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洗干净了,让李博宏端进了屋,她自己忍着臭,把半桶猪下水里面的脏物,全都倒了出去,又用草木灰和清水,反复清洗了好多遍。
这期间,李博宏就一趟一趟的,帮忙往出拿清水,叔嫂两个,配合的十分默契,直到猪肠子洗的,一点异味都没有了,才被端到一旁放着。
接下来要处理的,就是那半桶猪血了,猪血是很新鲜的,只是看着有点吓人,血呼啦的,但做出来后,可是难得的美味呢。
丁珊珊也有一段日子没吃过了,尤其每当过年过节,回农村去看望爷爷奶奶的时候,家里都能吃上一顿杀猪菜。
大片大片儿酸菜烩白肉,还有萝卜干炖猪肉,上面飘血肠等等,特别好吃,想想都流口水,可惜这里没有腌酸菜那一说。
家家户户就都只储存点白菜等,各种菜来吃,看来等到秋天的时候,她可以开这个先河,自家先腌点酸菜吃,只是现在没有,只能用别的方法吃了。
丁珊珊弄了大半海碗猪血出来,按比例,大约兑上了一些温水,上面切了一小绺韭菜末,当葱花用,之前夫妻俩出去,还买了几斤菜籽油,虽然不多,但暂时用是够了。
淋在了猪血上一些,又放了点粗盐水,然后顶着灶坑里的火,放上帘子,把半大碗调好的猪血,放在上面蒸着。
蒸血羹和蒸鸡蛋羹,原理是差不多的,熟的都非常快,但猪血口感很不错,和鸡蛋完全不是一个味道,这一大碗猪血蒸完,足够给李博武先补补血,给李博宏这孩子也解解馋,他们三个人吃都够了。
李博宏倒是相信自己嫂子,但他们从来不吃鸡鸭鹅狗和猪的血,因为血液对他们来说,都是脏东西,忍不住问道,“嫂子,这猪血真的能吃吗?我以前从来都没吃过呢。”
丁珊珊笑着解释,“当然能吃了,有些东西没吃过,不代表就不能吃,还有好多你们不吃的东西,其实都是能吃的,你等着吧,一会猪血做好端出来,你就知道好不好吃了。”
“还有,多吃血液对补养身体和补血,是很有好处的,但一定是要健康的血,有病牲口的血是不能吃的,你二哥身体不好太瘦了,也得给他多吃点好的,补养补养。”
说完,丁珊珊让李博宏看着烧火,她把昨天李博文拿回来的那肉,剩下的拿了出来,没有用瘦肉,而是把肥肉都切出来,放在菜板子上,一顿乱刀剁,剁的和肉馅差不多,清一色全都是肥肉,剁完装好,拿出去备用。
又转身进了屋,把之前买做衣服用的棉线,找出来一些,拿到外面去先放着,把提前预备好的温水,用盆端出去,约么着量和桶里的猪血兑好了。
把之前准备的韭菜末和剁碎的肥肉,掺和了进去,化了大半碗盐水,放进里面,淋上菜籽油,在这里,百姓家的调料,除了盐别说其他调料,连味精都没有,通常都是能吃了就行。
丁珊珊想了想,又动了心思,看着李博宏安安静静的,在屋里看着灶坑里的火,脑子飞速旋转。
搅和了半天,确定所有调料全融化开,丁珊珊拿过了一截,又肥又粗的猪大肠,用棉线把一头死死的扎紧,确保不会漏出去,然后拿着饭碗,接在盆里,开始灌起血肠来。
这些猪下水,差不多是两个猪的,但这些猪血却不少,又兑了那么多水和调料,要是有剩下的,到时候还能做个血豆腐什么的。
想到这里,丁珊珊又有些犯愁,吃饭什么的倒是好办,主要现在是大夏天,古代又没有冰箱,这么多,一顿两顿根本吃不完,怎么保存又成了一道难题。
昨天李博文买回来的那块肉,没吃完的,她还尽量放在了碗架子的通风处,今天拿出来以后,看着都不怎么新鲜了,如果今天不吃没,明天估计就得坏了。
想到这,丁珊珊想到,虽然现在没有冰箱,也没有发电机,但逛一逛里什么都有,她能不能在逛一逛里,买一个大冰柜用呢?
就是不知道,在逛一逛平台里,买了冰柜的话,还用不用买发电机,保持发电,还有冰箱买完了,她也不敢拿出来,那外界的东西,能装进去吗?这都是问题。
心里想着,手上不停,丁珊珊又在逛一逛里,搜索了起来,虽然冰柜和冰箱都是二手的,但看起来还很新,自家用,完全是没有问题的,搜来搜去,冰箱冰柜,她是相中了。
只是对丁珊珊现在来讲,价格有些小贵,一个大容量的冰箱,要30个金币,也就是三袋大米的钱,好在要是在逛一逛里用的话,自动通电,还不用再买额外的发电机发电。
这倒出乎意料,也挺方便,她倒不是舍不得,只是现在手里没有那么多的金币,且买了冰箱后,就算能保鲜,时间久了怕也会被李家兄弟几个发现,这件事,她还得好好琢磨琢磨。
心里想着这些,丁珊珊速度奇快,不一会儿就灌好了,好几根血肠,李博宏这时也走了出来,“嫂子,锅已经开了,也不知道猪血,有没有蒸熟,你要进去看看吗?”
