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事到让人心疼。


    王怡把她头上孝带绑好后拉住她的手,认真的叮嘱道:“你可以不嫁给守成,不嫁给我家的任何一个儿子。你是你自己,不要因为家庭的不幸就把自己看轻了。”


    她摸了摸兰苗那还带着稚嫩的脸蛋,笑着道:“女孩子,自己就是最宝贵的。就算一辈子不嫁人,也没什么的。大娘愿意养着你,放心啊,短不了你的吃食。”


    兰苗本来严肃且认真,假装成熟的脸,忽然嘴角向下撇了撇,再也忍不住泪花,趴在王怡怀里无声的哭了起来。


    哭了半晌,等李去病都把水端来了,她才抬起头,擦了擦眼泪。


    “大娘,您对我真好。就凭着您对我恁好,我嫁给守成也不亏。您放心,以后我伏低做小,只求给老李家生个孩子,绝不拈风吃醋。兰苗贱命一条,没有其他可以报答您的了。”


    王怡知道自己改变不了这时代女人的想法,心里却有些叫苦连天。


    你要是真感谢我,可别再生一个让我带!


    我这老婆婆可不兴给带娃的啊!


    下午时分,王怡再次躺在了阴凉地,摇着蒲扇休息下来。


    一家人看着她守着自己那半亩田,低头窃窃私语。


    “嗨,吓我一跳,我还以为婆婆真要去干活了。还是这样好,她这样我安心。”


    “对。大嫂啊,你可不知道这两天婆婆下地之后那神情,感觉随时能抓着我骂一顿。”


    “嘘,小声点,大哥在前边拉牛呢。婆婆好好养着身体康健,我们就都是走运的。”


    几个儿媳妇在锄地期间窃窃私语,王怡忽然又涨了四点孝顺值。


    “……”


    有种无语叫做大家都觉得你开始有点变好就是暴风雨前宁静的夜。


    算球!


    以后别想让我干活。


    养身体谁不会啊!


    郑烨恒这边,正一个人躲在营账内,面对一根甘蔗出神。


    甘蔗还剩下三寸左右,一堆甘蔗皮落在脚边,手上因为剥甘蔗皮的时候不小心,划了个小口子,有点火辣辣的疼。


    “她到底还有什么神奇之处,这种艳阳天,甘蔗还未成熟,从哪里弄来的?”


    “她怎么知道云芝地区的毒草的呢。”


    “这几日,有时隔些时间见她,就感觉她的皮肤更白一些,更紧致和娇嫩。而且,似乎面容有些许的变化,变得……越发好看。”


    “只是前云泽国野滢坡的农妇吗?可怎么看怎么不像是普通人。”


    “洪鸠,洪鸠!”


    “来了王爷!”


    “可查清王氏去哪里了?”


    现在郑烨恒不喜欢管她叫李王氏,干脆就叫她王氏。


    总不能当着下属的面子喊人家姐姐,本王很要面子。


    “此刻正在营地外的第三棵大杨树下乘凉!”


    “很好。备果盘糕点!”


    “是,王爷。”


    王怡闭目养神,用两片大的杨树叶挡住自己的眼睛,靠在草地上,听着微风乘凉。


    此刻多少有些想念wifi空调西瓜,不过,天然美景也很沁人心脾,全家人都不希望她顶着大太阳下地干活,那就好好偷懒享受宁静。


    “咳咳。好巧啊王家姐姐,本王可否坐在此处?”


    郑烨恒努力的将蓄谋已久装成不期而遇,面色冷冰冰的有些高傲,好像是王怡的存在正好出现在他想纳凉的地方。


    王怡一看他背后洪鸠端着冰镇果盘和精致甜点,顿时微微蹙眉。


    该死的资本主义统治阶级,这么乱的时期都能搞到冰块和鲜果。


    看看,那水果上面还挂露珠嘞。


    真诱人啊!


    她好久没吃过水果了吧?


    怎么每次抽奖都不抽个晴王、榴莲啥的,惹得她现在嘴巴好淡,看见郑烨恒的伙食都开始馋嘴了。


    “巧啊王爷。您需要静场吗?”


    静场?


    本王为了跟你不期而遇用了一个亲兵盯着你,凭啥静场!


    郑烨恒本想说好你个小娘子,本王特地为了报答你的甘蔗派人快马加鞭从青东城冰库取的水果,别不识抬举。可话到嘴边,就变得朴实无华没有了半点情绪色彩:


    “新鲜的杨梅和荔枝,都是窖藏冰库镇着的,刚刚下马,尝尝?”


