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脏话。”芬恩说。


    “你爸。”


    “我爸怎么了?”


    “你爸返老还童了。”


    芬恩这才转头去看。他看了大约三秒,然后从岩石上跳下去,跑到奥伦面前。


    两代金鬃雄狮面对面站着,一样的毛色,一样的眼睛。


    “爸爸?”芬恩的声音有点怀疑,“你是我爸吗?”


    奥伦点了点头。


    芬恩围着他爸转了三圈,像在验货。


    “你的腿好了,你的鬃毛长回来了,你的眼睛看清楚了。”


    雷夫趴在岩石上看着这一幕。


    【完了。老婆的注意力要从我身上转移到他爸身上了。】


    【你他妈能不能有点出息,那是他爸。】


    【他爸现在看起来比他大不了几岁。】


    雷夫:……


    确实。奥伦现在看起来不像十二岁。他看起来像六岁。鬃毛浓密,肌肉饱满,走路带风。


    如果不是雷夫知道他过去一年的经历,会以为这是一头正值壮年的雄狮,正准备去抢地盘、收小弟、生崽。


    雷夫从岩石上跳下来,走到奥伦面前,上下打量了一番。


    “你怎么做到的?”雷夫问。


    奥伦歪了歪头:“什么怎么做到?”


    “返老还童。吃了什么?还是用了什么秘方?”


    奥伦想了想,说了一个字:“肉。”


    “肉?”


    “斑马肉。疣猪肉。高角羚肉。你打回来的那些肉。每天吃,吃饱吃好,吃完睡睡醒吃。吃了两个月,就这样了。”


    雷夫的嘴巴张开了又合上。他想说“你这样显得我很亏”,但没说出口。


    因为他确实亏。这两个月他打猎打得快累成狗了。每天早出晚归,追斑马、堵疣猪、抄高角羚的近路,打完回来还要给奥伦把肉撕成小条。结果撕着撕着,把一头快死的老雄撕成了一头看起来比他还年轻的壮年雄。


    “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雷夫问。


    奥伦看着北边。荣耀石台地在那个方向,马库斯三兄弟在那个方向,他曾经统治了十年的领地也在那个方向。


    “跟你走。”奥伦说。


    “跟我走去哪?”


    “北边。”


    “北边有马库斯。”


    “嗯。”


    “还有他的狮群。”


    “嗯。”


    “你不恨他?”


    奥伦转头看着雷夫。金色的眼睛在阳光下像两颗烧红的炭。


    “恨。但恨没有用。打才有用。”


    雷夫的尾巴卷了一下。他终于知道芬恩的脾气是从哪来的了。


    是耳濡目染。芬恩小时候天天看着奥伦当狮王。后来奥伦被马库斯打败了,芬恩被驱逐了,那股劲被压了一年多。现在奥伦回来了,那股劲也跟着回来了。


    雷夫转头看向芬恩。芬恩正站在奥伦旁边,金色的眼睛看着北边,表情平静,但尾巴尖在微微颤抖。


    雷夫再转头看向克尔。克尔还趴在东边哨位上,但耳朵朝着他们的方向,显然在听。


    “行。”雷夫说,“北上。但不是现在。”


    “等什么?”奥伦问。


    “等我把最后一批猎物打完。南边还有一群高角羚,明天早上去收了。收完就走。”


    雷夫转身朝岩石台地走去。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回头看着奥伦。


    “你以后别跑了。你跑起来那个姿势,芬恩看了想哭。”


    奥伦愣了一下,转头看向芬恩。芬恩别过头,假装在看远处的金合欢树。但他的耳朵红了。金色上面的那层粉红,在晨光中格外明显。


    奥伦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用一种极轻的声音说了一句:“好。”


    只有芬恩听到了。


    ———


    六月第二周,南边的最后一群高角羚走了。


    一夜之间走的。头天傍晚雷夫还看到它们在河对岸吃草,第二天早上起来,河对岸空了。草还在,水还在,但高角羚不在了。地上全是蹄印,密密麻麻的,像有人用图钉在草地上扎了一整夜。


    克尔去南边巡逻了一圈,回来说河下游的鳄鱼也少了。大的走了,只留下几条小的在水里晒太阳。鳄鱼跟着鱼走,鱼跟着水走,水跟着雨走。雨在北边。鳄鱼也走了。


    雷夫站在河边看着自己的倒影。河水比他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浅了至少一半,河床两侧露出来的石头上面长了一层绿色的青苔,被太阳晒干了,变成了一层灰白色的硬壳。