丁珊珊立刻起身,到清水那边洗了洗手,在围裙擦干净,赶忙进屋,“吃猪血豆腐,蒸开了就可以,时间久了,该老了,老了就不好吃了。”
说罢掀开锅盖,一股锅香喷喷的味道,扑面而来,闻着让人食欲大开,丁珊珊拿抹布垫着,把一大碗猪血端着出来,猪血蒸的很好,不老也不嫩,上面还漂浮着一些,蒸成深绿色的韭菜花,看着就有食欲。
丁珊珊把猪血放在了一旁,赶紧拿过来一个木勺,还有一个碗,盛一些出来,吹了吹,尝了一口,味道非常不错,她自己只是尝了尝,没有多吃就放下了。
第23章 人间美味,不放弃就有希望
赶紧把手里的碗和猪血,递给了李博宏,“博宏,这猪血羹特别好吃,“又嫩又香,赶紧尝尝,刚出锅的热,小心别烫着了。”
李博宏现在,非常相信自己的嫂子,刚才闻到味道,他就知道肯定好吃了,点点头,接了过来,盛了一块出来,猪血羹在勺子里,还颤巍巍的,顿时更加香气扑鼻。
吹凉放进嘴里,嫩嫩滑滑的,一双可爱的大眼,立刻瞪得滚圆,“嫂子,真的好吃,没想到用猪血做出来的东西,这么香,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嫂子,你太厉害了,有这么好的手艺。”
从她到这个家,一再被李博宏夸赞,丁珊珊脸上浮起笑容,“你喜欢吃就好,这还有这么多呢,别着急,慢慢吃,吃急了该难受了。”
说完端过一个碗,又拿过另外一个勺子,盛了一少半进碗里,“你先慢慢吃着,嫂子去给你二哥送去。”
听说丁珊珊要亲自去,李博宏犹豫了一下,本想说,他去给二哥送去,但还是没有开口,点点头。
住在一个屋檐下,不能总让二哥和嫂子不接触,嫂子这么好,希望二哥能改改他的脾气,不要再和嫂子把关系闹得不愉快。
丁珊珊亲自端着半碗猪血羹,进了里屋,李博武还是同之前一样,半卧在炕上,之前外面发生的事他都听到了,只是双腿残疾后,这几年他连房间都出不去,并不是不知好歹。
看丁珊珊亲自端着吃的来给他送,态度比以前温和了不少。
丁珊珊也不跟他一般见识,把吃的端过来,“这是我蒸的猪血羹,味道很不错的,快来尝尝,就是刚出锅有点热,小心别烫着了。”
李博武看着那碗里的猪血羹,闻着味道是很香,卖相也不错,鲜红色的血液蒸熟,已经变成了暗红色,丝毫不觉得恶心腥气,也勾起了肚子里的馋虫,只是还有些犹豫。
毕竟他是这里土生土长的人,受到的熏陶也都是,血是脏东西,是不能吃的。
他不像李博宏,一直和丁珊珊在一起,对丁珊珊了解那么多,已经到达了盲目崇拜的地步,完全相信,嫂子说什么都是对的,嫂子说能吃就能吃,不能吃也能吃。
看出他的犹豫,丁珊珊笑着拿小勺,盛了点儿吹凉,放进自己嘴里,“你放心吧,有些东西你觉得不能吃,并不一定是真的不能吃,动物的血液对补血效果很不错的,还能滋补身体,很适合你吃的。”
“你看,我都吃了,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博宏也在厨房吃呢,来,尝尝吧。”说完,自己坐在了炕边,舀起一勺猪血羹,微微吹凉,喂到了李博武唇边。
搞得李博武还有些不好意思,蜡黄的脸上,浮起丝丝红晕,虽然丁珊珊是他大哥李博文,买回来的媳妇,但丁珊珊才十六岁,他已经十七岁了,比丁珊珊还大一岁。
两人年龄相仿,还要人家小姑娘照顾他,他之前对人家态度都不怎么好,有些别扭的开口,“谢谢嫂子。”然后张嘴吃下猪血羹。
立刻觉得,齿颊留香,这看起来色泽不怎么喜人的东西,入口以后竟出奇的好吃,又滑又嫩,还带着肉香味儿,却又不是肉,且和肉比起来,另有一番滋味,味道非常不错。
这姑娘手真是巧,能用那本来,该是要扔的东西,做出这种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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