    啧啧。


    堕落啊!


    王怡很不客气的掐了一颗荔枝拨开,顿时一股沁人心脾的舒爽由内而外散发出来。


    占统治阶级同志的便宜果然痛快!


    “多谢王爷款待,这个当做还礼。”


    王怡随手拔了根野山参丢进洪鸠怀里,动作太快,谁也没看清她从哪里弄出来的,还顺手将荔枝核丢进空间种上。


    以她现在的种植称号,只要是个种子,她都能种活,更别提还是种在空间的永久土地里。这可都是她辛辛苦苦勤勤恳恳独自一人亲自种了半亩地换来的!


    野山参还带着泥,洪鸠下意识接住,入手一片湿润,吓了他一跳,刚想扔。


    “什么东西!”


    “人,人参?王爷,是人参!”


    “哪里来的这么大个头的鲜山参啊!”


    第54章


    “野山参?”


    郑烨恒认识干燥的野山参,但是这种新鲜的,他有点不敢认,这么粗这么壮的,怎么看怎么像是一个丑萝卜。


    且以王怡的身份,自然也是拿不出什么太珍贵的东西。


    这野山参……怕是假的。


    如果是真的,那是在山匪营地里摸到的吗。


    要是山匪营地里的野山参,也不应该如此新鲜,干燥的或许更像。


    应该就是假的吧?


    “在附近山上挖的?”郑烨恒拿着沉甸甸的棒槌,面上只是挂着微笑,并没有露出特别意外的表情。


    山上?


    就这附近那一个个土丘,怎么可能长人参。


    王怡看郑烨恒的反应,就知道他没有相信这是真的野山参。


    野山参在空间里生长,一天就顶外面生长数年的药效,遇上永久土地,这野山参生长的速度极快,在栽种的时候就有百年药效,现在至少有五百年份。


    五百年的野山参,别说是郑烨恒,怕是白太医也没见过。


    “这是五百年份野山参,应该够资格换王爷这些水果,您的身体需要人参滋养。至于信不信,随意。”


    “噗。五百年份?”郑烨恒忍住了看着王怡那么认真的说没笑出声,至于洪鸠,实在忍不住,噗嗤一声乐了出来。


    王怡看了眼洪鸠,没再多说什么,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


    这样的野山参,王怡空间里还有一大片,这是里面年份最低的,是系统奖励的野山参成熟后落下的种子。


    至于他们信不信,王怡才不在意,在她这里,野山参就是值几颗荔枝的价格,她只做自己问心无愧的事,对方的想法,她管不着。


    拍拍肚子,吃了个水饱。


    “王爷,您自己纳凉吧,告辞。”


    ……


    傍晚,一辆马车从青东城而来,到了已经设立一半的军营。


    白太医已经被赶走了,今日来的是青东城医术最好的医生,平十指。


    他在青东城内开设的医馆每日求药看病的人排出巷口,就连附近几座大城的富人都会前来,乃是医术超凡之辈。


    因曾在京都有些情债,这才逃离京都来到青东城,一住就是二十年。


    昨日城主特地派人前去邀请他为定远王调理身体,这才强迫性的从城内出来,而一到军营就心里凉了半截。


    从京都来到青东城就已算下调自己的生活质量,再被迫来到这么荒芜之地,他要待多久才是个头啊!


    人到了之后,就被洪鸠引着进入了营地内最大的营账,郑烨恒就是在此处办公。


    “见过王爷。”


    平十指苍白的发丝在后脑勺打成了结,长有两条长寿眉,这年龄在郎中里,显得额外可靠。


    他在城里可是人人尊敬的最好医师,若非城主与他交情匪浅,他才不会跑到城外来伺候什么王爷,这可是很自降身价的事。


    跟郑烨恒行礼过后,偏偏他却并没有听见郑烨恒让自己起来和让座的话。


    平十指就有些不满的抬起头来,这一看,就见定远王大人在望着桌上的东西出神。


    这让平十指更加恼火,独自平身,刚想说什么,却忽然盯上了郑烨恒手中的东西。


    “人参?”


    平十指脱口而出,且越看越是心惊。


    这棵人参足有小婴儿手臂般粗细,上面的胡须纹路微微抖动,新鲜的还带着些许泥土,全须全尾,完整度极高,竟然还是年份超过百年的极品人参!


    这个粗细和分量,看起来绝对有三百年往上的年份了!


    人参须上面的泥土已经干涸,但看着叶片依旧是翠绿状态,上面的红豆豆艳丽非常,这简直是绝佳质量的上好三百年以上的野山参啊!


    “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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