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陆哥。”


    “我叫,陆凯哲,大陆的陆、凯旋的凯、哲学的哲,毕生崇拜的偶像是迈克尔·杰克逊、最讨厌的颜色是黑色、最大的梦想就是组建自己的摇滚乐队然后勇夺格莱美!”


    方知语的眼眶莫名湿润了。


    她从小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宇航员,但不抗晕,即使想要通过练芭蕾和花样滑冰来克服这个梦魇,成效也不明显,后来便想去造火箭。这件事情她只在父母面前提过一次,被拒绝后,就成为了埋在心盒里的一个深深的、小小的执念,是所谓闺蜜们都不曾知晓的执念,而只有陆凯哲放在了心上。


    她在想,如果自己的生命里没有陆凯哲,会不会就连她自己都忘记了少女也曾有一个上九天揽月的梦想呢?


    “你,没有更多要说的了吗?”他的眼眸低垂,见她不吱声,长长的睫毛快速扇动,挽留着她。


    “祝你早日实现自己的梦想!”


    陆凯哲单膝跪在她面前,凑近方知语,与她额头对额头:“谢谢你,方知语。”


    话音刚落,他起身整理情绪,将后背留给信任之人,没曾想到,这位极其信任之人,却从背后环住自己的腰。


    她身上那件亮面绸缎的衣裙很薄,胸口冰凉的钻石压在自己的身体上,很痒,很痛,可更多的是柔软,不属于钻石的柔软,偏偏最温柔的最是躲不掉、逃不了。她不说话,偌大的花园里呼吸声缠绕交织,所有的懵懂都在一瞬间破晓,喜欢说不出口,因为乖张不驯和骄傲自负之人最是自卑懦弱。


    他是前者,方知语是后者。


    “干什么?”陆凯哲笑着,什么都懂,可愿意做那个比她还胆小的胆小鬼,什么也不多说。


    “有点冷,你让我抱一会儿。”方知语命令道,似乎夏夜冷成为了汐城人的共识,可夏天还是夏天,哪怕即将入秋,也依旧是夏天。


    他的身体隔着布料都残留着灼热的余温,她想要放手,但自己的双手却好似被一双镣铐铐牢,自我挣脱不了。


    “你可以穿我的外套,不是吗?”


    “垫在楼梯上,已经脏了。”


    离得近了,就能发现这人不同的样子。


    陆凯哲应该是不抽烟的,因此身上很香,倒也不是香水的味道;他的肩很宽,她的脸侧着靠在他的西装外套上,像枕在床上;穿正装的陆凯哲不像成功人士也不像卖保险的,像要去表演似的,居然还有点娱乐气质。


    “我是个没出息的人,也难有出息,这点我知道,也认命……”陆凯哲突然说。


    她的心猛然一颤:“我知道。”


    “知语,你将来是要做大老板的,但我也相信,你可以成为一名好的火箭设计师,如果你想的话……”


    “我也知道。”


    “我也知道方老头,你爸,看不起我,你或多或少也有一点,就连你弟这个小学鸡也有点儿看不起我……会伤心吗?当然会的,但我觉得这很正常,没人能得到所有人的敬仰,而你们又没有害我什么。如果仅仅只是因为被轻视就要恨上一个人,那也太low了。所以,我想去到一个能理解我的地方,找到与我‘臭味相投’的人,我们能够‘沆瀣一气’地在这个世界上活着,不做老鼠屎,不坏大锅汤……”


    “他初三了,不是小学生……陆哥,对不起。”


    方知语习得的规矩是从不轻易说“对不起”,可这个词在面对陆凯哲欢乐的自述时,竟然脱口而出。


    欢乐……


    多残忍啊。


    残忍地快乐自嘲过后,他还要安慰她:“我没怪你,知语。”


    她的手环在他的腹部,手掌隔着布料紧紧贴合肌肤,感受他一次又一次的呼吸起伏。


    原来这就是男性身体的触感——精壮、热烈、跃动。


    她的理智沉沉地、慌张地在自己的双耳叹息喘气,可是身体和喷薄的欲望难掩绯红的脸颊,她觉得很空虚、很想颤抖、很想哭,可是又不肯在陆凯哲面前哭,也难以承认自己对他有成人纪事的遐想。


    方知语的脑海里又浮现出陆凯哲只穿一件西装外套,而且扣子不扣,在自己面前热舞的画面,正尴尬地准备收手,却被他擒住了双手。陆凯哲的手指摩挲着她的手背,一下、一下、又一下,最后笑着将她的手从自己腰间扯开。


    那一瞬间,方知语更知道,这种感觉是——说不出口的暗恋。


    带着居高临下的蔑视,却也会为他的幼稚和出格在心里拍手叫好,甚至有策马追逐的欲望。


    可她方知语,是个胆小鬼。


    害怕到,连哭都不曾对着他人的脸。


    说吗?


