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抬头的一瞬,浑身猛然打了个颤,喉中溢出一声惊叫来。


    不远处,绿篱墙角落出口对着的地方,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人。


    男人。


    身形极为高大劲健的男人,西装昂贵得体,身影沉沉投压下来,直对着她,不知在那里看了她多久。


    此刻骨节分明的长指握着古典酒杯,杯中琥珀色的酒液,圆冰微转,应当是烈酒。


    男人浅抿些许酒液,眼睛却锋刃穿身般钉在她身上,如同行猎前的狮虎。


    一言不发,近墨的深眸没有温度,冷静得如同石像。


    他站在那里看她,看她痛哭,看她崩溃,看她混乱,看她狼狈,像是欣赏一场好戏。


    丁思敏呆住了,那眼神叫她下意识地害怕,身体本能地叫嚣危险,于是踉跄地朝后跌退了半步。


    而对面的男人眉间骤然压沉了半分,不动片刻,像是沉思什么。


    不多时,长臂落下,随手将酒杯放到一旁雕塑底座上。


    过程中,眼神不曾离开她半分。


    看着她呆愣又惧怕的模样,抬步沉稳朝她走过来。


    丁思敏瞬间瞪大眼睛,立刻就想转身跑,然而她身后是死路,唯一的出口在前方。


    即便她能跑,她肯定也跑不过面前这个看起来就强健的成年男人。


    “你,你别过来!”


    无用,男人依旧走过来,不紧不慢,如同戏味。


    “我会喊的,我喊了!”她又要哭了。


    但她没来得及喊,男人的步伐分明不快,却够大,几下就把她逼到绿篱墙前,沉重的阴影彻底笼住她。


    丁思敏脑中混乱地就想得起一堆血红的字——杀人灭口、先奸后杀、变态……


    “我,先生,我系嚟,离参加一啲宴会,出便有人把守,做衰犯法嘅,你唔好过嚟好唔好……”


    【我,先生,我是来,来参加宴会的,外面有人把守,做坏事犯法的,你别过来好不好……”】


    她惊惧地开口,今晚第一次用粤语,根本不地道,还带着哭后的颤音,抽噎打着哭嗝。


    她整个人往后缩,想和后头的绿篱墙融成一体一样,她说了好几句乱七八糟的粤语,头垂得低低的,连抬头和男人对视都不敢。


    她说着说着,又哭起来,因为快要压住她的高大躯体没有移动半分,她甚至恍惚能听到男人强力的心跳,快要被他身上隐隐的炽热温度灼刺到。


    她这次哭不是痛哭了,而是怯弱地小声哭,整个儿缩起来。


    而在泪珠滴滴答答落的时候,头顶响起一声低笑,但太沉太轻,一瞬而过,像是幻觉。


    未几,她脸上忽然触及一片柔软,柔软中又有坚硬。


    那是男人的手,握着一方叠好的丝巾,贴在她满是泪的脸蛋上。


    丁思敏呆住了,愣愣地,抬起头。


    对上月夜晦暗中,男人深敛浓沉的眼,那眼里的情绪她看不分明,好似极冷,又不全是。


    她呆愣的时候,男人另一只手捏捧住她的脸蛋,缓慢地给她擦泪。


    很仔细,像是陷入什么新鲜有趣的事。


    “先,先生……”她嗫嚅动着唇瓣。


    抬手,扯住他的西装袖口,泪涟涟,怯看着他。


    而他掌指不动声色收紧了一些,微微压进她脸颊上的软禸中。


    那就是她和赵峯城的第一次遇见。


    彼时她刚成年不久,是香港傍山庄园宴会的过客来宾,无名无姓一朵预备交际花,正深陷家庭生存危机,赵峯城年近而立,已稳固掌权集团,按期从北美回港,是庄园主人的上宾。


    丁思敏至今留着那方他用来为她擦泪的丝巾,那晚,他是唯一一个给了她一点安慰的人,以至于她后来再次在绝境里看到他,本能的反应就是要哭。分明只有一次,但忘却不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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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章


    梦里的场景时而模糊时而清晰,现在的自己钻到过往的自己体内,仿佛多了一双无形旁观的眼睛。


    她看着自己恍惚地勉强补完妆,失魂落魄地回到宴会上,耳边是丁建华暴跳的低声怒骂,手里攥着的是那方泪浸后的柔软方巾。


    宴会依旧宾客济济云集,纷纷攘攘繁华喧嚣,眼前忽然四下模糊,耳边或高或低或近或远之声尽去,遥遥地,她看见手中方巾的主人,在庭院幽暗里给她擦过一次眼泪的男人,在远处的中心宴座被恭请入席。


