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被拒绝了,连在她身边做朋友的机会都没有。
“嗯,我知道,你赶紧回去吧,我们要回去了。”
李晓雪朝林路点点头,乖巧的回应道。
“好,我下午做完事就去帮你。”说完,林路就快步跑回家。
刘欣然这才挽着李晓雪的胳膊朝知青点走去,一路上叭叭不停。
而,李晓雪心里却有些不爽,这个林风果然是个讨厌的家伙。
怪不得大队里的人都避着他。
说他是疯子,还真没错。
一点面子都不给她这个女同志,她可是从城里来的知识分子。
本想着可以拿回去一只野鸡或者野兔来的,至于那头野狍子,她没想过。
可谁知,什么都没得到,反而被乱说一通。
什么跟林路同志是男女关系?
呵!她可是要回城里的。
城里再怎么苦也比乡下好。
这里到处脏兮兮的,狗屎鸡屎臭死了。
下地好几天,她的皮肤变粗糙,手也被割破了几处。
真是烦死了。
抬头看看天上高高挂着的大太阳,这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天越来越热,连个风扇都没有。
晚上蚊虫也很多,脸上,脖子都是包。
还有,今天得到一只野鸡一只野兔的顾知青他们。
越想越难受,凭什么她什么都没有,那三个人就能得到那么多肉?
不甘心,本该是她的。
“欣然,真羡慕顾知青他们有肉吃,那两只又肥又大,肉肯定不少,他们三人应该吃不完吧,这天热也不能放太久了?
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跟知青点的同志分享一点,毕竟大家应该多照顾一下。”
“是哦,顾知青应该还好说话一些,贺同志就不知道了,面无表情的可吓人呢。我都不敢跟他说话。”刘欣然小声说道。
“嗯,都是一起下乡的知识青年,也不知道大家为什么要各顾各的,我其实挺喜欢大家一起吃饭的感觉。”
李晓雪一副不理解的样子。
“是啊,老知青不带我们,新知青也四分五裂,我们知青点可真难。
也就晓雪善良有爱心,想要大家一起好起来。
可是,别人不领情,我们也没办法。
毕竟,在这里必须要下地干活才有饭吃。”
刘欣然并没有多想,顺着她的话说了出来。
第42章 钱不是越多越好嘛?
回到家里的林风,刚一上坡就看见门口站着的那个小身影。
嘴角上扬,心情愉悦。
刚刚那就是个小插曲而已。
他其实不愿意跟女性朋友计较。
男女平等,都不容易。
哪怕她是主角,他是炮灰。
只要相安无事,各过各的就行。
她去找冤大头,跟男主双栖双飞,恩恩爱爱,有钱有房,都跟他毫无关系。
他不是原身,更不可能成为炮灰。
他也不会乖乖走剧情。
所有,最好的状态就是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
只是,没想到这女主真是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以为,只要是个男人都会被她吸引,爱护她,宠着她,惯着她。
她说什么都是对的,帮助她实现她的目的。
可,林风吧。
尊重女性,人人平等。
就是对女人没什么感觉,当然对女主也就没有任何欲望。
他宁愿单身一辈子,或者喜欢贺东林那样的男人,也不会对这样女主产生任何好感。
看到那茶言茶语,他就忍不住想怼回去。
忍不了一点。
下山的心情还是被影响了一些。
可看到门口那个等他的小身影,林风觉得任何妖魔鬼怪都不能阻挡他回家的脚步。
因为这里有一个满心满眼都是他的崽子,他家的宝贝。
“小舅,我等你好久啦!”小奶音响起,小短腿啪嗒啪嗒跑过来抱住他的大腿不撒手,用脑袋蹭了蹭他的大腿。
“嘿嘿,小舅可是用最快的速度打猎,给宝贝带回来好多肉肉呢。”
“哇,这个好大,肉嘟嘟的是什么?
嗯,我们两个吃不完,小舅拿去卖了吧?”林念安瞄了一眼林风腿边的野物。
吃不完会变臭,浪费可惜了。
卖了可以赚钱钱,有钱钱小舅就不用那么辛苦啦。
小家伙觉得自己真的很聪明。
看到小家伙那明亮的眼睛,林风忍不住笑了。
“哈哈哈,小财迷,管家公。”
舅甥俩人大的提着几十斤重的野狍子,小的在一边搭把手,一步一步朝小院走去。
“小舅,我们把这个野狍子拿去镇上卖了吧,好不好?有钱钱赚。”
小家伙一边走,一边试图说服他小舅。
“我们还有一些钱够用了,宝贝要那么多钱干嘛?”