    他的倒影在水面上晃来晃去,看着倒影里的自己,雷夫发现自己的肋骨也凸出来了。


    这两个月运动量太大。每天打猎,每天巡逻,每天教克尔打架,每天陪芬恩熬发情期。五岁的狮子,硬生生累出了六岁的沧桑。


    但他没有说。


    他转身走回岩石台地。


    芬恩正在把干草打包。他把干草堆在一起,然后用嘴叼着,一趟一趟地往北边的方向运。运了大约十趟,发现北边没有地方放,又运回来。运回来发现原来的位置已经被克尔趴了,又叼着干草站在中间,不知道该往哪放。


    雷夫看着这一幕,沉默了。


    “你在干嘛?”


    “打包行李。”芬恩嘴里叼着干草,声音含含糊糊的。


    “狮子不打包行李。”


    “那我们走了以后,我爸睡什么?”


    “北边有草。”


    “北边的草硬。”


    “你爸以前在枯骨荒原上连草都没得睡,不也活得好好的?”


    芬恩把干草吐出来,朝着雷夫呲了呲牙。


    “你再说一句我爸不好,我就把你的脑袋按进河里。”


    雷夫闭嘴了。


    芬恩重新把干草叼起来,继续站在中间,不知道该往哪放。克尔从东边站起来,走到芬恩面前,低头叼起一半干草,朝北边走去。


    芬恩愣了一下,然后叼起另一半,跟在克尔后面。两头狮子一前一后,穿过金合欢走廊,把干草运到了领地北界的狮子石旁边。


    那里有一棵金合欢树,树冠不大,但树下的草长得比别处高。克尔把干草放在树下,用爪子拍了拍,压平。芬恩把自己那半放在旁边,也用爪子拍了拍。


    克尔退后一步,看了看,又往前一步,用鼻子把左边那堆往右边推了推,让两堆靠得更近。


    “这样行吗?”克尔问。


    芬恩看了看,点了点头。


    克尔转身走回了岩石台地。


    芬恩站在原地,看着那两堆干草,看了很久。然后他低下头,从旁边叼了几根更软的草,铺在最上面。


    雷夫在远处看着这一切,没有说话。


    他在想两个多月前,克尔刚来的时候,连看芬恩一眼都要小心翼翼,生怕被雷夫误会。现在克尔直接帮芬恩铺床了。


    因为克尔终于搞明白了一件事——雷夫不会因为克尔靠近芬恩就发疯,雷夫只会因为克尔对芬恩有想法才发疯。


    克尔对芬恩没有想法。这一点雷夫两个月前就知道了。因为克尔看芬恩的眼神,和看奥伦的眼神是一样的。


    尊重,亲近。


    但不带任何“想要”的成分。


    第101章 北边雨林


    六月第三周,他们出发了。


    雷夫把出发分成了三批。第一批是克尔,走最前面探路。第二批是芬恩和奥伦,走中间保持速度。第三批是他自己,走最后面断后。


    “为什么我走前面?”克尔问。


    “因为你跑得快。”


    “为什么芬恩和奥伦走中间?”


    “因为他们需要互相照应。”


    “为什么你走最后?”


    “因为如果有东西从后面追上来,我能挡。”


    “谁会从后面追上来?”


    “鬣狗。”


    “鬣狗不是怕你吗?”


    “怕我,但不怕你们。因为我的睾酮水平比你们高,我的黑鬃在鬣狗眼里是顶级战力,鬣狗在后面看到我,就会知道我是狮群的首领。”


    克尔没有再问了。他转身朝北边走去,走了大约五十米,又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


    他在看那块被他趴了两个月的东边哨位。地面上的草被他的身体压出了一个浅浅的坑,坑的形状正好是一头狮子的轮廓。


    【再见】


    克尔转过身继续走。


    芬恩和奥伦并排走着。老雄狮的步伐稳健,左后腿着地的时候不再犹豫,每一步都踩得结结实实。芬恩走在他旁边,步伐和他保持一致。


    雷夫走在最后面。


    他没有回头。因为他知道,回头了就会舍不得。舍不得那条河,舍不得岩石台地上每一个被他和芬恩压出来的坑。


    所以他没回头。


    他们走了三天。


    第一天走的是草原。干裂的土地,枯黄的草。猎物很少,偶尔看到几只珍珠鸡在远处跑,克尔追了一次,没追上。珍珠鸡跑得比他快,而且会飞。


    虽然飞不高,但足够从克尔的嘴里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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