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人,既不想泯然众人,又不想因为自己的与众不同而被群体排斥的人。


    而有人的地方就有阶级。


    村庄,尤其是这种被群山环抱的村庄,阶级最好的体现形式就是房子。没有意外的情况的话,一般村长的房子都会是最好的。


    但是没有。


    难不成这儿会是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类似的地方?


    安然掩住口鼻,迈入就近的一间院子。尘土随着她脚下的动作扬起又落下,有些更轻些的便会飘在空气里,连带着呼吸都变得浑浊。


    屋里的门比她之前想的还要腐朽,安然甚至还没来得及靠近,那门便自己倒在地上摔了个四分五裂。


    她捂得更用力了点,但作用并不大,霉味混着柴堆腐朽的味道一个劲儿地往鼻子里钻。安然还是第一次看见这样的房屋布局——门口正对着灶台。灶台很高,应该是用砖泥砌的,中间架着口的圆形铁锅,很大,一人环抱都不一定能圈住。饭桌断了一只腿,半靠在墙边,长凳倒是完好无损,除了蒙上那层灰尘以外,什么都没有。


    里屋没有门,光线透出几分昏暗。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常年不见光的原因,屋里有股被褥床铺发霉的潮味。透过那扇满是尘土的窗,几条已经分辨不出颜色的被褥凌乱的散在土炕上。


    桌上放着几个喝水的杯子,杯底黑黢黢的,看不出之前杯里放过什么。


    安然视线扫向身后的木柜,柜门上贴了半个脏兮兮的‘囍’字,虚掩着,露出一条黑漆漆的缝。


    ‘吱呀——’


    柜门被拉开,老旧的门轴不堪重负发出痛苦的呻吟。


    她下意识抽回手看向身后,炕上的被子半掀着,安然甚至能想象到这家主人突然从梦中惊醒,掀开被褥,循着声音一路向外的场景。


    柜子里整齐地摞着叠好的衣服,能看出看来是一家三口的衣服,男人,女人以及婴儿。


    她拿起那双虎头鞋,颜色已经退了,但做工远非现代工艺可比,圆滚滚的虎头很可爱,一双眼睛圆溜溜的。


    “哗啦——”


    安然身子一抖,手上的虎头鞋掉在地上,之前被她扣在桌上的杯子,这会儿已经碎成了无数细小的玻璃渣。


    不可能是风,所以...


    没有犹豫,安然转身就往外走,但这一出门,她就傻眼了。之前还算有些光亮的天空,这会儿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的昏暗。


    天…


    就要黑了。


    第71章


    天边的最后一点光线被吞没的瞬间, 安然下意识往身后的房间退了两步。退到一半突然想起之前的那一声脆响,房间里显然是有东西的。


    会是老鼠...么?


    安然咽了口唾沫,自我安慰是老鼠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哪怕目前为止,除了自己, 她连只麻雀蚂蚁都没看到过。


    只是眼前这浓稠到化不开来的黑暗显然更加恐怖, 天知道这里面藏了些什么, 头上有片瓦罩着总比独自进入黑暗摸索要强点。安然也不能免俗,尽管她心里清楚, 真要有东西, 这遮不了风挡不了雨的老屋能提供的也不过就是点心灵慰藉罢了。


    她往门边靠了点,将身形隐匿在门板和墙面夹角的缝隙里。


    忽地,对面院子亮起了一点暗淡的光,透过脏污窗面映射出的微光像只误闯禁地的萤火虫, 孱弱的好似下一秒就会被黑暗吞噬。


    可那团光比安然想象的要坚强的多,火光摇曳了一阵, 最后竟亮起了烛火般大小的光亮, 但这还不是最让她意外的, 随着光团的晕染,窗户上竟映出了一道人影。


    安然下意识屏住了呼吸。


    只是那道人影有些奇怪, 明明看上去倒映在窗上的人影是个身形纤细的女人, 但却没有头发,细长的脖子上只有一颗滚圆的脑袋。


    安然屏住呼吸, 想要看的更仔细些,余光却瞥见旁边的院子也隐隐亮起了烛火。像是得到了某种指令般,一连几座院落的里屋都亮起起了烛光,也包括她此刻所处的这一间!


    **********


    因为学校接二连三的事情,学校最后还是顶不住压力放了半天的假。


    看着童雨馨略有些佝偻的背影, 何温雅心中一时间五味杂陈。


    后悔了么?


