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学习,游书朗抬头看着张晨,现在的他还没有前世的刻薄,脸上带着几分天真。


    “妈,我正好想跟你们说这件事。


    等开学之后,我想带小晨去市里读高中。”


    这话一出,张晨愣住了,沈岚也有些意外,脸上随即露出了为难的神色:


    “市里?


    好好的怎么突然想去市里?


    他现在这所普通高中虽然不算好,但离家近,也省事,再说市里上学花销大,咱们家的条件……”


    她话说到一半,眉头轻轻皱起,满是对钱的担忧。


    游书朗立刻看懂了母亲的顾虑,声音放得温和:


    “妈,钱的事您不用担心。


    这几年我跟着导师,在研究所里也攒下了些钱。


    再加上这个暑假我继续打工,挣的钱足够我和小晨的开销,不会给家里添负担。”


    沉默片刻,游书朗抬眼看向沈岚,目光坚定又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愧久:


    “妈,小晨在现在的学校,一直有人欺负他。


    他胆子小,从来不敢跟我们说,只会自己忍着。


    市里的学校教学好,管得更严,校风正规,没人认识他,同学大多专心读书,在那边能好好学习。”


    沈岚看着大儿子眼底从未有过的认真,再想想小晨日渐沉默的样子,心里一酸,再也说不出反对的话。


    “哥,我真的能去市里上学吗?”


    张晨小声问,眼里带着一丝期待。


    游书朗点点头,伸手轻轻揉了揉他的头:


    “能,哥会安排好。”


    沈岚看着眼前的两个孩子,眼眶发红,轻轻叹了口气:


    “你既然都想好了,妈听你的,但你也别太拼了,别把自己累垮了。”


    “我知道,妈。”游书朗应声,心里又暖又涩。


    前世的画面不受控制地在脑海里翻涌。


    当初他因为性取向被人发现,附近的小流氓天天堵他、打他、说最难听的话。


    一开始他默默忍受,可越退让,那些人就越得寸进尺。


    逼到绝境后他开始拼命反抗,打怕了那些人,他们不敢再直接对他下手,吗。


    却把所有的恶意都转向了性格软弱,不敢反抗的张晨。


    就是因为张晨一直被欺负、被针对,才酿成后来的惨剧。


    母亲去理论时在楼梯上被人推搡,重重摔下去,在医院再也没有醒过来。


    他知道,带小晨去市里读书,算不上最完美的办法。


    可这是他现在能想到的、唯一能让母亲彻底避开悲剧的路。


    吃过饭,沈岚神秘兮兮地把游书朗叫到一边,把一张银行卡塞到他手里,语气带着几分心疼:


    “小晨去市里上高中,肯定要花不少钱,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妈都懂。


    这一万块是咱们家全部的积蓄了,你拿着先用,不够再想办法,千万别自己硬扛。”


    游书朗知道这一万块是母亲起早贪黑、在菜市场风吹日晒一点点攒下来的,每一张都藏着不容易。


    但他没有推辞,收下了。


    他心里清楚,自己不可能一直靠打工和研究所的补贴撑着两个人的开销。


    想要尽快站稳脚跟,给母亲和弟弟安稳的生活,必须更快地攒下钱。


    这一万块再加上他自己攒的两万多,他打算拿去投进股市试一试。


    凭着上辈子的记忆,他清楚记得近期几支会大涨的股票,把钱投进去先赚一笔。


    游书朗握紧了手里的钱,抬眼看向沈岚:


    “谢谢妈,钱我先拿着。


    您放心,钱我会好好用,一定把小晨的事安排得妥妥当当,咱们家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安排好张晨,游书朗的心终于落了地,既然老天爷让他回到了现在,他能弥补上辈子的遗憾,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地活一次。


    吃过晚饭,游书朗躺回自己房间的床上。


    屋子里安安静静,他翻了个身,身边空荡荡的,没有熟悉的体温,也没有那个人的气息。


    早已经习惯了上辈子两人同床共枕。


    夜里翻身时能碰到的肩膀,清晨醒来时就近在眼前的脸。


    现在突然只剩自己一个人,连被窝都显得格外冷清。


    就这么一瞬间,铺天盖地的想念猛地涌了上来。


    他想樊霄了。


    而樊霄现在在哪?


