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橘小说 > 现代言情 > 重生之穷追不舍 > 第七十三章 我家小神初长成(上)
    夏天说变脸就变脸,刚才还热得跟蒸笼似的,转眼间又下起了瓢泼大雨,走在街上要是每个遮挡,不出两秒,准淋成一个落汤鸡。


    偏远的小镇交通极为不发达,一脚踩在路上满是泥泞,颠簸的公交车像跳大神一样胡蹦乱跳着,林惊宇觉得胃里翻江倒海。


    倒是那群扎了头巾的老大妈老大爷,淡定的很,人家不仅精神奕奕地讨论这讨论那,还有随身携带着一大堆从城里买来的东西。


    相比之下,林惊宇背了一个小背包颠三倒四地歪在座位上,发誓以后再也不来这样的地方了!


    到了目的地,先扶树吐了一阵子,感觉精神头好一点了才迈着小步子朝小镇里走。林惊宇傻眼了,什么盘山,望穿秋水也没望到一个小土丘,更别提什么山了!


    见路边一个赶马车的老大爷,林惊宇忙问:“大爷,您知道这里有个叫盘山的地方吗?”


    大爷一拉缰绳,刹住马车,问:“啥?你说哩啥?”


    林惊宇愣了一下,反应过来这个大爷是在问自己说的什么,于是放大声音,问:“有盘山这个地方吗?!”


    这回老大爷听懂了,他拿挂脖子上的毛巾擦擦汗,伸出手遥遥地指着一个方向,“往那儿去,得走二十里地。”


    一听还要走二十里地,林惊宇傻眼了,看太阳正好高高挂在头顶上,走二十里地估计走到天黑才能走到。


    老大爷“吧嗒吧嗒”吸着旱烟驾着马车走了,拉风无比。林惊宇看了半天的活马,突然觉得和图片上的不一样,从手机里翻出一只骡子的图片,对着远去的马的倩影一比划——卧槽!原来刚刚一直当成马的动物是骡子!


    要不是街道上还跑着小汽车小货车,真有种穿越到解放后的感觉,来这儿一趟真是涨知识了。


    摸摸咕噜咕噜乱叫的肚子,林惊宇决定先去吃点东西再说。


    这个偏僻的小镇就叫盘阳镇,按坐落在河流北处为“阳”,取盘山之名,得来这么一个名字。


    街边就有卖小吃的摊子,林惊宇挑了一家看起来比较干净卫生的地方,问老板有什么吃的。


    “凉粉凉皮凉面!”老板手起刀落,转眼间就切好一份凉皮,加上黄瓜丝面筋疙瘩,陈醋蒜汁辣椒油一拌……可以吃了。


    坐了那么长时间的车,林惊宇早就饿了,刚有点吃东西的欲望,于是点了一份凉皮狼吞虎咽吃下去,继续赶路。


    要不是,要不是为了找个师父至于大老远的从B市跑这里来受苦吗?!假期还长着呢,季沫又不在,只能来这里打发时间顺便学点东西了。


    看这个小镇连空调都很少见,林惊宇严重怀疑住在盘山上有没有网线,这还不算多重要,重要的是,看这种情况,盘山上通电都难。


    发现这个脾气古怪的人是一次偶然。林惊宇长时间玩电脑玩游戏,某天晚上突然电脑一卡,本来能赢结果被怪给一个大招秒杀了。


    一怒之下,林惊宇直接关了电脑电源。第一天如此,第二天晚上也是如此,明明电脑一点毛病都没有,为什么每天晚上都要卡一下?


    问了李凉才知道,原来自己的电脑被人家黑客当成肉鸡,晚上不知不觉被当成傀儡被操纵了。


    第一次遇见活的黑客,林惊宇激动了好半天,让李凉一步一步交自己怎么去破解,终于在他第十次抓肉鸡的空挡逮住了那人。


    紧接着就是无耻的拜师之路,要说林惊宇想要学这方面的东西,问李凉就可以,但是他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在偷偷学东西,这次逮住这人的蛛丝马迹就再也不肯放手了。


    ……于是他来到了盘山。


    夕阳西下,倦鸟归巢。


    林惊宇累的半死不活地扒拉在石阶上,深刻体会到“望山跑死马”的含义。眼看着山腰上的那间房子近在眼前,可爬了半天都还没爬到地方。


    终于在天刚刚擦黑时林惊宇爬到了门口,不仅从盘阳镇到盘山步行了二十里,从山地到山腰都能累死个人。


    林惊宇靠在木门的门框上,有气无力地拍门,“师父……师父您在吗?”


    屋里有灯,肯定有人,林惊宇还没拍第二下门就“吱呀”一声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不修边幅的大……叔?


    “木木?”大叔试探地问了一声,看眼前这少年怎么看也不像是能抓到自己行踪进行追查的人……至少有二三十岁以上,精通C语言和编程的人才有那么一点儿可能。


    如果说眼前这个少年正是前几天抓住自己的那个自称连C语言都没学过的“木木”,恐怕自己还真是捡到宝了,这个孩子绝对是可塑之材。


    “啊,我是!”听到这大叔叫出了自己的别称,疲软的几乎能倒在地上睡着的林惊宇立刻来了精神,俩眼瞪地滚圆看大叔。


    “你是lan?!”


