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至于李青随有些畏惧亲密接触——或许说出来有些可笑,但对他来说,上床就跟喝水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倒是拥抱和牵手,他几乎从没和人做过。
此刻被抱住,他甚至感觉脑子有点晕眩,手在颤抖。
两百万年前,人类就因为为了取暖而学会了拥抱。两百万以后,人类学会了利用工具取暖,拥抱成了纯粹的情感宣泄。
可是李青随还是觉得很温暖,暖到整颗心都在跟着燥热。
“你相信我说的那些话?”
李青随问。
“那个跟你上床的男的是谁?”
没想到李随青反问。
“忘了。这我哪记得,好多年了。”李青随说完有些心虚,他忘了自己现在是李小明,至多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如果他很多年前就做过这事儿,那还挺恐怖的。
没想到李随青轻轻“嗯”了一声,就拍了拍他的背。
“忘了就行。”
南方的夏天短到不能回头。
第一声蝉鸣响起,雨坪的土地便迎来了淅淅沥沥的雨。
李随青讨厌下雨天。他时常坐在教室里发呆,看着窗外的雨,并不是因为喜欢雨。而是实在无事可做。盐道街的路崎岖不平,而且多年失修,砖瓦有不少是活泛的,不小心踩下去,溅起来的泥水能进到人眼睛里。
可是一场大雨往往又像是填色游戏,把低矮的平房洗刷出原本的颜色。水泥柱上的电箱会黏上迎风而来的迎春花花瓣,不失几分浪漫。
有时候,李随青会数着自己一共走了多少步回家。路上会途径几家他很喜欢的店,他不怎么进去,但会在外面看一看。
第一家是丽丽服装店,店主是个看上去五十来岁的妇女,李随青不怎么认得她,只知道隔壁都喊她英姐。她虽然是五十上下的年纪,听她的声音却不觉得,她有一把好嗓子,没做生意的时候就在门口看店里摆着的电视,中央八台放什么她看什么,偶尔李随青都能听见她在哼歌,那歌虽然走调,但却软软的,很是应和了电视机里苦情的一幕。李随青对那些花花绿绿的衣裳不怎么在意,但唯独喜欢看她看电视。
他上小学开始,就第一次看见她,到他上高中,她还在那儿。李随青没有见过她的老公,只偶尔看见她的女儿,因而猜测,她也许是离了婚一个人过。
李随青并不觉得自己这样的猜测有什么大不了。
无事可做的时候,看别的活人发散思维,就是件趣事。但别的人只会觉得他怪异,闲得慌。发现这种事以后,李随青就学聪明了,他继续我行我素,但从不说出来。
第二家店是家两元店。店里杂七杂八,什么东西都卖,除了一些电风扇的二手货,全部两块钱,店面相比起其他店来说相对大很多,李随青能在里面的货架绕来绕去,走出山路十八弯的感觉。这家店李随青偶尔会进去看一眼,因为店主也不会搭理他,他的顾客里面也包含了学生,两块钱的巨款,学生还是能掏得起的。但李随青不会像大部分孩子一样执著于那些卡通贴画和塑料模型,他喜欢去看挂在店里的日历。那上头的数字自然没什么好看的,但他爱看日历上变化无穷的明星——大部分是女明星,她们身材姣好,笑容靓丽,但也总会混几个男人进去,而李随青的目标就是他们。
那些男明星也很漂亮,古铜色的肌肉被印刷出来,多了几分怀旧的味道。李随青
李随青的性启蒙就来自其中一幅穿白背心的男人。李随青第一眼就在一堆日历中相中了他,他躺在沙发上,胸肌流畅,沟壑分明,对着李随青露出迷人笑容,一口白牙闪闪发光。李随青觉得他很好看,好看到他愿意天天看。
直到后来某一天,李随青在春晚上看见了他,发现他脸上全是岁月的痕迹,才知道他早就老去,心里说不出是难过还是怅然。原来岁月当真无可回头。
最后一家店,是一家卖汤圆的。在附近很有名。不是因为他家的汤圆很好吃,而是因为老板娘是个大孝女。几十年前,闹饥荒的时候,家里的老父亲吃不上肉,她便心疼得要死,自己割开自己身体,切了块肉下来剁给老父亲吃,说是猪肉。现在听来实在是血腥又荒唐至极的传闻,可在当时轰动一时,十里八乡敲锣打鼓的宣扬,还差点给那老板娘修庙。
第23章
李随青一直很想知道那到底是不是真的,每回路过汤圆店,就忍不住拿眼去瞟老板娘身上,虽然隔着衣服什么也看不见,但他总听人说起老板娘身上有块疤……虽然外表上看去,她就是个极其普通的女人。
他每天便这么走着,走着,一路走回去。
雨坪,这里的土地正在渐渐失去生命力,人们一天天离开,一天天老去。李随青从未觉得自己喜欢过这里。可是如果让他离开这里,他又是不愿意的。离开了这里,又能去哪里呢?
