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锅出,倒是也不用另外准备主食了。


    就是为了让孩子们吃的开心点,时春晓还准备了小酥肉。


    孩子们果然是眼里完全看不到杀猪菜了,都奔着酥脆的小酥肉去了。


    王姐先坐了下来。


    第一口吃的血肠。


    春晓灌的血肠就是好吃,这里面的葱姜末很好地中和了猪血的腥味,而且淀粉和猪血的比例刚刚好。


    就连加进去的那点肥油,都叫这血肠起来更润了。


    好吃得很。


    王姐迫不及待吸溜了一口汤。


    鲜!


    这现杀的猪就是不一样。


    从前日子苦的时候,大家养了口膘肥体健的猪,这猪都是年关下杀的。


    猪下水留着自己家里吃。


    一年到头辛苦了一年,肚子里是什么油水也没有。


    难得杀口猪,这好的肉都是要拿去换钱的。


    也就是猪下水,不值钱,这才留下来自己吃。


    这东西腥味重,于是聪明的祖先们开始想怎么吃可以把这腥味给去了。


    葱姜大料自然是少不了的。


    只是没想到,这加入酸菜一起炖煮,居然是如此美味。


    猪下水就得趁着新鲜的时候吃。


    杀猪菜由此诞生。


    瞧着粗糙的食物,却叫王姐吃的停不下来。


    好吃的!


    “春晓,你做的这个血肠,太正了。”


    眼尖的王姐已经看到了那边屋檐下就挂了很多。


    刚刚和孙平还有于米莉也是有了革命战友的感情了。


    现在说起话来,王姐是一点不见外。


    “我不理,这个吧,我是要带走的,那屋檐下还有那么多,晒好了我来拿,哈哈。”


    她想要有新鲜的猪血来做这个血肠自然很是容易。


    可惜她灌的没那么好吃啊!


    春晓的这双手可真真是巧手,这可真是做什么,什么好吃。


    刚刚孙平还留了不少的五花肉出来呢,就想着给今天来的客人带回去的。


    主人家有这个心思,王姐自然也是义不容辞了。


    孙平却是回来还要把带过去的伙计都先给冲洗出来,这会刚刚把手擦干了,要坐下来吃饭。


    听王姐那么说,立刻大手一挥舞。


    “那是自然,除了这猪肉,猪血,猪肠。”


    “咱们也还有番薯,土豆,鸡蛋,还有菜园里的菜,可都得带点走。”


    “我们这自己种的,养的,那自然是比外面的好上许多,不打农药,都是天然的。”


    “还做了土豆粉,番薯粉,带回去做面做饼可香了。”


    孙平说起自己种的东西养的东西,那可真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这满满的都是他的骄傲。


    王姐开口要什么东西,那就是对他的东西的肯定。


    这就是同道中人。


    这时候他才看向眼前的这碗杀猪菜。


    还没进门呢,就闻到香味了。


    现在可算上见到了。


    这一大碗,里头的料可真足啊!


    猪肝,猪心,猪肺,猪大肠小肠,血肠,猪肉……


    这不就是猪开会吗?


    再看边上他媳妇和他妈妈,两个人吃的停不下来。


    就差把脸都埋在这碗里了。


    出钱就总听她们说春晓做的东西是如何如何好吃。


    他也馋了很久了。


    这会总算是吃上了。


    刚刚在外面忙活了那么久,回来他也没来得及先喝上口水。


    这会才发现自己是真的渴了,赶紧想先喝口汤缓解游戏。


    只是,这汤就这样润过了他的喉咙。


    也触及到了他的味蕾。


    好鲜美!!


    完全没有一丝腥气,还有满满的肉香。


    明明这不是专门炖煮的汤,但是真的是他长这么大以来,喝过的最鲜美的汤了。


    他一下子就把这汤给吸溜了好几口,根本停不下来。


    直到碗里已经没了汤,满满的都是料,这才有些遗憾的停了下来。


    好吧,他觉得自己还没喝够呢!


    真是人间美味啊!


    他一直都相信自己养的猪是全天下最好吃的。


    这村里吃过他养的猪的,那也是有口皆碑。


    这肉,白切好吃,炒好吃,炖也香。


    他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就是厨房小白来了,看到他这个肉,那都得立刻变成大厨。


    因为他做出来的,肯定也是好吃的。


    但是!