    大叔呐呐地回应,“我是lan,进来吧小朋友。”


    终于见到真人的活黑客了!虽然从外在一点也看不出这个普通的大叔有多厉害,但是一看到屋里扔了一堆磨损老旧的坏键盘,林惊宇立刻就信了。


    屋里通电,有网络。


    大叔的屋子盖在半山腰,紧挨着的就是一个三角铁架子,林惊宇只记得那东西是电话公司用来接发信号的东西,站在那附近,手机信号满格。


    不知大叔怎么把电脑弄联网的,这次林惊宇来,肉疼地掏腰包买了台笔记本电脑,大叔告诉自己这里只有网络没有多余的电脑。


    到了木屋里才发觉这儿的环境可真不是一般的简陋,估计正合陶渊明的胃口,门口开了几块四方小地,里面种的有菜,菜地边缘扯几根绳子让黄瓜丝瓜藤顺着往上爬。


    还有贴着屋子种了圈向日葵,正开着花儿呢。


    进了大叔的房子以后才觉得外面天气真热,里面不仅有电脑电视,还有空调,现代化的设备和山下的盘阳镇搭不上一丝儿的边。


    “右边房间给你腾出来了,你暂时先住在这里,明天开始,我从最基本的教你。”大叔摸了把下巴的胡子,趿拉着拖鞋去了另一个房间。


    “大……lan,我还没吃晚饭呢!”林惊宇哭丧着脸,摸摸又瘪下去的肚子对前脚已经踏进房间的大叔说。


    大叔收回脚,指着角落里双开门的冰箱说:“里面有吃的,还有……叫我lan,我不叫大lan。”说罢自己进屋捣鼓电脑去了。


    林惊宇拉开冰箱门,里面的零食塞的满满当当的,另一侧还放了新鲜的水果蔬菜,不过明显的没怎么动过。


    “lan是不是‘懒’的谐音?总觉得这大叔很懒……”随便吃过一点东西,林惊宇开始了短暂而又苦逼的求学之路。


    翌日,一大早林惊宇就爬起来,满心欢喜地期待着这位神秘大叔会教自己点什么。


    哪知过了半晌也没见大叔起床,到中午吃饭的点儿都过了,他才慢腾腾地起床,瞟见趴在客厅地板上快要虚脱的林惊宇,惊诧莫名,“木木,你怎么了?”


    眼见大叔终于出来了,林惊宇忙从地板上爬起来,挠挠头,“没事!只是……不小心吃了自己做的饭。”


    大叔一副了然的表情,笑笑,“还活着就说明你的手艺比我还要好一点。”转身出门摘了只新鲜黄瓜洗净吃了,边嚼边对林惊宇说:“对于做菜,我只会糖拌西红柿,接下来的一个月你可要小心了……”


    “L……”


    Lan打断林惊宇的话,“冰箱里的菜不是我买的,只有零食才是。”


    “……其实我想说您还没刷牙。”


    大叔赶紧丢了黄瓜去刷牙,磨叽了半个小时才从洗手间里出来,摸着光洁的下巴,掐指算道:“已经有半个月没刮胡子了啊!今天才发现!”


    前一段不算什么,后一段才雷人!什么叫今天才发现?!林惊宇真心有种跪倒的赶脚……


    “来来来,木木小朋友,我们先谈谈什么叫做黑客。”


    大叔刮掉胡子的模样很帅,从他俊逸的外表来看,他再年轻一点绝对也是能迷倒万千少女的王子……


    咳,可惜他是技术宅,否则随便在华夏哪个软件公司当开发人员,又有钱又有帅气的外表,能勾走多少姑娘的芳心啊!


    大叔拉拉杂杂地扯了许多,从计算机发展史一直到华夏黑客几次反击,从英语ABC说到数学函数,再说到C语言版本……有的东西林惊宇知道,有的不知道。


    “你为什么想当黑客?你当黑客的目的是什么?如果你的爱人掉进水里和你面临信息泄露的危险,你,选择挽救哪个?”


    前两个问题比较正常,可后一个……不是“你老妈和你老婆掉进水里你先救哪个”的翻版吗?


    见林惊宇没有回答,lam皱眉,极为严肃,“如果你没有明确你的想法,我劝你还是不要学了,即使你啊天份不错。”


    为什么想当黑客?只是想选择自己喜欢的东西作为一技之长?不,更重要的是——“我想和他并肩站在同一高度。”


    “为了有实力把他娶回家!”


    “当然选择爱人了!”


    “‘她’是谁?”对于林惊宇的答案,大叔不甚满意,倒也凑合了,只不过对林惊宇口中的“她”感到好奇。


    林惊宇涨红了脸,“不告诉你!”


    他,当然是季沫了!林惊宇是不会说出口的。想要不顾季家的势力和季沫在一起,除非你的实力能一手遮半边天才能撼动。


    没有最快的捷径,只有最辛勤的学习方能抵达成功的彼岸,不怕季家势大,现在慢慢进步,总有一天会超越神话!


    现在羽翼未满的雏鹰,他日必展翅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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