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揉了揉李博宏的脑袋,“也给咱博宏好好补补身体,你长得也太瘦了。”


    丁珊珊心思细腻,完全为了他们着想,李博宏当然很感动,但也有着疑惑,“嫂子,白糖我认识,但你刚才放里的那个小粒粒,是什么东西呀?有那个就能发面了吗?还有嫂子,发面为什么要往里放白糖呢?”


    丁珊珊解释道,“这个小颗粒的东西是酵母,是专门用来发面的,有了它发面很快的,而且很健康,还不会对身体造成影响,至于把白糖放到里面,第一有了白糖,面发的会更好,更软,发的也快。”


    “第二也是到时候,馒头吃起来,会有丝甜甜的味道,口感更好,白糖也是好东西,吃些有好处,没坏处,都对你二哥身体好。”


    其实健康不健康这个事儿,对于现代人来讲,是很注重的,但李博宏是个纯古代孩子,并没有那么多的想法。


    在这孩子心里,早就被丁珊珊这个万能嫂子征服了,已经到达了盲目相信的地步,嫂子说什么都是对的,就算是不可思议的事儿,也能成为现实,就没有嫂子办不到的事儿。


    这么大的孩子,正是有求知欲的时候,家里平时也没正经大人带他,现在总算有了这么个嫂子,不懂的事他总想问问。


    “嫂子,既然你这么有本事,什么东西都变得出来,我很想知道,那嫂子之前在家里,怎么会生活的那么困苦呢?嫂子没用这种能力,帮助家里吗?”


    这孩子问出来的话,是丁珊珊提前没想到的,但其实李博宏问的也没毛病,他并不知道,她是后穿越过来的,只是有了前者的记忆,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姑娘了。


    她一穿越过来,就是被李博文买回来的,来到老李家过日子,才获得的逛一逛平台,对原身那个家,那对狠心的父母,是没有什么感情的。


    以前原身在的时候,也许还会想着帮衬家里点什么。


    第47章 处事之道,好是相互的


    但放在她这,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卖身契都写了,人参腿他们也收下了,怕是现在都被原主的弟弟给吃了,那就是银货两讫。


    她现在只是李家的人,和他们丁家,没有半分关系,才不会去管他们的死活,在整个丁家里,除了那与她同病相怜的可怜妹妹,和原身感情最好,也最得原身疼爱以外,其他真的没什么好惦记的,只希望她离开那个家后,那个可怜的孩子,日子不要太难过。


    见他这一句话,竟把丁珊珊给问住了,似是陷入了思绪之中,一时没有回答,李博宏顿时觉得,自己是不是说错了什么话,“嫂子你怎么了?怎么不说话?是不是我问了不该问的话,是的话,那我再也不问了,嫂子你别不高兴。”


    看孩子紧张的样子,丁姗姗赶紧回过神,“没有,咱们博宏问的对,你什么都没说错,是嫂子想起了以前的事,一时晃神了。”


    “相信你也听过,我在家的时候,过的并不好,他们心里只有儿子,你要记得,人和人之间相处的关系,都是相互的,无论是兄弟姐妹,父母,还是子女,对方对你好,你也要对人家好。”


    “如果别人对你不好,你为什么还要对他们好呢?你又不欠他们的,那不是傻子吗,对不对?”


    “他们对我不好,我和他们的关系,处的也不好,就算他们的是我的父母,也没有权利不顾我的意愿,把我卖了,那他们就和我没关系了。”


    “我有这样的能力,是我自己的本事,想不想帮他们,也是我自己的事,我来到这个家以后,你和你大哥对我都很好,尤其你是个懂事的孩子,我们相互关心,一起生活,嫂子当然也愿意对你们好。”


    听了丁珊珊如此一番话,在李博宏幼小的心里,便埋下了一颗种子,在以后的许多年里,别的不相信,都有意识的秉行着,嫂子教给的理念。


    别人对他好,他也会同等回报,若是别人对他不好,也别想从他这讨到便宜,必须给他还回去,也是标准的现代人,睚眦必报心理,都是丁珊珊教导有方。


    但是现在,小少年心里,想法还是比较单纯的,感动的看着丁珊珊,嫂子对他们真是太好了,有了这种能力,娘家人都没管过,一心扑到这个家上,全心全意对他们好,他以后也一定要有出息,至少不能比两位哥哥差,这样才能好好孝敬嫂子,回报嫂子对他的好。


