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的。


    不是热的,也不是凉的,是刚刚好的温度。


    他抬起头,看向宋明铮。


    那人站在床边,低头看着他,那双沉静的眼睛里,有淡淡的温柔。


    宁暄盯着那笑意,忽然觉得心跳漏了一拍。


    他放下杯子,伸手拉住了宋明铮的袖子。


    “哥。”


    “嗯?”


    “你下来一点。”


    宋明铮微微俯身。


    宁暄抬起头,在他唇上轻轻碰了一下。


    很快,很轻,像是蜻蜓点水。


    碰完之后,他往后缩了缩,耳根红得像要滴血。


    宋明铮愣了一秒。


    然后他笑了。


    那笑容和平时不一样,不是那种“嘴角弯一弯”的笑,而是真的笑了,眉眼都弯起来的那种。


    宁暄看呆了。


    他从来没见过宋明铮这么笑。


    “你……”他开口,不知道该说什么。


    宋明铮俯下身,在他额头上轻轻落下一个吻。


    然后在他耳边说:


    “我等你,等了很久。”


    宁暄靠在他肩上,闻着他身上淡淡的草木香,忽然觉得眼眶有点酸。


    不是因为难过。


    是因为太满了。


    心里太满了,满得快要溢出来。


    “哥。”他闷闷地开口。


    “嗯?”


    “以后我不叫你哥了。”


    宋明铮顿了顿:“那叫什么?”


    宁暄抬起头,看着他。


    那双眼睛里,有亮亮的光。


    “叫男朋友?”


    宋明铮看着他,那双沉静的眼睛里,有淡淡的温柔。


    “好。”他说,“男朋友。”


    宁暄笑了,笑得眉眼弯弯。


    窗外的月光照进来,落在两个人身上,柔柔的,轻轻的。


    他靠回宋明铮肩上,闭上眼睛。


    心里很静。


    很满。


    很暖。


    一个月后,宁暄的户口本上,那个“宋”字前面,多了一个人。


    不是户主。


    是配偶。


    那天从民政局出来,宁暄站在门口,看着手里那本红通通的小本本,愣了很久。


    “看什么?”宋明铮问。


    宁暄抬起头,看着他。


    阳光很好,照在宋明铮脸上,把他整个人都镀成了暖金色。


    宁暄忽然想起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


    那时候他十五岁,逆着光站着,看不清脸。


    现在他二十八岁,站在阳光下,眉眼清晰,目光温柔。


    “看我的男朋友。”宁暄说。


    宋明铮看着他,嘴角弯了弯。


    “不是男朋友了。”他说。


    宁暄愣了一下,低头看了看手里的小本本。


    哦,对。


    是丈夫了。


    他抬头,看着宋明铮,忽然笑了。


    “那我重新说——看我的丈夫。”


    宋明铮伸出手,揉了揉他的头发。


    “回家吧,”他说,“丈夫。”


    宁暄点点头,牵起他的手。


    两个人并肩走进阳光里。


    第366章


    凌沉01.。


    京城五月的傍晚,天光还亮着,风里带着槐花的甜腻。


    五道口那扇灰砖校门一如既往地吞吐着人群。保安坐在岗亭里刷手机,对门口那辆突然刹停的黑色迈巴赫视而不见——见怪不怪了。


    车门几乎是同时打开的。


    三名穿统一制式黑西装的保镖从车上下来,小跑着穿过人流,动作利落得像电影慢镜头。路人纷纷侧目,有人举起手机。


    他们的目标是个正拎着塑料袋往校门走的少年。


    塑料袋上印着“桥头排骨”四个字,油渍从袋子底部洇出一小块。


    “少爷。”


    为首那名三十出头的保镖开口,眉尾一颗痣随着他说话微微跳动。声音不高不低,正好让周围七八米内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老爷和夫人请您回家。”


    空气安静了一秒。


    紧接着是窸窸窣窣的交头接耳声。


    “……什么<a href=tuijian/niandaiwen/ target=_blank >年代</a>了还少爷?”


    “卧槽,拍抖音的吗?”


    “这谁啊?”


