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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1章 混沌


    吉霄没有想到, 等下次见面真发生,她连话都不敢上前跟人搭:


    首先地点就出乎她意料,不在少年宫, 而在她们小学。


    学校篮球场旁有一排镂空围墙, 外面常有路人或家长驻足。那几天,每当校队练习快结束时,就有几个小女生匆匆赶来。一看就不是她们学校的, 因为在她们小学,谁也不会像那样规矩地穿校服、戴红领巾。大家都是便装进出,除非有大型活动。


    是校队里的男生先留意到围墙外的人,因为那群女孩里有一个长相实在端丽,漂亮得出类拔萃。她往那一站, 围墙也成风景。男生们因此打球更勤力, 配合不讲, 只讲如何出风头。


    跟他们打混合赛的吉霄把队友的变化看在眼中,心里很是不屑。直到有一天, 她发现围墙那边赫然多出一个人影——


    竟是少年宫那琴童。


    她不屑别人,结果自己也分心。那日练习赛一直恍神, 在意的无非是:没看错吗?真是那个人?想过去看清楚, 又没勇气。


    可是,如果确是给她糖的那个小姑娘, 又怎么会找到这来?她跟其他几个是同学吗?念哪所学校?……


    她知不知道自己在看谁打球?认出她就是在少年宫给孔老师送面的人没?


    心猿意马,差点被篮球砸脸。这下清醒不少, 投入比赛,在剩余十分钟里又拼又抢, 末了还要投个压哨三分。


    赢下比赛,吉霄跟队友开心簇拥。再回头, 围墙那边如小鸟般雀跃看球小女生们已经不见。


    谜题没解开,又觉得这样也好。要真是那孩子她反而害怕:如果对方从同校生那打听出她姓名,知道了吉成龙的事,别人还愿意跟她说话吗?


    她们之间的交汇,果然还是留在少年宫最安全。


    带着这结论忐忑地放学,却在走出校门前再一次发现对方:


    这次看清楚了,确实是她。此刻同伴不在,就她一个背粉红色双肩书包等在学校外面。第一次在周末以外的平日里看到她,发现她不仅穿校服、戴红领巾,袖子上还别着队标。真厉害,三根杠。


    所以,她现在是在等她?


    吉霄退回校门,心中一阵紧张,但又抑制不住欢喜。瞧一阵,又躲一阵,只恨现在放学的同学太多。


    再等会儿吧,就一会儿。等人少再点,她就看准机会火速奔去,直接把小姑娘拉去没人的地方。要跟她穿过哪条弄堂、走到哪边的河岸,才能避人耳目地放下所有隐忧同她聊一阵天,不用担心她们之间被烦杂的人言侵扰。


    吉霄一边想一边再往校门外瞄一眼。女孩仍乖乖等在那。


    时间因此变得难耐起来,在焦急中吉霄想,要不冒险吧。先带她走,再用谎言绊住她,反正让她以后别再来学校这边就行。


    刚打定主意,就见小姑娘突然挪动步子,朝着跟吉霄藏身之处完全相反的方向去了,跟上一个男生——


    是刚刚才和吉霄打过球的队友,也是她们那个小学校所谓的校草。


    在吉霄的注视下,什么都没察觉的小姑娘鼓起勇气叫住对方。男孩子回头,她便拿出一枚信封,用吉霄见过的、小服务生一般毕恭毕敬的姿势将那信双手递给别人,再害羞地跑走。


    在校门旁目睹完全程的吉霄彻底愣住——


    她再不开窍,也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那晚蔫兮兮回面馆。只记得自己一路都在计算,被小女孩递情书那队友今日比赛拿了多少分,她拿多少分。好像是差别人一点,但那都因为她一开始分了神。可是最后那个关键的三分球,分明是她投的。


    内心不甘,翌日球都不想练。最终去了,然而她害怕去面对的围墙外的女生却根本没出现。


    听校草洋洋得意地跟大家炫耀,说那群女生是来看他的。就在昨天,他被其中一个约去河边,在那拒绝了对方。


    事情自此画上句点,好像一则无心插曲。却令吉霄闷闷不乐。一颗太妃糖甜了她两个礼拜,结尾却变味。她甚至不清楚自己心烦什么,只是又在心里发狠誓:


    她绝对不会跟那孩子搭话了,不然她是小狗。


    这些青涩烦恼并未占据她心扉太久,因为很快,真正令她措手不及的波澜出现:


    五月,阿爷住院。


    罪魁祸首是酒精,她和小姑轮番去守病患。到了周末面馆自然不开,吉霄去医院,一个小姑娘在男病房里游走。阿爷要上厕所,她也举着输液瓶跟着。进了厕所帮男人挂上瓶子,再退出来等。


    如此忙碌到下午,吉小红来换她,说明天礼拜一,让她回家好好休息,然后自己上学去。阿爷已经好了许多,接下来不必她来替换,就吉小红一个人照顾也足够。


    吉霄点点头离开,结果还没走出病栋,就想起自己的作业还丢在阿爷床头。


    于是折返回去,还没走到病房,先在走廊上听到两个大人吵架。


    前情她不清楚,反正此刻是吉小红逼阿爷戒酒,阿爷却不愿。吉小红说再喝下去真会死人,阿爷说死就死了,一了百了。


    吉小红听得忿恨,骂阿爷自私,“就算你不为自己考虑,总要为吉霄考虑?她还那么小,你要是出什么事她怎么办?”


