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茉眨眨眼,嘴嚼着甜滋滋的橘子,扫了眼沈斯京。
其实沈国德还另外叮嘱了秦月几句,让她转告他华初恩的喜好,但她不觉得沈斯京会听她的,还不如不说,省得膈应彼此。
她其实想得没错,沈斯京确实是不会听她的。
他这人虽然混,但是目标一向都挺明确的,对他来说,有这个时间去了解附和华初恩的喜好,不如多给宋茉买几次好吃的,吻几次她的后颈。
看她眼睛弯弯朝他笑,他心里舒坦。
渐渐的,夕阳西下,太阳西斜。
沈国德和秦月去闲逛买吃的,华家夫妇待在酒店,沈斯京不知道去哪了,宋茉本来也想回酒店的,奈何夕阳的大海实在美得惊人,买了杯喝的,她沿着海岸线慢慢走着。
橙红黄昏磅礴层叠,整片大海呈现出五彩斑斓的光彩,邮轮长虹远引发出轰鸣声,人流如织,椰林树影,澎湃浪潮荡过脚印,拍击岸边激溅白浪,情侣落日拥吻,学生三三两两嬉笑拍照,笑容青涩。
海边吹来潮湿的风,宋茉发丝飞扬,眯眼望远处望。
她看见,华初恩正摇着裙摆,在围着的人群中央里起舞,脚踩着柔软的沙,笑容明媚,音乐热辣轻快,时不时大笑两下,而华清越就站在远处棕榈树下,捧着椰子淡淡望着她,唇角一丝极不易察觉的笑意。
他站在那儿,却好像和世界隔了一层清冷的壁。
仿佛眼中只跳动着那热情洋溢的那一团火。
宋茉眯着眼,望着那个明显爱而不得的男人,心中一动,眼眸微微闪着光,眉眼沉思敛起。
慢慢地,就逛到了沙滩中央正举行的乐队表演。
缓慢缠绵的爵土乐,围观人数不比跳舞那堆人少,都安静聆听着,缓缓漾在空气里,伴着夕阳,歌声格外悠扬温柔。
海风潮湿微凉,吹拂宋茉的长发,她思绪放松飘空,几缕飘到身后男人的脸颊上,微痒,他轻轻拂开,手里冰西瓜汁碰了碰她的后颈。
宋茉一个激灵,扭头。
是沈斯京。
她瞳眸微亮,正想开口说什么,忽然,传来一声极为好听的女声。
“你是......沈斯京?”
很轻,隐隐带着试探。
两人同时往声源处看。
发声的居然是乐队里拿着吉他的女主唱。
落日余晖下,金发飘扬着,英伦宽松风衣,女人手上握着深棕色的吉他,话音落下时,指尖刚好弹出最后一个极淡的音,她站了起来,高挑,皮肤白而细腻,落阳一束在她的浅睫,极为醒目。
温柔,高级,身上荡来雪松、橙花和香根草的香味。
周围热闹围观的群众通通顺着她的目光看来,视线瞬间集中在沈斯京和宋茉身上。
看到女人脸的那一刻,沈斯京的脸色瞬间变了,下意识侧头看宋茉。
却见宋茉面色淡淡,眼神隐隐波动,垂在身侧的手僵硬。
女人走近,她微笑着朝沈斯京点点头,拨着垂在肩颈的发丝,又转头对着宋茉,笑意深了些,她说:“好久不见了,小茉莉。”
这是一个全方位完美、宋
茉小时候隐隐仰望和敬佩的女人。
还是,沈斯京的初恋女友。
男人脖子上的草莓,那如噩梦般萦绕在宋茉心头的吻痕,就是她种下的。
chapter71 裴今宜
裴今宜,比沈斯京大一岁。
高一时对在打篮球的沈斯京一见钟情,给宋茉送奶茶以此得到了认识的机会,沈斯京那时才初三,看到裴今宜的第一眼眼睛就亮了,认识了一个月就迫不及待交往,谈得热火朝天。
双方都是彼此的初恋,谈了一年,中途分手复合过,后来又分手了,裴今宜出国,两人再无联系,直至今日偶遇。
裴今宜是第一位以女友身份正正当当站在他身边的人,是第一位拥有沈斯京青涩少年时期朦胧爱恋的女生。
两人同是学校出了名的风云人物,在一起后更是风头无两。
这个事实无法拧转、无法改变。
宋茉从来没有这么欣赏和嫉妒过这样一个女生。
在裴今宜面前,什么谈姝意、林明月等等前任,连她的一根毛都比不上。
证件照出名的外貌是她最不值得一提的优点,初高中六年连续大考小考蝉联榜首,高三出车祸休学半年,吊着盐水高强度学习,在众人以为她要坠落神坛时,却在保送资格考试中破了最高分记录,直接保送武大。
大二时退学去环游世界,震惊所有人的眼球,最后听说去了全球top5进修,拿奖学金,多才多艺且样样是天花板级别的精通,家庭有爱开明。
武北的老师说,她在国外也依然风生水起,是英留里极为耀眼优秀的存在,还心血来潮组了个小众乐队,但她其实学的是金融。
喜欢什么干什么,干什么行什么。
温柔优雅似白月光,灿烂热烈如太阳。
甚至宋茉会觉得,沈斯京何德何能,可以跟这么完美的女孩子谈恋爱?