远方的远方是他乡,他乡的他乡是故乡。他翻动着课本,坐在教室里看白茫茫的云,觉得所谓远行也不过如此,老师说地球的直径有一万二千七百五十六千米,太阳系有近四十五亿光年,可都大不过宇宙。李随青却觉得,只要坐在这里,自己能感受到整个宇宙的呼吸。
老师让大家来谈自己的梦想,许多人的梦想都是去环游世界,成为科学家,球星,歌星。可他思来想去,却觉得这些都没什么意思。人的花期实在太短暂了,就像他喜欢的那个明星,就像那些店里的老板。
他们活了那么久的时间,却感觉不怎么开心。那他们为什么不去死呢?李随青当真有考虑过这个看上去很荒谬的问题,后来被铅笔刀割了手,他想明白了。
因为大部分人认为死是一件更痛,更苦的事。
至于那些想要死去,然后真的这么做的人,例如隔壁换了肺癌从三楼上跳下去的老头,还有楼下那个整天哭,最后真的吞安眠药自杀的姐姐,他们也不是不想活,只是活得不好,也没法活好。
那么他呢?
“我操,你能不能别跟个娘们似的。”
路知远说完,一巴掌拍在自己弟弟背上。
话是这样说,可自己也狠狠咽了咽口水,眼睛盯着黑暗中那一点明火,感觉腿肚子都在抖。
“哥啊,咱俩不会交代在这儿了吧?”路明亮哭丧着脸,“这鬼地方怎么这么邪门啊?!”
两兄弟此刻正挤在一间破庙里。
要说起为什么来这里的原因,那是说来话长,他们起初是觉得镇上很难找乐子,于是想来山上搞野炊。结果一场暴雨来了,根本没准备周全的俩人被淋得像落汤鸡,不得不找地方避雨——就找到了这里来。
然后,就被困住了。整整三天了,他们还是没找到出去的路。
这本书改来改去我真的都改麻了。不知道说什么,给大家拜个早年吧。李老师的故事其实并不需要一个多么明确的结局,总之,写这文我都是跟着感觉走。从三月份写到现在这么点字,鬼知道我经历了什么。
祝大家国庆快乐。
【第二个副本来了,会尝试诡叙,想了一个非常瓷实的脑洞,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写好,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会是埋的暗线,当然,也可能是我没搞对出了bug……】
听到路家两兄弟失踪的消息时,李青随还是小小的震撼了一下。
但却觉得不是那么出乎意料。毕竟一连好几天没来骚扰李随青,他的某种奇怪的预感便发作了。一定是他们俩出事了……
“据说有人最后一次看见他们,是在山脚下。”
课间有人讨论起这两个人的离奇失踪,说道。
山脚下?
李青随想了想,觉得他们应该说的是那座雨坪里自己唯一写过名字的山,娃娃山。
娃娃山,一座不太高,不太平,动植物也不太多的山,毫无特别的地方,也没什么观景价值,只不过是因为是离雨坪最近的缘故,让人们徒增了几分亲切感。
山如其名,很年轻。据说是几百年前才形成的。
而李青随之所以画过他,是因为李随青是在那娃娃山里的一座庙里和路明亮睡了
第一回。当着观音面,行那鱼水欢,泥胎面前做运动,半柱香白烟绕,别提多香艳。
庙宇,李青随绕不开的梦魇。
也是在那儿,他和李初一亲吻着,魂儿都在颤抖。那些烟尘滚滚啊……若当真是清水一潭也罢,兀自绽放得干净。
可他们就像是互相恨不得弄脏对方,你一下,我一下,起初只是出于激将,后边却真的起了反应。
雨坪的土话里,阿昆是喊情郎的。于是李初一这么叫他,让他没法拒绝。为什么没法拒绝呢?
“我有个弟弟。”
李青随终于是没忍住向李随青谈起李初一。
“他很像你。”
他靠在办公桌上,也不看被使唤来替自己值日的李随青,手指敲打着桌面。
“哪里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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