林风抽了抽嘴角,就几天时间,他培养出一个小财迷?
“唉?钱不是越多越好吗?存起来,以后小舅就不用天天上山打猎啦。”
小家伙虽然没见过几个人,但是几乎都是听到那些人不是没肉吃,就是钱不够花。
看到大家满脸愁容,他心里就觉得要有钱才好。
他们家已经不缺肉吃,可是没几个钱呀。
如果能有多多的钱,那就太好了。
“哟,我们家宝贝还知道钱越多越好,存钱是个好习惯。
要不然,小舅给你买一个存钱罐,然后每月给宝贝一些零花钱,宝贝自己存起来如何?”林风越想越觉得可行。
从小培养孩子的金钱意识,让他早早学会理财规划,哪个世界都离不开金钱。
他也是挺喜欢金钱的,这也是一种能量。
有钱能解决百分之九十九的问题。
哪怕他空间里有那么多大黄鱼,小黄鱼什么的,他也不会嫌钱多。
“真的吗?小舅我可以存钱啦?”小家伙两眼放光。
“当然,小舅从不骗人。
下午我就去镇上把这头傻狍子卖了,就给你买一个存钱罐回来。”
“好哦,我在家等小舅,小舅要早早回家哦。”
“嗯,知道啦,小管家。”把傻狍子放到院子阴凉处。
又把背篓里的野兔野鸡各拿了一只出来。
背篓里还剩三只兔子。
空间里还有五只野兔,三只野鸡,加上这狍子,应该能卖几十块钱。
想当初,几十块钱他都看不上,现在这么多野物才能卖几十块钱而已。
啧啧啧,此一时彼一时,他变成一个为几块钱,几十块钱,起早贪黑的人咯。
年代的乡村生活,果然是不一样的体验。
中午的菜是前天没吃完的尖椒兔和野鸡炖蘑菇。
放在空间里,保存时间长。
拿出来还是热乎乎的,配上昨天剩的米饭。
一顿午饭就这么轻松解决。
“宝贝,你午睡起来后就在院子里玩,知道吗?小舅去镇上卖野物赚钱了哈。”
把傻狍子放到背篓里,上面放着两只野兔。
背着背篓就准备出门了。
天热,他不可能等明天再去卖野狍子。
下午去镇上卖野物是合情合理的。
“好哦,小舅拜拜,我在家乖乖等你。”
把自家小舅送出院门,小家伙回到房间开始睡觉。
想着马上就可以存钱钱了,嘴角不自觉上扬,闭着眼睛很快就睡着了。
林风这边背着背篓走在出村的路上的,中午休息时间,路上没什么人行走。
不过,还是遇到了几个不爱睡觉,喜欢到处走走捡捡的村民。
“林风娃子这是要去哪点儿嘛?”
“去镇上卖野物,跟供销社卖猪肉的王同志谈好了的,每月给他送些野物过去。”
林风就是故意让村里人都知道,他在靠卖野物给供销社赚钱。
就算以后他买自行车,买任何东西都有正规赚钱渠道。
“那不错,林风娃子越来越懂事了呢,走出来,赚钱养家,就是对父母最大的安慰。”
林风没想到能听到这么一句话,不由得看了一眼说话的人。
一个干瘦矮小,眼神却很明亮的男子,看上去大约五十来岁。
林风回忆了一下,没什么印象。
能有稍微友好的招呼,他还是礼貌回应道。
“嗯,突然就想通了,日子还长,还有安安要养,那可是我们家的希望。”
“想通就好,想通就好,赶紧去吧,走路得一个多小时才到镇上呢。”
男子挥了挥手,转身朝着另一个方向走了。
林风看着蹒跚离去的背影,耸了耸肩膀,继续朝着镇上走去。
一直到村口,没有再遇到其他人。
四下无人,林风把背篓收进空间里。
几个闪身就过去了几公里,可见是多么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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