    上一世他曾听樊霄提起,樊霄父亲是南瓦家族的族长。


    由于泰国本土市场逐渐趋于饱和,家族便计划向中国拓展业务。


    樊霄的母亲是中国人,正因这层渊源,十八岁的樊霄只身来到中国,进入海城育华高中读书。


    樊霄现在应该就住在育华高中附近的天悦府小区。


    游书朗打算明天去附近转转,看看能不能偶遇到樊霄。


    昨晚睡觉前他脑袋里乱七八糟想了很多,费了好大一番的努力才在这张床上睡着。


    醒来时,屋子里静悄悄的。母亲沈岚天不亮就去了菜市场忙活。


    张晨则抱着那本暑假作业,在院子里的石桌上写得格外认真——许是对市里的高中真的上了心。


    游书朗简单洗漱完毕,煮了粥,跟弟弟说好回学校后,便推门出了门。


    游书朗换了一身运动服,一身冷白肌肤,柔顺的发丝轻轻垂在额前。


    年轻饱满的皮肉,本就带着少年人的紧致与光泽,不必任何修饰,全是挡不住的青春洋溢。


    坐上公交车。


    看着公交车外的马路,熟悉又陌生的风景一帧帧往后退。


    十年的光阴仿佛被按下了快退键,那些早已模糊的店铺、路口,此刻都清晰得不像话。


    游书朗望着外面出神


    “游书朗?”一道女声在车厢后方响起。


    游书朗回过头。


    便看见了自己的大学同学慧慧,还有一直追在慧慧身后的张世成。


    要说他俩的事,游书朗再熟悉不过。


    上辈子大家经常聚在一起,慧慧和张世成兜兜转转最终也修成正果。


    如今骤然见到年轻时的他们,一个还在执着追求,一个尚未点头应允,对比之下,心头竟莫名涌上一阵物是人非的酸涩。


    张世成跟他在一个宿舍,长得高高瘦瘦,梳着当下流行发型,头发上抹的发胶多得能定型一整天。


    再加上篮球打得特别好,长得又有点小帅,在学校里向来不缺回头率。


    但因为他是本地人,暑假就回了家。


    还真是你呀,游子。”


    张世成一眼认出他,大步走过来,熟稔地拍了拍他游书朗的肩膀。


    “我刚还跟慧慧说,就是你,慧慧还说不是。


    你自己干什么去?


    游书朗目光轻轻扫过一旁的慧慧,依旧长得那么好看。


    长发柔顺,气质干净通透,明媚又不张扬,是所有人心里公认的校花。


    游书朗笑了笑:“全城深度游呢。


    不是都说,想真正了解一个城市,得先从挤公交车开始吗?”


    慧慧在旁边听得抿嘴直乐。


    张世成白了他一眼,说道:


    “快拉倒吧你,还在这文艺上了!”


    我表弟叫我去育华那边打篮球,一起啊。


    正好,我介绍几个年轻帅气的小男生给你认识!”


    他俩在一个宿舍住了好几年,对游书朗的性取向知根知底,所以开起玩笑来半点顾及也没有。


    游书朗也不恼,被他逗得轻笑一声,抬手轻轻推开他的胳膊:


    “少来,先说好啊,我可不是为了认识什么年轻小男生才去的。”


    “我就是闲着也是闲着,陪你们活动活动筋骨。


    顺便……看看某人的发胶,打球的时候到底乱不乱。”


    慧慧在一旁听得捂嘴直笑,张世成当即炸毛:


    “嘿你小子会不会说话!


    快走快走,到了球场我虐得你喊哥!”


    游书朗一听,发现刚好顺路。


    与其一个人漫无目的地瞎逛,倒不如跟着他们一起转转。


    下了车,三人便往裕华篮球场走去。


    刚一踏入场地,就看见一伙人正打得火热,游书朗落在后面,目光随意一扫,忽然定住——


    是樊霄。


    阳光斜斜打在那人身上,他五官硬朗深邃,面部线条流畅又分明,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反倒衬得眉眼愈发清俊。


    头发没有像上一世后来那样,梳成沉稳的大背头。


    而是自然垂落,软乎乎地覆在额前,一下子就显出少年人最干净、最青春洋溢的模样。


    比记忆里年轻太多,少了城府,多了青涩。


    只一眼,他确定这不是他的樊霄,他的樊霄没有回来。


    这是他上辈子深爱过、也同样深爱他的人。


    可如今,他就站在对方眼前,樊霄抬眼望过来时,眼底只有陌生,半点也不认得他。


    张世成在前面喊他:“游子,发什么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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