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笔小收入,蚊子再小也是肉,闲着也是闲着,她是不会放过的。


    这边,丁珊珊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一天一个变化,她到李家没多长时间,家里都住上了镇上的一等房,李博武的腿也好了,来来去去的,精神头都好了太多,双腿利落,走路生风,连点后遗症都没留。


    镇上的人眼都不瞎,哪能看不着,纷纷都夸丁珊珊这丫头身上带着天降的福气。


    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大,能有这么大的本事,把一个家都给改变了,而且还是发透了。


    她跟了李博文没多久,不止病入膏肓的李博武腿好了,李博宏能上学了,家里这三个大小跑腿子,都变得精精神神的,变了个人似的,还发了大财,日子好起来的速度跟坐火箭似的。


    左邻右舍,邻里邻居,有眼红的,也有真心祝福的,反正你传我,我传他,一传十,十传百,跟前这一左一右的人,基本没有不知道他家的事的。


    这事自然也就传到了湾沟村老丁家那里,也就是原身的爹娘耳朵里。


    在丁珊珊被卖掉以后,家里的日子,也并没有因为卖掉闺女换来人参腿,而好过多少。


    那大夫说的不错,有了这只人参腿泡水喝,小儿子的确保住了命,但只是一只人参腿,毕竟不是千年人参,保住命就不错了,儿子还是病怏怏的,成天汤药不离口,不是今天头疼,就是明天脑热。


    丁有才愁的不行,更舍不得唯一的儿子受这种苦,对他来说,丁珊珊已经是卖出去的闺女,不是自家人了,而且还是卖给李博文那凶神恶煞的屠夫,明显去了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他都没再关注过这个女儿的死活。


    就只有丁珊珊的娘,李桂香,李氏,想起丁珊珊觉得心疼,但也只能偷偷掉眼泪,连哭都不敢光明正大。


    这个在家里一点话语权都没有的女人,是古代典型重男轻女家庭,培养出来的农村女。


    出嫁前不受娘家父母待见,也是为了要聘礼把她嫁出去,给哥哥娶媳妇的。


    不然,那时丁有才名声就不好,倒不是不正经过日子,就是脾气不好,爱打人。


    这一点就够很多有好姑娘的人家望而却步了,生怕嫁过去挨打,要不是狠心父母为了图俩钱儿,多要点彩礼,哪有好人家肯把女儿嫁给他。


    出嫁以后,丁有才对她也不好,非打即骂,有的时候气不顺,都拿她抓邪气,说让她天天哭丧个脸,给方的。


    儿子现在病怏怏的,要是让丁有才看见她哭,少不了又是一顿打,最轻都是一顿骂,更别说能有机会离开家,偷偷去看看女儿过得好不好。


    小女儿丁来娣才九岁,还不如丁珊珊,和姐姐一个待遇,常年都吃不饱饭,瘦的跟七八岁似的,隐隐有点头大身子小。


    丁来娣的待遇,甚至还不如丁珊珊,本来二胎盼着生个儿子的,但结果生的又是个闺女,没被丁有才这个狠心的爹,当时就掐死了,还是李氏拼死拼活,哭着喊着护着,才活下来的。


    在这种情况下,这孩子的日子可想而知,尤其是在丁珊珊这个,在家时多少还能护着她,挨打时保护她的姐姐,也被爹娘卖掉以后。


    家里一切,能干,不能干的脏活累活,她都得跟着干,就这样,还整天跟她娘一起挨打受骂的。


    相比这娘俩凄惨的待遇,家里唯一的男孩,五岁的丁来宝,可被宠的跟个小太上皇似的。


    基本是要什么给什么,要星星不摘月亮,被丁有才宠的不行,也就从小养成了嚣张跋扈,娇纵的习惯。


    无论对自己的父母,还是姐姐,说话都没好气,加上身体有些虚弱不适,基本天天发脾气,还要人宠着哄着。


    这一天,丁有才在自家炕上坐着,手里拿着个烟袋,吧嗒吧嗒的抽着。


    脸上带着些气愤,对自家怯懦的婆娘说,“我昨个儿去黄石村老黄家帮工,你知道人家跟我说什么了吗?”


