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到头也就夏天的八月和冬天的两三个月不怎么忙,其余时间全面种和收的季节。
林风是可以不用参加秋收的,因为他是猎户,完成了任务就比较自由。
可,身边的这人,他们就有的忙了。
“听说得持续忙两个月时间?”贺东林倒也没有好怕,有事就做,他不就是下乡劳动的嘛。
“嗯,十月挖红苕,十一割晚稻,大部分就没啥事了,做些杂事,准备过年,窝在家里不出门。
我们这里冬天不但下雨还会下雪,潮湿阴冷得很,下雪结冰路不好走,坡上的事就干不了。
今年路修好了,来不及修学校,十一月后修不修得看天气,如果到时候经常下雨就没法修,村小就得明年抽空再修了。”
“村里肯定是以田地为主,孩子可以不读书,但不能不吃饭。”
“说得也对,秋收的粮食都是大队的,大家生活就靠这点口粮。”
他们大队开荒的田地不少,可田地再多肥料不够收成也就一般。
“你们去忙吧,我给你们送饭。”
林风不准备参加秋收,好久没去山里打猎,他得去搞一票大的,就算不卖也可以囤起来。
空间里野鸡野兔倒是不缺,都是小红半夜抓的。
“好。”贺东林点点头,并不意外林风的话。
…………………
第二天,天不亮哨子就吹响了。
哪怕才修完马路,对于秋收,村民们还是热火朝天,完全不觉得累,因为都是他们的口粮。
掰包谷的,挑包谷的,砍包谷杆的,晒包谷的,晒干后扒包谷。
就像蚂蚁搬家一样,到处都是人,来来回回,完全停不下来。
有条不紊,忙中有序的进行着流水线似的劳作。
连孩子也要去捡掉落的包谷和豆子,小小一个,提着篮子,背着背篓,出现在各个包谷地,田埂上。
林小满去参加捡包谷的劳动,林念安也要跟着去。
林风大手一挥,就同意了,让他们注意安全,就目送他们出门,一大一小,背着背篓,小的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
林风摇摇头,也背上背篓,关上门朝着山上走去。
头一天晚上林风就去大队长家说了这事。
大队人多,也不是非林风参加不可。
林风有恩于大队,只要不是违纪违法的事,林大军都会同意他。
就是这么偏爱,这么宠他。
马路修好,从村里到镇上走路不到一个小时,四十分钟左右就能到。
牛车半个小时,自行车更快,别说小汽车了。
十几分钟就到镇上路口。
这么方便的出行,让其他公社羡慕去吧。
而且,林风小子还说给大队猎一头野猪回来。
这,,简直太好了!
他不是个苛刻的大队长,只要队里的人踏实肯干,听从安排,他还是很好说话,很大方的。
团结一致才能打胜仗,才能在种和收的季节中圆满完成任务。
大家辛苦忙碌,他也会给他们争取好的福利。
吃肉是很难,哪怕上个月才分了粮,分了钱,也不是家家户户都去买了肉吃。
哪个公社,哪个大队都一样。
还好,今年他们有林风这小子,感觉就是醒了一样。
整个人都在发光发亮。
又捐钱又送肉。
他们都跟着享福了。
于是,林风提出不参加秋收,要去山里打猎,他毫不犹豫就同意了。
运气好,他们都有肉吃。
林风一路疾驰的朝着山林深处而去。
中午还得回来给那几个人送饭。
一个多月没进山,有的大树叶子都开始黄了,有的树叶更加绿,成了深绿,墨绿。
都是遵循大自然规律来的。
春天发新芽,嫩绿,浅绿,夏天枝叶繁茂,深绿浓绿,秋天枝叶变黄变红,落叶纷飞,冬天枝干光秃秃一片,等待新的循环开始。
一到山里,小红就“嗖嗖嗖”不见了,它去前方探路,寻找野猪群,野山羊。
其他的野物,林风没啥兴趣,只要不故意撞到面前,伤害到他的话,他是不会去猎杀它们的。
“嗖嗖嗖…”小红飞回来了用腾身指了指前方。
林风点头,跟在它的后面嗖的一下冲了出去。
“哼哧哼哧”
“哼哧哼哧”
一群大大小小的野猪正在啃食着树根,杂草之类的。
于是,接下来就是一个打配合的过程。
