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主要的任务是去捡一大包打印废纸,有多余的时间程聿青会在那里做免费的公益活动,部分垃圾脏兮兮的,但程聿青很喜欢做这种垃圾分类。
于是在本周四的下午,裴莘在店里的仓库发现了一大堆程聿青捡来的破烂,他大叫着,“这是什么?”
“有用的东西。”程聿青重新系好编制口袋,拿去更为偏僻的角落存放。
“什么有用的东西,全是垃圾,不,不会有老鼠蟑螂吧。”裴莘最怕这个。
“我都弄干净了。”
迫于裴莘的威严,程聿青还是将这一大袋废品拉去了老杨的店。老杨乐此不疲,偷偷将程聿青带来的废品卖了好几次。
经过缜密的考虑,老杨要在南城开一个分店,打算在程聿青和赵秉哲之间选一个人过去驻店。赵秉哲对此毫无兴趣,毕竟去哪里也是一样的死工资。
可对于程聿青意义非凡,那便是竞争带来的兴奋元素,做店长总比当小工好,即便赵秉哲已经说过了,“只要我不和程聿青在一起做事。”
除去打工,赵秉哲对其他事情也没什么兴趣,他厌世,颓废,消极,大多时候是懒得和人废话,和老杨一样热爱抽烟喝酒,最为讨厌的事情是一大早遇上他那个对工作极为严谨且可怕的机器人同事。
经过了没那么透明公平的民主选择,去南城分店的人自然是不想胜任的赵秉哲。
“凭什么?”程聿青对此很是不服。他记账比赵秉哲好得多,从未送错过牛奶,从未早退迟到,称不上对这行有多么热爱钟意,暗自祈祷过老杨的店倒闭,诅咒过可恶的一两个顾客,可至少比越秉哲更为兢兢业业。
老杨看他情绪异常激动,下一秒好像就要因为<a href=Tags_Nan/Zhig.html target=_blank >职场</a>不公平行为而爆发了,于是单独将他叫过来,“你不开心这个安排?”
程聿青拒绝和他眼神交流,但用力点头。
“那是因为我要把最好的、最优秀的留在身边啊,那只是一个小小的分店,但重心都在这里,没有你,这一店还怎么开下去?你说对不对?”老杨眼珠子转得很快,手上的竹编扇微晃起来。
那么一想还很有道理,程聿青对这个安排终于感到满意,“你说的对。”
“行了,去干活吧。”敷衍好店里最年轻其实也没那么聪明的员工,老杨用扇子拍了拍他的后背打发掉他。
因为是店里最好的员工,被认定的力量让程聿青好几天都精神抖擞起来。少了一个人,工资只涨了一点点,程聿青开始了上六休一的繁忙生活,所以单休的一天对他异常宝贵。
一大早,他会在新华书店门口早早驻守,等着书店开门。这里对他来才是丰盈的<a href=tuijian/yishidalu/ target=_blank >异世</a>界,值得花费一整日的时间坐在地板上看书。
周日这一天李寅殊还要加班,不过市厅和书店不远,李寅殊和他约好一起吃晚餐在回家。
过了早上九点,多了一些来看书蹭空调的学生。身边的初中生偶尔会谈论着学校趣事。
“我妈让我在这里过一个上午再去补习班,真没意思。”
“你午饭打算吃什么?”
“面啊。”
“你写完作业了吗?”