    不说好了。


    说不说都只能是两个人知道的话,那便……不费口舌。


    这个晚上,方知语躲在他的后腰窝里,明明那么明显,却谁也找不到她。


    前些年去台大文学院研学,那时都风靡读简媜,好多人手里的牛皮笔记本都抄着《相逢在异国的夏日午后》中的名句——


    我们不要在这里,跟我回去十八岁,躲到台大校园杜鹃花丛下,不要被命运找到。


    可这段话的后半部分似乎更符合她现在的心态——


    但是我无法避免十八岁那一年对警告置若罔闻,我了解我自己,我如果重回十八岁,我仍然会从杜鹃花丛中冲出来,对命运说 ,我在这里。


    她没去与父亲的朋友们交谈联络,作为生日的主角,她甚至没在大众面前露脸超过半个小时。若是这时候有佣人急冲冲找到她,她不会跑,也不会出卖陆凯哲这个战友。


    或许她会对佣人,甚至对父亲骄傲地说:“是的,我们在‘偷情’。”


    偷情吗?


    算是吧。


    偷偷地心中波澜涌动,除了自己无人知晓,就是偷情。


    她获得了最珍贵的一场加冕和最难受的一次心动。


    十二点的钟声从钟楼涟漪般向外扩散,新的一天开场,有人离场,有人登场,幕布不落,她作为主角依旧在台上忙活。张张嘴,背台词;动动手,记动作——人生就像剧本一样被写好每一帧,严苛的导演不允许自己生下来的角色临场发挥。


    陆凯哲转身,拿上西服外套甩到肩上,朝她摆手:“方知语,十八岁快乐!送你一个承诺吧,不管天涯海角,你呼唤我,我就会来!”


    方知语盯着他走向很圆很圆的月,与月色溶为一体,爱丽丝挣脱束缚、越过马厩驰骋到他身边,载着他越走越远。


    这一瞬间,看着这位身骑白马的“白”马特王子,她忽而坚定了不追上去的决心,因为,小满胜万全,得到过,就已经无憾。


    那就……


    婚礼的时候,我会选一个小满的时节。


    你会出现在我身边。


    【上册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


    两个胆小鬼啊![爆哭][爆哭][爆哭]


    【全文完结,感谢追读】


    完结快乐!


    预计四月三十号入V


    诶,放心好了,还有下册~【喜欢本文的欢迎移步专栏为下册《少女心的骑士病箴言·逝水》点点收藏呀!作者努力存稿中!】


    (文案如下)


    【温婉<a href=Tags_Nan/DuShe.html target=_blank >毒舌</a>花店老板/记者&和煦腹黑明钓律师】


    姜岁安,在New York《TIME》杂志大楼的时候,头衔和奖项数不胜数,而立不到,戎马半生。


    她花了七年,在战火和谎言中离开他、铭记他,最终弄丢了自己。


    在鲜花盛开的浪漫里,她认真扮演人淡如菊和清心寡欲,直到一个雪夜,她伟大爱情的前男友出现在面前,一颦一笑牵起她所有未却的稚气。


    可是……


    洒脱离开又狼狈归乡的人,还有资格再说出那句“我赌你会再为我倾倒一次”吗?


    正气果断如她,竟也在这样的时刻犯了难。


    ·


    方知言,业界的双面律师,生活中温柔有余,法庭上尖言利语。


    此生最无法掌控的,说来还是姜岁安这匹脱缰野马。


    那晚她喝得醉,弹着他的袜夹,剥夺他引以为豪的绅士克制。


    在那个有着她秘密的房间里,他疯了一样抱住他,再也不装什么好好先生,灼热的气吻过二十七岁姜岁安的后颈肌肤,亮出牙齿咬了她一口。


    于是,这里也有了他的秘密。


    他突然想起,十九岁的姜岁安曾在雨后的风中对自己说:“方知言,如果有一天我遭到了重大的打击,请你一定要——记得我。”


    看着怀里脸红酣睡的心上人,他心脏砰砰直跳——


    何必请求,能铭记你,乃是我此生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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