    被拦住的人站住了。


    他转过身来,一米八出头的个子,薄得像张纸片。米白色T恤洗得很干净,领口微微有些松,牛仔裤,小白鞋,鞋边沾着点灰。手里那袋排骨被他攥得紧了些,塑料袋发出细碎的窸窣声。


    脸是那种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的长相——皮肤苍白得近乎透明,夕阳底下能看见太阳穴处隐约的青色血管。眼睛很黑,不是普通的那种黑,是黑得有点沉,像深井,像没有星星的夜空。眉骨高,眉形凌厉,把那点病弱感生生压了下去,压出两分不好惹的冷淡。


    凌沉。


    大一新生。开学不到一年,已经被票选为校草。据说从不上表白墙,不参加社团,不跟任何人走太近。有人叫他“高岭之花”,有人说他装。


    没人知道他是这种“少爷”。


    “这不是那校草吗?”


    “我去,凌沉?他家里这么有钱?”


    “不是说普通家庭吗……”


    窃窃私语像潮水一样漫过来。


    保镖往前又迈了一步,语气里带着恰到好处的恳切:“少爷,您别跟夫人置气了。他们是真心想和您谈谈,这几天夫妻俩整宿睡不着,就惦记着您。您就算不为自己想,也为他们的身体想想,行吗?”


    这话说得滴水不漏——既点明了“家庭矛盾”,又塑造了“苦心想念的父母”,顺带把“少爷”的身份坐实了。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人已经开始录视频。


    凌沉站在原地,手指收紧,塑料袋提手勒进指缝,勒出一道白痕。


    他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


    那双黑沉沉的眼睛盯着面前的保镖,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又像是在看一场拙劣的戏。


    半晌,他开口,声音很淡:


    “让开。”


    保镖纹丝不动,姿态恭敬而强硬。


    初夏的风从两个人之间穿过,带来排骨的香味,和远处奶茶店排队的嘈杂。


    凌沉忽然想笑。


    如果人生突然被开上帝视角是什么体验?


    ——大多数人会觉得酸爽,像看一部跌宕起伏的电视剧。


    可他觉得,老天爷不是好心地给他开上帝视角,是好心地给他下死亡通知书。


    第367章


    凌沉02.。


    他垂下眼,睫毛在眼底投下一小片阴影。


    塑料袋里的排骨,快凉了。


    他是万万没想到。


    人生孤儿开局已经是困难模式,好不容易熬到快苦尽甘来——考上顶尖学府,熬出头了,自由了,往后全是好日子了——结果老天爷连这点甜头都不让他尝,直接给他升级成地狱模式。


    这得是多看他不上眼?


    凌沉活了十八年,今天才知道自己是狗血文里的炮灰。


    还不是那种有姓有名、能活几十集的炮灰。是出场五行字、给主角受送完金手指就火速领盒饭的那种。


    男男狗血团宠文。他搜肠刮肚才从那个诡异的梦境里扒拉出这几个字。


    剧情梗概简洁得像一份死亡通知书:


    【夏夫人生了三个儿子。


    小儿子两岁时走丢。


    夏夫人思子成疾,收养了个三岁孤儿,取名夏钰,把母爱全倒在他身上。


    十五年后,夏钰得了白血病加肾衰竭。


    同一年,真正的夏家小少爷被找到。


    在回夏家的路上,小少爷出车祸死了。


    巧的是,他的骨髓和肾脏都和夏钰匹配。


    他的死,恰好给了夏钰新生。


    夏钰和他的哥哥们很感激他,为他办了场盛大的葬礼。】


    就这几行字。


    凌沉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想从字缝里抠出点别的意思。没有。就是这几行。他就是那个“被找到后出车祸意外死亡”的小少爷。


    意外。


    他盯着这两个字看了很久。


    意外个铲铲。


    出车祸,车上好几个人,就死他一个?


    那叫意外?那叫精准投放。


    梦境里还有一段更细的。写的是另一个人。


    【江浔在夏钰做完手术那天,带着一束菊花来到凌沉的墓前。


    天光渺渺,青年俊朗的眉眼静静地看着墓碑上的黑白照片。


    看了半晌。


    放下菊花。


    声音冷淡地说了句:“抱歉。”】


    江浔。


    这个名字从记忆深处浮上来时,凌沉后脊梁骨窜上一股凉意。


    京圈太子爷。夏钰的正牌攻之一。有钱有权,手眼通天。


    他为什么道歉?


    凌沉不用脑子想都知道——这狗东西惦记上他的身子了。


    不对,是惦记上他的骨髓和肾。


    啧。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米白色T恤裹着薄薄一层身板,皮肤白得见光透,腕骨细得能一把攥住。是挺合适被拆了给人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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