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十年代,它会出现在家庭,工地,田间地头,或者各个单位中,有时候也会用在发放奖状时,充当奖品功能。


    随着时代发展,这种昙花一现的大茶缸很快成为了时代特色,被渐渐淘汰。


    但柳意上大学的时候,它倒是又流行过一阵,这时候大家也不说它“土”了,反而觉得拿着八十年代的大茶缸很有一种好玩感,商家也很会潮流结合,往上面印的字都是一些好玩的梗。


    印字足够好玩,价格又便宜到很适合贫穷大学生的钱包,这种杯子一度成为了学生们的流行。


    那阵子,宿舍里处处都是白底红字的陶瓷杯,时而看见有人拿着“全村的希望”,时而又能看见“抬杠运动员”,桌上摆着“领导专用”和“熬夜达人”。


    但在现代便宜无比,几块钱就能买到的一个杯子,想要造出来,却不知道花费了多少窑厂师傅和窑头陶工多少脑细胞。


    没办法,时代鸿沟在这。


    也就是柳意能开挂,实在是技术达不到的地方,咬咬牙花钱去系统里买的设备也就行了。


    实际上就算她能开挂,能做出这些陶瓷来,也是因为如今柳州在她手里,所有柳州的窑工听她指挥,要不然凭她自己折腾,虽说未必折腾不出来,但也绝对称得上是费时又费力。


    如今好了,她只需要给一个方向,以及丢下去各种资料,自有一群人掉一堆头发的去研究。


    这杯子还只是附带,最要紧的,是技术提升之后能够制造出来的各种陶瓷器物。


    大安朝的陶瓷技术很一般,只能说是刚起初阶段,但氏族们已经表达出了对陶瓷的偏爱。


    那些打造的小巧精致,漂漂亮亮的陶瓷,是柳意想好了送去南方氏族那边赚钱的。


    但因为柳意提过一嘴这大茶缸,第一批按照她印象中的茶缸制作出来之后,立刻就被窑厂那边送到了她这。


    柳意倒是没对图案提什么意见,她单纯喜欢这茶缸的保温功能,虽然比不上双层不锈钢结构的水杯保温,但在古代已经很够用了。


    虽说如今已是初春,但在北地,三月的天还是有些寒冷的。


    在这样的天气下,可以捧着一个陶瓷大茶缸暖烘烘的喝上一些温水,幸福感直接爆表好吗?


    而且,它也不光是靠着漂亮的外表赚那些氏族的钱。


    陶瓷的用处可多了去了,下到家具用品,锅碗瓢盆,中到电子元件,医疗领域的人工骨骼,上到热保护系统,发动机部件等等等等。


    到了古代才能清晰意识到,在现代时习以为常的各种生活用品,都涉及到了各类科技加成。


    比如现在,要是不烧个陶瓷玻璃什么的,柳意连实验室的器皿都配不齐。


    她问:“之前提过的,一旦陶瓷技术成熟,就尝试着制作各种实验室器皿,那边进行的怎么样了?”


    王若清一个磕巴都不打的当即回道:“窑厂在制作了,但关于器皿的形状和尺寸精度可能还需要一些时间来攻克,密度与强度还在实验中。”


    柳意点头:“这事虽然要抓紧,但也不要为了快速完成任务放低质量,事是办不完的,宁愿制作的时间再长一些也要保障质量。”


    王若清:“是,我会向第一窑厂的吴厂长转达您的意思。”


    这头柳意继续忙碌,没再去想周将军的事。


    那头周老将军却是一个头两个大。


    “你们说,是不是柳意在那左清明身上吃到了甜头,来我们这故技重施了?”


    周老将军今年五十有六,早年东奔西跑的四处打仗落了病根,如今身子骨并不如何好,头发花白,平日里若是不穿盔甲,看上去与一个普通花甲老人没什么不同。


    不等下属们回答,他自己先摇头:


    “不对,不对,那马勇的家人早早便在灵州了,那时候柳意可还没出现呢。”


    下属们便纷纷安慰:“恐怕是事有凑巧罢了,就算是柳州牧要做筏子,也不至于拿自己手下大将的家眷做。”


    “正是,应当就是个巧合。”


    周老将军的理智告诉他:没错,就是个巧合。


    情感告诉他:不行,还是要万事小心。


    比起灵州其他人,他是第一个敏锐觉察到柳意“无害鲁莽”外表下藏着什么的。


    这世道,不知道生出了多少军阀,可大多数人都只是在盲目的抢地盘,增加手中兵的人数而已。


    之前周老将军与左清明就有些摩擦,只不过是两人手中兵力差不多,彼此之间还在拉扯罢了。


    唯有柳意,无论她手中是有一县,还是一州,竟都像是在治理国家一样的治理着这些地方。


    且,柳意始终保持着平衡,一种让人不会小瞧她,又不会想要对她发动攻击的平衡。


    要做到这些可不容易。


    要说她没野心,他能把路边的马尿喝了。


    所谓的没野心,打败了左清明却不占左清明的地盘,标准古代人思想的周老将军或许不太理解她为什么放弃抢夺地盘,但他坚信,柳意不抢肯定不是因为她不想有更多地盘。


    绝对是所图更大!