    她其实后悔了。后悔将童雨馨拉进这个未知的世界里。


    童雨馨一直以为是林盛阳找到的她,但其实不是,其实是才是最早接触林盛阳的那个人,甚至早于陈温柔。是她将童雨馨的事告诉了林盛阳,那时,她觉得只有那些伤害童雨馨的人死了,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但她忘了童雨馨不是她,以她的性格,在痛苦一段时间以后,血淋淋的伤口终是会结痂的,不像她的伤口会被反复撕裂。指尖按在自己的隐隐刺痛的后腰上,而她的症状之所以比童雨馨轻,是因为林盛阳曾告诉过她一个法子。只是那个法子只适用于自己。


    谁让他们一脉相承呢...


    何温雅嘴角勾出一抹嘲讽的笑,童雨馨的背影却在她的视线里渐渐变得模糊起来...


    她和童雨馨初中时就是同班同学。


    虽然同窗两年,但彼此间其实算不上熟络。


    初见童雨馨时,觉得她性格腼腆,是那种傻乎乎谁都能踩上一脚的史莱姆类型,说实话,一开始她是看不上她那种柔弱可欺的性格的。


    而她自己大概算是随遇而安那类的。从不主动和谁交好,有人结交也不拒绝,所以初中两年,除了学习成绩一直稳定外,也没什么特别要好的朋友。


    为此她外婆还烦恼过一阵:“你说说你,都初中了,连个能说的上话的朋友都没有,你爹妈那广结好友的性子,咋一点儿都没遗传到呢!”


    她当时怎么说来着?


    哦,对了。


    她说:交那么多朋友又有什么用?她待在医院的那肺炎住院的那段时间,您打了那么多个电话,只会说着工作忙的父母有一个来的不?最后还不只有您一个人照顾?


    外婆那时的脸色,她到现在都还记得。


    她一直都知道在父母眼里,弟弟才是他们的心头肉。在他们以工作太忙没时间照顾两个人把她扔在外婆家的时候,何温雅就明白了。


    她没哭也没闹,会哭的孩子之所以会有糖吃不过是仗着父母的爱,得不到爱的那个,哪怕哭劈了嗓子,除了凭白惹人厌烦以外,什么都没有。


    她还要上学,她需要父母,需要他们的钱,所以何温雅没有闹。


    两人的关系是什么时候开始发生变化的呢?


    一开始大概是因为两人学习成绩相近,初三分班考地时候,他们班只有她俩考上了重点班又恰巧被分到了前后桌。


    陌生的环境,遇见熟悉的人,情感上对待彼此总会比对其他人多上两分熟捻。


    但也就仅此而已。


    真正让两人关系好起来大概是源于初三的那一次“英雄救美”。


    …………


    那一次她因为值日,所以在学校待的比较晚,路上没走多远就看见有个外校男生一直拉着童雨馨在说着什么。


    她瞥了一眼。


    童雨馨也看见她了。


    视线对上的那一瞬间,她就在那张‘快来欺负我,我很好欺负’的脸上看到了羞耻、难堪、尴尬和窘迫。


    她第一反应就是:啊,原来是认识的。


    何温雅懒得多管闲事,别过眼装作什么都没看见。


    直到听到那个男生说:“装什么清纯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那些破日记里些了什么...小小年纪就会思春了?还想和别的男人牵着手走在学校的操场上?看得我都臊的慌!你吃我家的,住我家的,就连身上这身校服、你身上背的书包都是花我爸钱买的,你拽个毛啊!你就跟你那个贱人妈一样,就是个欠。操的拖油瓶!”


    何温雅当时就不忍不了了。


    她冲过去一脚踹在了那男生的后腰上。也是赶巧,他摔倒的时候,肩膀撞在身旁的树上,尖锐的树杈直接扎进了他的胳膊......


    当时事情闹得挺大。


    高一新生还是个女生,把职高高二男生打到住院的传闻迅速在一中传开。但没人将这事放在她身上,她在班上表现出来的性格,虽说不像童雨馨那样好欺负,但也不是会强出头的类型。再加上那天她校服里面穿了卫衣,兜帽一戴,除了他们三个当事人,应该没什么人知道。


    那男生也不知道是觉得自己被一个女生打趴下太丢脸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竟然就那么忍了下来,没来一中闹。


    一中校领导自然也乐的息事宁人,随便让班主任在班上教育了两句,也就不了了之了。


    所以后来外婆问起这事儿,她第一反应就是装傻。外婆也没多说,而是从怀里拿出了一样东西,摆在了桌子上:“看看。”


    她打开一看,那竟然是一张保证书。


    大致是说对方撞到树枝纯属意外,和她无关之类的内容,最下方还有署名和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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