    他从来也没愿奢望过,自己养的猪居然可以好吃成这样。


    刚刚王姐喊着想要春晓做的血肠,这也充分引起了他的好奇心。


    于是在喝了汤的第一口,选择了血肠。


    外面的肠衣,用的就是猪肠,很有韧劲。


    里面的猪血很香,软糯糯的。


    这还是血肠?


    那他以前吃的算什么?


    天,他可真是对不起以前他养的猪啊!


    原来可以做的那么好吃的,那以前被他做成了那个样子,那些猪,可真是白死了!


    他不由地看了看春晓,又看了看王姐。


    这两位可真是猪的黑白无常了。


    王姐杀猪干脆利落,那才是对一头猪最大的尊重。


    时春晓把猪肉做出了至高无上的美味,这才是让这猪死得其所了


    孙平吃东西快,一阵风刮过似的就把这一碗都给呼啦啦吃完了。


    这粉条才是最好吃的,完全吸收了所有的精华。


    嗦粉的快乐,在这里展现地淋漓尽致。


    他突然就后悔自己之前怎么这么爱待在乡下了。


    他要是去城里,那这些好吃的,他不就早可以吃的了吗?


    慢!


    想到这里他突然发现了一个很严肃的问题,他不是从来都最喜欢乡下的生活的吗?


    无论是什么事情来了,都不能阻挡他想要留在乡下的步伐的。


    因为他全部的人生追求,就都在这里了。


    但是现在,他居然为了一口吃的,想要放弃他的理想和追求。


    难道其实他最爱的,是好吃的?


    但是这好像也不能怪他,谁叫时春晓做的东西,就是那么好吃呢!


    他也开始理解他老婆还有他妈妈了。


    就在想这些事情的时候,他吭哧吭哧又吃完了新的一碗。


    时春晓就这么看着孙平,去盛第三碗了。


    他们这用的可是鸡公碗,一个都挺大的呢!


    时春晓的第一碗都没吃完,而且,春晓觉得吃一碗半,她肯定就已经很饱了。


    孙平哥这,干农活果然是累啊,这卖的都是力气活。


    是需要多吃点。


    就在吃饭的时候,夕阳也快下山了。


    在这院子里,刚好可以看到漫天的彩霞。


    还有太阳快下山时,那一点点的金辉。


    好舒服又闲适的夜晚。


    吃完饭,孙平说什么也不让他们走。


    “我们这乡下,什么都缺,就吃不缺房子,不缺睡觉的地。”


    “不是早就说了,让你们带衣服过来嘛,在我们这过一夜,明天早上还有很多好玩的呢!”


    他转头就对着文馨和星兰说话。


    “明天早上我带你们去给菜园子浇水,你们去不去啊?!”


    “然后我们去捡鸡蛋。再去喂鸡,要不要?”


    “晚点叔叔还可以带你们去放风筝哦,那边有一个可大的广场了,风筝是叔叔自己做的,可好玩了,你要是有什么喜欢的造型,叔叔明天早上再把这给你做出来,新鲜做的要不要?”


    他每说一件事情,文馨和星兰的眼睛就像灯泡一样,一闪一闪的。


    听起来好有意思!


    听起来好好玩!


    都没做过的事情。


    风筝,自己的风筝。


    还是叔叔做的。


    小孩子哪里还记得今晚要回去?


    家里人也在这,待在这就和家似的。


    一听到这么说,心里都蠢蠢欲动。


    孙平还看了看万乐,知道万乐也舍不得小伙伴走,赶紧让女儿添一把火。


    “就是啦,文文,星兰,你们都在这,好不好?我们晚上可以一起睡觉,可以一起数星星。”


    她这话说完,文馨不厚道地笑了。


    “瞎说,你都数不明白,我才不要和你一起数星星呢!会被你带到沟里去的。”


    这话说完,万乐不满意了,直接上前就开始挠文馨痒痒了。


    琪琪倒是在哪都无所谓。


    这些她都体验过的,没想到孙平叔叔还看出来了。


    想把她们给留下来,都是找文文和星兰说话。


    但是她也好想留下来啊!


    “妈妈,爸爸,我们也在这住一晚上吧,现在回去,明天也没事干。”


    孙奶奶也出来帮嘴了:“就是啊,春晓,我就知道你们不愿意留下来,衣服我都准备好了,大家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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