    说话的功夫,丁珊珊速度很快的,化好了酵母白糖水,把盆里的面,揉成了一个白皙光滑的面团,放在了锅台后,用一块干净的潮湿布紧紧盖好。


    农村锅台后面,一直都是有温度的,大约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面就能发起来了。


    之前的大骨头肉已经吃光了,骨头的营养,也煮成汤喝掉了,剩下的骨头,就没什么用了,丁珊珊便把大骨,放到了柴火堆里,留着到时候填灶坑,用骨头烧火,还挺愿意起火的。


    家里都是男人,吃东西多,之前灌的血肠不少,但也吃光了,也许别人家会觉得,这么消耗食物和粮食太浪费了。


    古时候过日子,平常还好些,要是在粮食欠收的情况下,能保证一个饿不死的状态就可以,就和前主以前过的日子一样。


    在丁珊珊看来,她可不觉得是浪费粮食,反倒觉得,她做的吃的这么受家里人欢迎,有一种格外的自豪感,要知道,以前爱好做美食的她,缺的不是食材和手艺,而是和她一起分享的人。


    把第一天李博文买回来的那块猪肉,最后剩的那点,里外好好搓洗了好几遍,确定没有任何外味了才停下。


    大夏天,就是这样不好,什么东西都放不住,今天这顿,要是不吃了,这肉估计就得坏了,剩下的这块肉并不算太多,丁珊珊打算做一顿香喷喷的红烧肉。


    但只是做肉,肯定是不够吃的,家里还有之前,她和李博文出去,买回来的土豆,就做一顿,红烧肉炖土豆好了,再炖点汤出来,肯定能下饭。


    其实正常来讲,红烧肉炖土豆,是配大米饭最好,但她觉得,今天李博武并不适合吃大米饭,且这块肉,再不吃就得坏了,也不能留到明天,家里人只能凑合一下,随着他的身体了。


    丁珊珊再度觉得,没有冰箱,实在是太不方便了,她还得再接再厉,早点把冰箱也买到手才是正事。


    李博宏这孩子,特别有眼力见,就是围着丁珊珊想要帮忙,丁珊珊就让他,去拿几个土豆,削土豆皮儿去了。


    看着小少年穿上新衣服,新鞋子,干干净净的,变了个样,拿着几个土豆,和一把小刀,开开心心的到门口,削着土豆皮,步子都带着轻盈,一看就是心情很好。


    丁珊珊的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家里能吃的菜并不多,只是吃红烧肉炖土豆,又有些太单调,丁珊珊索性又在逛一逛里,买了一只速冻乌鸡出来。


    而且应客户的要求,拿出来的时候,已经是解好冻的了,和新鲜的相差不多,丁珊珊把乌鸡从里到外,洗了个干净,这只大肥鸡分量还不轻,足有四五斤重,一共花了三个金币。


    平台是自带聊天对话框的,还可以联系商家,讨价还价之下,凭着丁珊珊的巧嘴,对方还赠了一把小葱,和一把香菜。


    众所周知,乌鸡补身体和补血,是最好的了,而且又不像人参和药材一样,一个弄不好,就要补过头,正适合现在的李博武补身体用。


    丁珊珊先把洗好的乌鸡,按在菜板上,用菜刀砍成一块一块,放在旁边备用,也不管现在到没到做晚饭的时间,直接生起了火,烧了半锅开水。


    水翻花开了以后,把剁好的乌鸡块,倒进了里边,过了一下水焯,里面放一把小葱和几块姜蒜,去去腥味。


    当然,姜蒜也是在逛一逛里买出来的。


    第48章 红烧肉炖土豆,人参乌鸡汤


    在这古代还没有这东西,就算有,没吃过的古人,也是不会承认这种食材的。


    鸡块焯水的作用,有助于把鸡体内的死水,和某些不干净的激素,通过肉质紧缩,给挤压出去,还能去腥,焯好水以后。


    丁珊珊紧接着便把鸡肉,放进瓦罐里,之前煮参汤时,煮过一遍的药材和人参,参汤倒出去给李博武喝了,这些底料还在里边没动,丁珊珊也没想倒出去。


    正好现在煮过一遍,药性不那么浓了,跟乌鸡在一起煮一次,连鸡汤再参汤,再给李博武喝一顿。


    这里的人参,都是纯纯野山参,家里这只人参又不小,目测也得百八十年的,药性可不是现代养殖的那些可比的,里面人参加的不多,丁珊珊只敢放进去几片,还加了些温补的药材,中和了一下。


    大锅连着小炉灶,锅底烧着火,丁珊珊把添好水和调料的瓦罐放到了小炉灶上,这样一会饭菜做熟了,参汤也就跟着一块好了,方便快捷又省时。


    这时,李博宏也拿着削好的土豆回来了,还直接拿过一个盆,舀了点清水进去,把土豆给洗了个干净,“嫂子,土豆皮儿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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