    左右迎往奉承间,他偏首朝她看来,阔场华厅谄颜笑色,她离他太远,一天一地,但她却没有自知之明地觉得,他就是在看她。


    手里的方巾仿佛滚烫,呼吸急促,微微喘息。


    睫羽震颤起来,丁思敏醒来了。


    刚睡醒的时候人还是懵的,盯着机舱顶好一会儿,才算是清醒过来。


    从放倒的真皮软椅上爬起来,转过头。


    原本坐在沙发上敲键盘的女助理听到动静,抬头:“飞机刚刚中途加油完毕。”


    从巴黎飞广州,直飞也要十一个小时,她们这趟要中途经停的旅途就需要更久。


    丁思敏用力揉了揉自己的脸,站起身,去了机舱的洗手间,掬了把冷水洗脸。


    把困倦清理掉大半,她站在镜前深呼吸。


    镜中人原本白皙的脸蛋染着刚睡醒的缊粉,眼睛脸颊都水漉漉的,眼眶也有些泛红。


    她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梦到过去的事,是因为要重归故土了么,还是因为她真的成功踏上了离开赵峯城的路?


    她离开了他,把他给她的那些收藏级的珠宝全都留下了,但在她的大托特包的角落里,还放着他当年给她的那块方巾。


    刚才做了那一场长长的梦,她忽然觉得,或许她应该把那块方巾也留下,这样才算彻底地了断了。


    …


    飞机在广州的机场降落。


    一晃一年多,重新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心境却完全不一样了。


    耳边同胞的言语熟悉又陌生,恍如隔世。


    当初临出国之前,她幻想过归来,归来时应该是喜悦的,风光的,现在她回来,却带着无限的紧张和希冀,希冀着寻回至亲从此安稳隐入平淡,好好生活,而紧张,大概是因为庇护的又一次失去。


    区别在于,上一次失去是猝不及防,她痛苦惊慌,这一次的失去是她自己的选择,因而只是不适应,却并不觉得可怕。


    出了机场,丁思敏先去换了钱,然后和女助理直接搭乘机场外的出租车。


    现在已经到了广州了,丁思敏事先要求过,在国内,怎么交易,在哪里交易,必须要听她的。


    女助理接到过指令,也只能配合她。


    她们在广州最繁华、人流最密集的地段下车。


    丁思敏在广州住了几年,度过高中生活,算是熟悉这里的,只不过中国的发展日新月异,一年多而已,广州又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丁思敏先去了商场,买了一身新的衣服,并且她让女助理也要换衣服。


    三月份的巴黎还冷,但三月份的广州已经转暖转热了,她们来时穿的衣服不合这里的季节,更重要的是,她们的穿着在这里太显眼,换的衣服越土越好。


    国内并不太平,就说几年前在重庆始犯的银行门口持枪杀人抢劫案,至今已经三四年了,案犯还没有抓到,广州是全中国人口数量居前三位的城市,流动人口数量庞大,谁知道潜藏或流窜到这里的犯罪分子有多少,太显眼很不好,老话说财不外露,丁思敏曾经在路上亲眼见过带金耳环的中年女人,被飞车党连环带耳垂直接扯掉,那件事给她的印象非常深刻。


    她的提议很合理,女助理也知道,只不过在商场楼下小店里,面对丁思敏递过来的七分白色马裤加玫粉色花瓣袖上衣以及绑带凉鞋,这位在高盛工作过,在金融市场搏杀过的欧美女精英咬牙切齿过后还是忍不住露出深刻的嫌弃。


    丁思敏把手上的东西朝她的方向怼了怼,理直气壮:“干嘛,这是工作需求,有没有职业道德啊,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这叫爱岗敬业懂不懂啊,麻烦专业一点OK?”


    女助理皮笑肉不笑,手发着抖捏住了面前的衣架,转身进试衣间。


    而丁思敏自个儿则是挑了条水洗的牛仔裤,还有一件黑白灰的小猪图案短袖T恤,配一双帆布鞋。


    也顾不上服装店的衣服没洗过了,反正也就应付先穿这一次。


    一旁的老板娘看她们一进店就挑好东西,不拖泥带水,也爽快:“阿妹,两条裤子打折的,加上衣服鞋子,一起二百六十八,抹个零头,二百六就得了。”


    丁思敏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有点愣。


    在几十个小时之前她还是豪华宅邸里需要顶奢品牌的设计师专门上门-服务的金贵情妇,随便一条裙子至少六位数,现在她在祖国故土的服装店里,两件衣服两件裤子两双鞋,一共两百六十块钱,热情亲切的老板娘给她抹零,叫她阿妹,她还是刚出社会的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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