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吗?”方知语问。


    “有点酸,不好吃。”


    “酸葡萄才好吃,而且这葡萄不算很酸,”方知语拿水洗了几颗,剥了一颗葡萄塞到嘴里,随后又剥了一颗,把晶莹滴汁的果肉杵在他嘴边,“你再尝尝。”


    陆凯哲咬着舌尖说涩。


    “你摘这么多干什么?”


    “整个酒庄又不止我们两个,摘点新鲜的水果回去大家都能吃。”


    “这下又不是佣人该做的事了?”陆凯哲小秘密打趣她。


    “你是不是非要和我唱反调。”


    陆凯哲说是。


    方知语其实是被他昨天那个眼神给瞪得心里发怵,并且认真思考了这个问题:自己是不是应该多为别人着想一些呢?


    她决心做一些小改变,于是才在看到满架子硕大浑圆葡萄的时候动了这个心思。


    可他这意思,到底是让自己改还是不改呢?


    方知语几度想撬开他的嘴和心,看看陆凯哲到底在想些什么,可也害怕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所以——


    算了,放你一马。


    这篮葡萄最后被带回了庄园正中心的古堡。


    下午,父亲领着重新梳妆打扮的方知语来到地下酒窖,说是和大家一起来品酒,其实是在把她介绍给新的合伙人。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个冷静自持的姑娘将来便会是方家的一把手,因而也不敢轻视她。


    木头酒桶里装着不同年纪的葡萄酒,它们大多都比方知语年长。


    方知语望着酒杯里醒好的红酒,鼻尖凑近,一股黑醋栗和成熟栗子以及红葡萄的果香扑来,她抿了一小口,酒水初酸回甘,像潮水般不急不躁,最后涌上头脑。


    陆凯哲总说红酒是女人喝的,这点她从生物学的角度看是认同的,但心里总会对此持批判态度。


    想到陆凯哲,她嘴角不自觉地弯了一弯,很快收回去,继续默默陪在他们身边在酒窖里逛着。


    他虽然不喝酒,但嗅觉灵敏。


    “你喝酒了。”


    “小酌怡情。”


    从酒窖里出来,方知语像是从未见过日光的人一般,独自一人来到后花园的小丘,屈腿环膝,睫毛垂帘,淋着太阳的照耀,兀自发呆。


    她起初没有发现躺在树下闭眼睡觉的陆凯哲,直到听见那句“你喝酒了”,才抬起点缀了红晕的脸,轻声念了四个字。


    “晕吗?”他伸手在她眼前晃,戳了戳她绯红柔软的两颊。


    “本来不晕的,你一晃就晕了。”


    “你不会是醉了吧。”


    方知语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说:“没有,只是刚见到太阳,有点累。”


    她喝酒上脸不上头,这是很好的基因遗传——能演醉,也能喝,不熟的人在饭局上占不了她的便宜。


    陆凯哲不知从哪里得来的小道消息,兴奋地说:“我刚刚听说山下拉了一匹纯血弗里斯兰,不知道是来做什么的,你知道吗?”


    她也摇摇头。


    “陆哥,你跳个舞吧。”


    “怎么突然提这么变态的要求?”他皱眉。


    “给谁跳不是跳?你谄媚我一下,我可以勉强勉强,做你第一个粉丝。”


    “哼。”


    “能不能跳女团舞?”


    “哼。”


    陆凯哲口嫌体正直,在她面前竟然真开始跳起了少女时代的出道歌曲《再次重逢的世界》。


    他这几天没戴唇钉和眉钉,金发与阳光是意气喷薄的天作之合。方知语在心里盘算陆阿姨到底费了多大劲才说服他在正经场合有个正经样子,抬起头,正对上他夕阳之中灼热的目光。


    他跳舞的时候还是有点魅力的嘛。


    舞蹈将风灌进了他的脑子,卷走了所有的尘霾,让他一下子就想明白了那件事情。他一屁股坐到她身边,告诉她,那匹白马一定是谁送给方知语的生日礼物。


    “你知道我最想要的礼物是什么吗?”


    “你说。”


    “葡萄那么大的钻戒。”


    她右手五指张开,空荡荡的手指等着有人为她添上熠熠珠宝。


    “叫你未来老公送你。”


    “你为什么满脑子都是小家子事?不是婚戒,就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戒指,正因为没什么意义,才让这个礼物更有意义。”


    “听不懂思密达。”


    方知语说:“本身也没指望有人能懂。”


    陆凯哲从口袋里掏出一把葡萄干,说:“我没有‘葡萄钻’,但是有葡萄干,吃吧。”


    “从哪儿弄出来的,全都是灰,我不吃,你自己吃。”


    陆凯哲一把把青提葡萄干塞到嘴里嚼嚼嚼,无所谓地说:“路过晾房,里边儿没人,所以偷了一把……真的很甜。”


    “厉害。”


    “方知语,有人说你做什么事都像在嘲讽吗?”