“还没,打算周一早上去找课代表抄。”
程聿青不太明白他们为什么那么厌恶念书。在他们看来最为枯燥的上学生活,对于程聿青却是极其珍贵。
程聿青只念到初三就没再读书了,自从他爸去世后,一朵厚重的阴云就捂在他妈的心口上。家里没有更多的钱让他念书,有两年的时间他都在家里帮忙,后面又被安排去镇上一个叔叔家里做学徒。
他妈觉得读书没有太大的用处,一个人好手好脚,即便没有那么多学识,找一个手艺也能过活。
在旁边的初中生聊到学校新修的实验室时,程聿青没再看搭在膝盖上的书,而后有些不适地蜷缩起布满厚茧没那么好看的手指。
他从未见过实验室,从未知道还有补习班这种得花钱才能拯救笨蛋的场所,从未体验过研学,从未坐过什么可以矫正坐姿的座椅。
他想起他的乡村中学,那得先从小村里爬出来,再到山上的公路坐乡村客车,在方圆几里唯一的小镇下车,从一座没有围栏的布满青苔的石桥经过才到达目的地。
学校操场是干净的水泥地,四面种满挂满青虫的乔木,树干是光滑的,因为都被孩子们爬过。一堵镶嵌着玻璃碎片的薄墙后面,临近的是镇上的菜市场。朗朗读书声和市场卖菜卖肉的喧闹合为一体,在这样的环境里,程聿青却觉得格外充实。
在程聿青看来,读书根本不是在吃苦,即使每日天不亮就要起床。一年四季冬天最为难熬,所以他最喜欢夏天的早上,温度刚刚好。他带着要去学校里做最聪明的小孩的美好心情,吃方穗煮好的卧了一个荷包蛋的清汤细面,肚子热乎乎地,走在水田之间没有什么杂草的小径。
看不见的地方,流水潺潺,他的心情也荡漾在月梢之上。月亮还未被太阳的金色光辉隐没,他昂首挺胸地走着,他步履铿锵,又频繁地看他爸给他买的已经失去原本颜色的手表,他计算爬到山上的公路有多久,到镇上学校的客车什么时候到,今天老师又要讲什么,自己写的作业肯定又得最优,最好今天也有随堂测试……他只想着这些事情,却不知在他最喜欢的夏日清晨里,认为念书百无一用的方穗,在开学之前就已经为他割好上学路两边高出人一头的杂草。
只因方穗听说有个同样还在读书的小孩在这条路上被一条大蛇咬了一口,至今精神恍惚。
程聿青对读书的热爱不亚于方穗对他的关心,即使在退学的时候,他对非常强势的方穗有过长久的怨恨。可这样的怨恨却被生活一点点冲淡,他知道,家里不能光靠他妈一个人干活。
他的十九岁还未真正到来,他已经吃了不少社会的苦头时,回头想想,他最想的还是读书。即使在学校里也会人认为是异类,格格不入,可做最优秀、出众的异类没什么不好。
在当下,他穿着老杨店里的廉价低质的员工服——一件灰色的Polo衫,紧致的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还有穿了好几年的绿色胶鞋。他两只手洗得很干净,指甲剪得很短,没有污垢,被放在储存柜的灰绿色挎包里有他带的可以充饥的馒头和白开水。这又得说到裴莘,要不是因为上周消费,他本可以不用那么省吃俭用。
而身边是比他小了几岁的学生,脖子上挂戴着彩色的学生公交卡和钥匙,他们烦恼零花钱太少,不会太忧虑生活的具体开支,低声细语着,在聊下午补完课该去哪里玩好,或者是晚点回家要和父母找什么理由好。
纵使再迟钝,程聿青也知道自己和他们之间的距离,那并不能仅仅因为头脑聪明就可以轻松跨越。
他把书放回原位,从短暂的异世界回到现实。
白江市的购物中心落座着一所生源很好的中学,程聿青每次行书店走出来都能路过。观察到一面红色的荣誉墙,程聿青些许不正常地激动着,他只想看看他们的学习成绩到底有多么好。可是出乎他的意外,学校学生的艺体和实践活动占据了一大面板块。
程聿青不太能理解清理社区垃圾、制作手工艺品、学习民间音乐、去老人院这些事情竟然在这里变得格外重要。因为不明白,所以看了上面的照片很久。
按照约好的时间,他避开人流,经过一条人少的街道,去市厅等李寅殊下班。
李寅殊是一个从不迟到的人,六点准时从侧门走出来,门口有不少等车的人。在外面,李寅殊多了些人前的疏离,他身边还站着叫尚安然的女孩,今天穿了一条青绿色的连衣裙。
程聿青站在路口内侧,看着有那么多人,僵硬地挖自己的手心,打算等人少一点再过去。
“等人啊?”尚安然在等他男朋友,他和李寅殊背对着程聿青站着。
“嗯。”
“是那个挺聪明的小孩?我也很久没看见他了。”
“是。但他不是一般的聪明。”
程聿青清楚地听见李寅殊的声音,慢慢抬起头。
即便看不见李寅殊的正脸,也能听出格外赞美的语气。听着一个熟人和不太熟的人闲聊自己的声音,他感到不安,可满脑子都是李寅殊说的那句“不是一般的聪明”。
“知道他很聪明。”尚安然揶揄地笑着,继续聊,“经常在报刊亭看见他,一站就站很久,看样子根本不受旁边的车流声影响。我记得他还有一辆黑色的摩托车,每次都戴着一个卡通头盔,在那条街就没什么人戴头盔,还挺有安全意识…….”
“是…..”李寅殊不知想到什么,嘴角漾起一抹笑,“他很可爱。”
第20章
可爱。
程聿青仍旧不喜欢这样的形容词,戴安全头盔是每一个骑车人应尽的义务,这又没什么不好。但如果是李寅殊说出来,那就算了。毕竟李寅殊偷偷和人夸赞他是不一般的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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