娃娃是女孩子玩的东西,就算她好看,我也一定要让她滚得远远的!!】
娃娃......
这人渣一般的形容立即给香克斯带来了一些来自玛丽乔亚的震撼。
而且看这宣言,香克斯十分担忧夏姆洛克会不会在第二天就把人家小女孩给揍了。
他的嘴角抽了抽,不由地对日记里的那位未婚妻产生了极大的同情。
香克斯灌了一大口酒,将卡在喉咙里的火腿肠咽下去后,翻到了下一页。
【海圆历1481年4月2日,晴。
我终于见到了我的娃娃。
她站在樱花树下,眼睛比葡萄还大,好白好小,比其他人的娃娃都要好看!
和父亲说的一样,她很可爱。
我很满意,只要她乖乖地听我的话,我就勉为其难地在学院里照顾她好了。
她听到以后,开心地笑了,并夸赞我想得很美,可是,她为什么要叫我小猫咪,我可不是这种弱得不堪一击的动物,这个词不好,她下次得改改。
她又叫我狗东西,真是的,都说了这种小动物不好,她得改。
不过她今天,摸我的头了呢。
她不停地摸着我的头,让我放手,她的手和她的人一样,软软的。】
不是......
人家女孩子应该说的是,“想得挺美啊,小猫咪......”“放开我,狗东西!”吧。
而且,那哪是摸你的头啊,分明是在揍你!
这诡异的叙述手法,让香克斯又被嘴里的酒给呛了。
他不可思议地将日记翻到了上一页,最后的那一行字写得又大又用力。
兄弟......你前一天不还要让人家滚远一点吗?
香克斯不停地咳嗽着,那张和夏姆洛克一样的脸嫌弃地皱成了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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