    “这确实不是一个好习惯,我反省。”


    他歪着脑袋将这个“妹妹”谦虚的样子装在眼睛里,挠挠脸,哼笑出声。


    他们站得高,能远远看见天地边界线上浮着一道金光,太阳堂而皇之地准备下山,不顾世人挽留。


    两只小人最后回归大部队,只见有人牵着一匹马向他们走来。


    “爱丽丝,白毛弗里斯兰。”马夫说。


    这是一匹罕见的白色弗里斯兰马,鬃毛厚实浓密还带着天然的波浪卷,仿佛白色海浪一袭又一袭地在头上涌动。它的眼睛深邃,带着好奇的明亮扫视着面前每一位公子小姐。


    这位名叫“爱丽丝”的小姐脖颈的弧度还带着少年期特有的纤长,不像成年马那样粗壮得如同石柱,肌肉线条流畅飘逸,优雅地走了几步,最后站定在打着哈欠的陆凯哲面前。


    “走,往前走几步。”


    马夫扯着她,但爱丽丝一动不动,就这样站在陆凯哲面前。


    此时无数双眼睛盯在陆凯哲身上,他知道这是给方知语的礼物,虽然自己不觉得尴尬,但还想维护方知语的颜面,于是将一旁的方知语拽到自己面前,落荒而逃。


    爱丽丝径直掠过方知语,长腿几步跟上他,甩也甩不掉。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见证全过程的陆总脸色比寿星更难看,但要怎么说服一匹马乖乖听话?


    最后是方知语的父亲出来打圆场:“说明小哲和爱丽丝缘分很深啊……陆总,你看这匹马你们就牵走,毕竟能让马认主的,历史上也没有几个英雄好汉。”


    “方总说笑了。”


    方知语听着父亲恭维的话,清楚地明白,他现在估计肺都要气炸了——本来是瞒着大家给自己女儿做生日礼物的,没曾想为了让别人惊讶羡慕不事先通知,却闹出了笑话。


    不知为何,她自己居然没有觉得一丝尴尬,反倒一身轻松,而且能看到父亲这位总贬低陆哥的人向他让利、为他圆场,还真是一件有趣又过瘾的事。


    陆凯哲自己绊自己,驱蚊一样赶马的架势也好像一个愚蠢的马夫,他这样随心所欲、事不关己的人脸上露出着急的神色,也让她觉得有趣。


    至于爱丽丝……


    或许人不该和牲畜一般见识。


    陆凯哲不知是有意的还是故意的,带着爱丽丝跑到好远之外。


    方知语说:“各位,我去帮帮他。”


    父亲正愁已经无话可说,接过她的话:“好,知语。”


    于是,这位名义上的女主人三步并作两步往实质上的男主人的方向冲刺。


    陆凯哲最终还是接受了自己有了一匹马的事实。


    “你找我干什么,我又不能经常跟你玩。”


    爱丽丝嘟噜一声,陆凯哲摸摸她白色的鬃毛,说:“诶,你发质很粗糙啊,该用飘柔了。”


    爱丽丝昂着头颅,优雅地走在前面。


    方知语笑着说:“你真的很会伤女孩子的心啊。”


    “哦?大小姐也被我伤过心吗?”


    “我是铜墙铁壁、铁石心肠,万箭穿心都伤不及分毫。”


    他踱步迈向前,右手松松地挽着缰绳。


    草地很软,运动鞋踩上去几乎没有声音。马蹄却不同,每落下一步,都能听到那种沉闷而结实的“噗”声。


    他疑惑道:“你说,爱丽丝为什么会选择我呢?”


    方知语说:“可能是因为你身上的气质吸引了她吧。”


    “我迟钝不善感受,你能告诉我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气质吗?”


    方知语闷声思考,给了他一个郑重的答案:“自由和朝气。”


    “你这么要强的人,输给我,应该很不好受吧。”


    “不会的。如果是能力上相对却输了的话,我会觉得难受,但如果我输掉的事情是因为我不具备一点竞争的需要,那就不算输。”


    陆凯哲说:“可你所说的‘自由’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啊,从与我距离十步以内的时候,你就已经具备了这项品质,不是吗?”


    “不,不是这样的……”方知语摇摇头。


    “那应该是怎么样呢?跟我一样,逃课、私自出国、怼父母、初中追校花没追到,话柄到现在还被拿出来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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