    “说丁珊珊那死丫头,自从去了老李家,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好,现在都搬到镇里一等大好房子里去住了。”


    “人家外边大伙,一哄声的全都知道,是她跟着那李屠夫上山去打猎,运气好,挖到千年人参和灵芝,卖了好大一笔银子,回来时就置办上大房子了。”


    “这丧尽天良的死丫头,明知道他弟弟有病在身,需要人参续命,竟然一点都不顾着娘家,给他弟弟拿回来补身体,还把东西卖了,自己家挥霍起来。”


    “个不要脸的小贱人,我白把她养这么大了,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家里日子现在过得都快揭不开锅了,她都不知道回来看看,帮衬一把。”


    “都他娘的是你没教好,把她教成这个样子,狼心狗肺,忘恩负义,别给老子哭丧个脸,你赶紧趁着现在天色早,拿两个钱儿坐车去镇上,给我去找那死丫头。”


    “千年人参和灵芝的价格,我都打听过,一颗能值上千两银子呢。”


    “多了我也不要,别说我这当爹的没给她留活路,你给她留下1000两银子,让她给咱拿回来1000两银子就行。”


    “还有,我不信那死丫头会把人参全卖了,你再问问她,手里是不是还有人参,要是有,赶紧给我拿回来,就别寻思钱不钱的事儿了,啥钱能有她弟弟命重要,你到那去就这么说吧。”


    第127章 重男轻女,缺德透顶


    要说卖人参和灵芝的事,本来旁人是不知道的,李博文也只跟张老大说了。


    还只说了卖的是人参,根本就没提灵芝这茬,这事早晚是瞒不住的,张老大也没特意以讹传讹。


    丁珊珊和李博文本来也没想背着人,房子都买了,家都搬了,也不怕别人看着眼热。


    况且就算眼热,他们也没那个本事,还敢入室盗窃啊,那绝对是有来无回。


    但人多口杂,鉴于丁珊珊去李家这段日子,李家的变化实在太大,话越传越多,事情越说越玄乎,传来传去,传到丁有才耳朵里,就变成现在这个版本了。


    虽是以讹传讹,但也是巧,还真意外的还原了真相。


    眼下,见李氏虽唯唯诺诺不敢说话,但也面有难色,丁有才立刻眼睛一瞪。


    “还没去呢,你害怕什么!就知道你个完犊子玩意,一身家巧骨头,到哪儿都不硬气,跟自己闺女都这么个熊样。”


    “你要是怕她不给,就跟她说,她要是不把钱和人参拿出来,我就跑到她门上去闹,让所有人都知道,她丁珊珊不孝顺父母,看她能不能丢起这个人。”


    “听说那李屠户,对那死丫头好着呢,言听计从,从小我看这贱皮子就生的一股子狐媚劲儿,果然是这么回事,这才去了几天,就把那李屠户给迷住了,冲着这个劲,只要那死丫头愿意,想那李屠户也不会说什么的,你去了就这么办,不愁那死丫头敢不把钱拿出来,知道了吗!”


    见丁有才净说这些损话来算计丁珊珊,连自己闺女都什么话都骂,李桂香心里难受极了。


    她知道,从打生了儿子,丁有才就更看不上两个女儿了,但珊珊这孩子命苦,就算在这个家里受气,她也要护着这孩子。


    后来也实在没有办法,为了救小儿子的命,她才昧着良心把珊珊卖给了李博文。


    其实她根本就不愿意卖女儿,只是实在没有办法,想把丁珊珊嫁给李博文的,那样至少以后,还断不了联系,她也还能去看望一下,维护女儿一二。


    可李博文死活不愿意,非要过了文书手续彻底把人买走,才肯留下人参腿。


    一是她拗不过丁有才,二也是,丁珊珊再重要,也不如自己的亲生儿子重要。


    李氏才不得不忍着心痛,流着泪,同意了把丁珊珊卖了。


    现在那孩子福气好,好容易脱离了这个苦海,日子过得好点,李博文对她也好,她也关心自己的儿子,可现在,她怎么能还舍着脸去打扰孩子的生活呢。


    只能鼓起最大的勇气,试探的开口,“他爹,……可是……可是,珊珊当初是咱们卖给李屠夫的,又不是正常出嫁的女儿。”


    “闺女卖给人家,就是人家的人了,与我们是断了关系的,白纸黑字,过了文书,我们就是再着急,怎么好上门上去………”


    李氏话还没说完,就被丁有才粗暴的打断了,“你个死娘们,就说那些屁话!卖了怎么了?卖了不过就是比要彩礼多了个文书,那玩意说有用就有用,说没用就没用,就多了个那玩意儿,她就不是咱俩的闺女了?”


    “她当闺女的孝顺爹娘,照顾弟妹,是天经地义的事,不孝父母是大过,一个孝字压下来大过天,就不信她真敢什么都不顾,跟咱撕破脸。”


    “再说,那死丫头从小在咱俩身边长大,她是什么性格,你不知道吗?大声说话她都害怕,她手里只要有钱,你去要出来,能费什么劲?”


    “要不是我不方便去,不愿意男人对男人,和那李屠户刚起来,把事弄糟了,你以为我愿意费尽口舌,教你说这些,我早就自己去把东西要回来了,那就啥事都省了,省得你这么费劲,赶紧麻溜的给老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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