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橘小说 > 现代言情 > 重生之穷追不舍 > 第一百二十章 时光静好
    尽管有各种不适,季沫还是一大早就起来去了暖色系,诸笑离依旧不肯回诸家,但是已经被杜肖慧说通了,过年过节是要回去看看的。


    周一还有课,季沫先一步坐飞机去了A城,林惊宇一万个不放心却也拿他没法,季沫坚持要自己走,而林惊宇周一上午没有课,念及几个月没回家,所以在B市多呆了一天才回去。


    一切都回到原来的轨道,每天上课、下课,看舍友打打闹闹,偶尔去文学社开个会,写篇文章。


    风华公司已进入正轨,一世寂寞的噱头的确很吸引人没错,但是新来的作者也渐渐有了人气,写完一本书后,季沫封了笔。


    网上满是哀嚎声。


    卫然总说季沫少了点人气儿,平日总是淡淡的淡淡的,跟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似的,前一步还走在地上,仿佛下一步就能走进画卷里,只能远观。


    对此季沫只是笑笑而已,还没让他们见到以前的自己,那才叫做“只能远观”,不知是不是重生过来和他们呆的时间越长,自己的心态也变了许多。


    经常笑笑,会发火,会郁闷,会纠结,会伤心,会激动,会高兴,会生气……还有会害羞。


    这都是林惊宇的“功劳”,要不是他,估计季沫对人处世仍是冷冰冰的靠近一点就能冻死个人。


    有时候林惊宇巴不得季沫更冷一些呢!据卫然说,A大那个军训时敢于当着全校新生面前喊住季沫的女生一直在对季沫紧追不舍,上次闹的轰轰烈烈的全校都知道了!


    再冷漠些,再冷漠些,最好把那个女生冻成冰块这样她就不能追沫沫了!


    沫沫是我的,也只能是我的!


    季沫没什么变化,天气却日渐冷了下来,放寒假之前就已经下了好几场雪。


    大学考试担心挂科的人有很多,吕天辰却不在那个行列,寝室里有季沫在,拿书比划着把重点一圈笔记一背,及格算是没问题了。


    但是借笔记时却得到笔记被同系又同班的孙行傲给借去了,吕天辰只得哀怨地听季沫隔着房间门叙述边在本子上胡乱记着。


    卫然是学化学的,每次去实验室前都要换上他那件被硫酸盐酸烧了无数个洞洞的外套,他打算一直穿到天暖和时才脱。


    季沫很少喝酒,怕会胃疼,但是拗不过两个“寂寞”的舍友,每次和他们出去都要吃不少烧烤,喝不少啤酒……还好不醉。


    相比较而言,林惊宇和沈威就安生多了,C大计算机系的全都爱宅在寝室里玩电脑,反正又不会断网断电,只不过一听说哪里和英语系的美眉们有联谊,全部出动各种勾搭。


    对此林惊宇只是把季沫的照片掏出来亲一口,心想那群女生半根手指头都比不上自家沫沫的!


    沈威对林惊宇口中的“沫沫”媳妇十万个好奇,说,哎呀!咱们是兄弟,我连你媳妇长啥样都还不知道呢!还怕我抢走怎么着?


    抢走倒是不怕,怕的是沈威知道自己喜欢男的后,会不会带着有色眼镜看待自己?


    Lan时不时的攻击一下林惊宇的电脑,发现这孩子电脑防御越做越好,虽然攻击上太偏执,只是一味追求潜藏式攻击,出其不意的给对方来个打击。


    无论怎样,林惊宇这个孩子是个可雕琢的璞玉,总有一天他会拥有自己的天地。


    期末考试前一星期的那天晚上,季沫突然收到王潇晟发来的短信,说是有人组织了一个一高同学会,去的都是在A城上大学的一高同学,请季沫过去参加。


    见一见也行,季沫同意了。


    接到短信的不止一个人,林惊宇也接到了,知道季沫要去就更高兴了,因为两人已经近一个月都没见面,正好趁这次机会聚在一起,要么只能等到考试结束后了。


    街上五彩的霓虹灯衬的A城一片繁华,同学会的地点挑的离C大比较近,是个有名的火锅城,整个小饭店一楼都被包下来,门口还挂了个红色的横幅,夸张的地写了帅哥美女会,害得一高好多同学都以为自己找错地方了。


    不过到场的美女帅哥的确多,林惊宇没想到金静静也在这里,随即一想,同学会,她在这里再正常不过了。


    金静静看上去成熟许多,当年的马尾辫散了下来,披在肩上,本来就是美女,这样一披,顺便把男生的心也给收过去了。


    她和韩依繁都是A城某所大学的学生,平时就有来往,这次更是一起来的。


    韩依繁双颊红扑扑的,头发留长扎了两个淑女辫,羽绒袄一脱,白毛衣裹着的窈窕身材便展露出来,到场的男生有不少注意力都集中过去了。


    见到一班的熟人,王潇晟开朗的打招呼,顺带一提,这胖子如今叫瘦子还差不多,减肥成功后无论他怎样吃,再也吃不胖了,都说胖子减肥成功会变成小帅哥,王潇晟就是一个成功的案例。


    都是一高的老同学,很快就熟稔起来,人不算多,八人围成一桌围了三桌,点好菜和啤酒就热热闹闹的闹腾。


    人一多,空气又不流通,涮了几个丸子林惊宇就觉得有些头晕,于是放下筷子对一边的季沫说,媳妇,俺出去透透气。


    季沫淡定的回了一个字,滚。


    然后林惊宇挺欢快,挺圆润的滚了。


    外面天气很冷,天空发红,看上去要下雪的样子,要命的寒风呼呼地往衣服里钻,呼吸吐纳一会氧气,头也不疼了,腰也不算了,一口气能上五楼,嘿!


    林惊宇抖抖,搓了搓手准备折回去。


    没想到刚回头就看到一个披头散发的……金静静站在门口。


    金静静酸涩地开口问道:“林惊宇……你,当年为什么要和我分手?”


    沉默像撒了发酵粉一样在小饭店门口膨胀起来,隔着一层朦胧带有水蒸气的玻璃,饭店里同学们欢快的笑声遥远而不真实。


    良久,林惊宇比冬天还要冷的语气说:“因为从来没有喜欢过。”


    这句话比刀子还要锋利,直直地戳进金静静的心窝,往下滴血,偏偏不觉得疼。或许是疼到了极致,或许根本就没了感觉。


    这时,她却突然哭了出来,眼泪噼里啪啦的落下来,那些压抑在胸腔里的情绪全化作液体喷薄而出。


    林惊宇呆呆站在她对面,没有手忙脚乱,也没有更无情的转身就走,神情冷峻地从兜里掏出一张纸巾递给金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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