    周老将军当即决定:“走,去马勇那岳家看看,我估摸着他人还是要来,无论如何,先将这面子情摆出来。”


    柳意行事一看就是个有章法的,打左清明之前还写了封信打了打嘴仗呢,应当也是个讲理的。


    还有马勇,大安朝还在时,倒是见过的,此人向来无甚心机,除了嘴巴不会说话一点,别的倒也算正直。


    伸手不打笑脸人,他这个老家伙方方面面都给马勇招待好了,想那小子也不好意思翻脸。


    ***


    马校尉的岳家在灵州图县,一个有些繁华,但并不是最繁华的大县。


    他的岳父名为裴光霁,是当地乡绅。


    周老将军决定来找裴光霁的时候,他正在给自家早逝的闺女烧纸。


    裴光霁此人,周老将军在脑海里拉了拉记忆,很快得出结论。


    首先,他能当上乡绅,与他个人的努力是没有一文钱关系的。


    裴光霁这个乡绅身份,纯粹是祖父与父亲给力,两代靠行商积攒了不少家产,在他刚及弱冠时,便买官买了个员外郎的身份给他。


    他为家中独子,从小被宠大的,读书不好,练武不行,长辈们思来想去,觉得家业靠他大概率是不行的了,于是为他划定的路线便是守成为主。


    在长辈的安排下,他与当地另一个员外郎的女儿曹白梅成婚。


    两家人成婚的时候,那员外郎家中已经败落,听说就只剩下一个两进院子了,但裴家还是欢天喜地的迎来新娘子。


    原因很简单:曹白梅性子稳重,很有些手段,年纪轻轻,就能在家中出事的时候站出来顶大梁,若不是她,曹家也不会还能保住一个两进院。


    这样的姑娘或许有些人家嫌太强势,对于裴家来说却是刚刚好,裴光霁性格太弱,又被养的一身少爷脾气,与曹白梅正好互补啊!


    因为长相问题,他们一点都不担心曹白梅会仗着裴光霁性子软弱欺负他。


    也不用担心裴光霁不听娘子的,他虽文武都不成,但有个好处,就是够听话。


    只要长辈们与他说,日后听你娘子的,他就会老老实实听话。


    果然曹白梅嫁过来之后,很快拿住了裴光霁,裴家的长辈们去世之后,有她操持,裴家也没有败落。


    曹白梅与裴光霁孩子并不算多,生了五个,只活了三个,马勇的妻子裴宁安就是唯一一个女儿。


    儿郎的婚事好找,就算是找不好也没关系,虽然麻烦,却也不会不好处理。


    女郎的婚事就难找了,毕竟是嫁去人家家里过日子的,若是受了委屈,娘家也鞭长莫及。


    要给孩子看婚事时,夫妇二人左看右看,看了许多青年才俊,最终还是曹白梅定下了马勇。


    当时裴光霁不愿意,觉得马勇太穷,又是平民出身,未来官途怕是不好,女儿跟着他要吃苦。


    曹白梅却道:“我看这世道要不好,选那地主乡绅虽可富贵,但一有乱子,第一个死的就是这些人,马勇虽然官职不算高,但手中可是有兵的,光凭这个,无论世道怎方面样,他都能护咱们闺女平安。”


    “更何况,此人性子不错,瞧着是粗犷,却是个热心肠,也愿意不纳妾,再加正是因着他官职不高,不方便带着家眷去各处行兵,他已与我说了,是乐意成婚后宁安还是与娘家一同住的。”


    裴光霁原本就耳根子软,再一听选马勇做女婿,女儿出嫁后,还能住在家里,当下就乐意了。


    事实证明,曹白梅是真的很有先见之明,早早就看出了世道要乱,果然没几年,各处就开始生乱。


    大家渐渐不谈氏族了,只谈谁手里有兵。


    裴家因着有个当校尉的女婿,也没人来为难他们,就连县太爷见了面都客客气气的。


    马勇虽然四处被调动,并不能常常来看完妻子,但他确实也是个不错的性子,两人每次见面,都十分亲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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