小红“嗖”的一下缠住一头野猪,“嗖”的一下拉到林风面前,林风举起长刀一挥,野猪应声倒地,消失不见。
接着,第二头,第三头,第四头,,,,,,第十头,面前的野猪一头不剩全部被砍了丢进空间。
空间有一处林风专门用来堆放被杀了的野物。
“小红,还有吗?”林风甩了甩刀。
小红扭动着躯干一个向另外一个方向。
一人一藤“嗖嗖”两下就离开了原地。
来到新的地方,林风看着不远处正在吃草的野羊,野鹿陷入了沉思。
这山里的野物真多啊。
再往里走,估计有狼群甚至还有大王。
算了,那两个东西又不能吃。
面前的野羊,野鹿比野猪好吃。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整整十二只,都是成年野物。
接下来又是一番合作。
一藤拉,一人砍,收入空间,神不知鬼不觉的就解决了不远处的所有野物。
十头野猪,九只野羊,三只野鹿,收获颇丰。
林风看了一眼手表的时间,才上午八点。
时间还早,林风找了一块石头,坐下打坐冥想起来。
他的木系异能马上就能到五级,安全更有保障。
……………………
两个小时后,林风睁开眼睛。
没升到五级,可也提升了一些。
下次继续,争取突破五级。
走到山林出口,林风从空间拿出一头野猪,拖着继续下山。
第133章 送饭,羡慕
下山的时候,打猪草的小孩都去地里捡豆子去了。
一路上安安静静的。
林风用麻绳绑住野猪,拖着给大队送了过去。
大队办公室还是有人在的,热情的接待了送野猪肉的林风同志。
称重,记录重量。
“林风同志,辛苦了,野猪一共是三百零八斤,还是按照之前的一斤猪肉十工分算,给你记着3080工分哈。”
“要得,都可以。”在记工分的本子上签下确认后,林风快步跑回自己的家。
准备做午饭了。
已经十一点多了,这顿饭就简单点吧。
林风去后面的菜地摘了一些青椒,番茄和青菜,又从空间拿出一块三斤重的五花肉,切成薄片。
拿了五个鸡蛋,打到碗里调散。
小锅里已经在煮干饭了。
家里就他一个人,林风一边烧火煮饭,一边切菜,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蒸饭的时候,林风还放了一点红苕进去,粗粮吃了对身体有好处。
待红苕饭蒸熟了,林风就开始炒菜。
今天中午炒了一个青椒回锅肉,番茄炒蛋和炝炒青菜。
都是很快就出锅的菜,半个小时内就完成。
灶台上摆好几盆菜,林风去把灶台里的火熄灭掉。
抬手看了一下时间,刚刚十二点。
外面也没听到两个孩子的声音,估计是等着他送饭过去吃。
这俩小孩真是…
无奈,林风只好三盆菜装进篮子里,又装了一盆红苕饭,拿了六个饭碗,六双筷子装进另一个篮子。
一手一个篮子,身上还挂了两个水壶,里面装了蜂蜜灵泉水。
带上门就朝着地里走去,大步疾行。
一路上也有其他人送饭,秋收回去吃饭的很少,没人送饭的都是带了干粮过去吃。
听着那些一边走,一边还在八卦的妇人,林风瘪瘪嘴。
送个饭都炫耀?不就是一顿饭嘛。
“炒鸡蛋?哟,那可是香的很哈,有营养。”
“嗨,一般般吧,家里还有一块酱肉,改天再给他们做。”
“我家的酱肉早就吃完了,还好前两天去镇上买了两斤五花肉回来。”
“怪不得我闻到了肉香,你们家日子过得真好。”
“将就将就,全靠地里那几个男人…”
林风翻了个白眼从两人身边路过,一阵风吹过,篮子里的菜香,肉香扑鼻而来。
“咦,啥子东西嫩个香?”
“有炒蛋香,还有肉香嘎,吃得真好…”
“哟,前面那个不是林风娃子迈?他给哪个送饭?”
“香味好像就是从他那个篮子出来的…”
“也没听说他跟哪个关系特别好的呀,囊个会送饭哦,有蛋有肉,还大方得很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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