宋茉曾经见过裴今宜凌晨五点起来背单词的样子。天很暗,她在对面宿舍楼的天台,风在缓缓吹,她扎着马尾,右手执一本书,嘴里念念有词,那侧脸,慢慢踱步的气质,高挑的身影,至今在宋茉脑海里美好存在着。
而在两人谈得轰轰烈烈时,宋茉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旁观者,安静地看着他们暧昧、交往、吵架、复合和分手,静看他们经历感情的整个阶段。
就像看一场即将落幕的be爱情电影。
彩蛋暗示he的那种。
宋茉不止一次悔恨自已给两人接触的机会,厌恨自已的别扭和故作无事的淡定,嫉妒却也欣赏喜欢裴今宜,暗自庆幸是她而不是别人,又暗自诅咒两人吵架分手,又觉得自已太恶毒向上帝撤销诅咒,反复无常。
所有复杂情绪融合在一起,让她痛苦不堪,小小年纪的她已经有了偏执的苗头,她倍感不妙,只好默默远离裴今宜,却总是在自已房间里,偷偷看着沈斯京带裴今宜来家里玩,心里酸得出血。
裴今宜察觉到她的疏远,没有再来打扰她,却总是在和沈斯京碰面时,买一瓶温热的牛奶,附上一张摸海豚头的小纸条,让他带回去给宋茉。
那只海豚笑容憨厚可爱,肚皮圆圆。
宋茉每次看到,都觉得自已在裴今宜面前,像只阴沟里黑暗的爬虫。
“好久不见了,小茉莉。”
乐队表演暂时暂停,裴今宜朝其他几人挥手示意了下,表示遇到熟人。
那几人比了个“ok”的手势,宋茉粗略看过去。
乐队里有高鼻阔眼的外国人,也有腼腆的国人,肤色穿着皆不同,但气质和裴今宜一样,特别出众,拿着不同的乐器,笑容灿烂。
这么久不见,她越来越优秀了。
海风哗哗吹着后颈,冲刷出全身凉意,宋茉大脑是空的,指甲紧紧抠进肉里,睁大眼睛看着微笑的裴今宜,那陌生的、遥远的、巨大的情绪,堵在她的喉咙里,哽在略微急促的胸腔里,血液也跟着凉。
她微微有点耳鸣,缓慢地点了点头,也不清楚自已笑没笑。
“好久不见。”
裴今宜笑着,摸了摸她的头。
像那张纸条里摸海豚的手一样,温柔,依稀带着熟悉的护手霜气味。
这天晚上,宋茉做了一个梦。
梦回高中,晚霞燃烧,金光洒满整间教室,她撑着下巴,握着碳素笔哗哗写着字,风涌进窗,倏然吹得所有书桌的纸翻飞猎猎,唯独她手肘压着的那张纸,满满写着“沈斯京”的草稿纸,稳稳当当。
她悄悄翘起嘴角,准备写下一个“沈斯京”。
突然,窗被慢慢推开,铁质摩擦的轻唰声。
与此同时响起的,是极为好听温柔的声音:“你好呀。”
唰──
手不小心斜着一歪,霎时在草稿纸上划过一条突兀的黑长痕。
毁了。
光影斑驳,她微微拧眉抿唇,
歪着脑袋,侧头看,眼睛睁着,看到了金光穿透疏密枝叶,有飞机在慢慢划过天际,学姐撑着下巴在窗口朝她笑。
夕阳洒下的阳光里,似乎隐隐飘浮着浮粒,闪着光,洒在学姐的睫毛、头
发上。
她愣怔一会儿,听到自已说:“学姐。”
学姐在窗口朝她笑,手一伸,递来一杯温热的奶茶,宋茉闻到她手上护手霜的味道,香香的,温暖的,然后听到她说:“你好呀宋茉,我叫裴今宜。”
声音很轻,很柔,像那天的夕阳一样。
我叫裴今宜。
这句话也是裴今宜大大方方跟沈斯京介绍自已时,说出的第一句话。
宋茉在旁边转头看,看到沈斯京红着脸在笑。
他从来没在她面前红过脸。
从梦里慢慢醒来,宋茉背后铺着一层冷汗,睫毛湿润,呼吸缓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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