    阿爷宛如黑洞本身,羸弱地瘫在病床上答:“不是还有你吗?”


    吉小红被这种说法彻底激怒:“你凭什么把吉成龙的烂摊子丢给我?!”


    男人沉默半晌,近乎无情地答:“他是你大哥。”


    “他算什么大哥?他连袜子都没给我买过一双!”提起这个,女人诸多积怨,满心委屈地质问,“对我不说了,对你和妈呢?他又尽过什么孝?哪次他回这个家不是拿钱、拿东西?”说到这吉小红有了哭腔,“烂进骨头的瘪三,你却偏心了他一辈子!他读书,我休学,他有债,我去还;现在他死了,你还要我帮他带孩子?吉祥,我到底是不是你亲生的?!”


    吉霄听到这再迈不进病房,宁可不要作业,也要离开。


    都转头了,还能听到身后传来小姑凄厉的声音:


    “一了百了是吧?好啊,那你现在就去跳江!我跟你一道去!一道死!!你觉得你威胁得了谁!!……”


    吉霄逃出医院,一记头钻进漆黑的弄堂。


    翌日去学校,作业交不了。被老师一顿教训,跟另外几个淘气鬼一道在班级外罚站。


    该羞愧的,她却目光麻木,万念俱灰地想,今天放学她再不去医院了……她要去找吴美希。


    吴美希的零花钱总是充足,却不全是老吴给的。在黄毛和他一众损友的唆使下,吴美希除了打架,还学会小偷小摸。吉霄在里屋曾听到他们在外面谈话,由此隐隐得知,却假装不晓得。


    下午吉霄不练球,搭公车去五中。见她突然出现,还说她想加入黄毛那帮人,吴美希很惊诧。立刻回绝她,要她回家去。


    见吴美希不愿引荐,吉霄说那她自己去找黄毛。吴美希听得焦灼,只得拉住她,哄她说想加入,必须先做点什么证明自己——


    “你敢吗?”


    吉霄憋了一肚子怨气,没什么不敢做。于是吴美希带她去一家新开的小卖部。


    两个半大孩子神色沉重地走出校门,走了十来分钟,到另一片街区。目的地就在马路对面,吴美希让吉霄在这边先观察。她跟吉霄说这家小卖部她试过两回,老板很粗心,轻易就能得手。但即便如此吉霄今天是第一次,还是小心为上,不要贪多,先试试拿巧克力。


    又说小卖部最里面的货架是饮料,如果一开始周围有人、没能藏得很好,就把巧克力拿到那附近再藏。那边监控拍不到的,之后趁老板不注意离开就行。要是真那么不走运第一次拿东西被发现,你就跑,反正你跑得快。


    “旁边那个弄堂口你看见吧,”吴美希说着指给她,“往那里头跑。能躲的地方很多。老板一个人看店,就算追出来,也不敢追太久。”


    说话间她们过马路。在白昼与黑夜交替的混沌时刻,晚霞中,即使只有十来岁,吉霄仍朦胧升起这样的预感:


    她只觉自己此刻站在某条边界线上。踩过去,是一种生活。停下,是另一种。


    可是饭点到了。今天下午她一直发呆,从小学到五中,又从五中到这里,一路上滴水未进。饥饿与干渴让前方的小卖部散发出无法抵抗的诱惑力,她想吃东西,但是没有钱,又不想求别人。


    即便如此,要是阿爷和吉小红中任意一个愿意要她,吃不饱又有什么关系?她会回到本该固守的界线内,谨记阿奶教过她的那些做人的道理。不要变成吉成龙,千万不要。即使因此不得不在黑洞里继续忍耐,也没关系。


    然而他们却说,她是“烂摊子”。


    类似的话她在学校里听过很多。同学的父母让自家孩子不要跟她玩,他们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她是谁生的啊?吉成龙。


    被阴霾左右着,吉霄饥渴交迫地踩过线去。然而就在这时,一抹熟悉的人影闪过她视野。


    是学琴那孩子。放学了,她和几个同学走一起。今天也是校服裙、白长袜,戴红领巾,粉色的双肩书包在人群里那么显眼。春日的夕辉中,她笑得天真烂漫。


    在辨认出确实是对方的那一刹那,复杂的潮涌便又一次湮没吉霄,让她感觉既炽热,又冰冷。无法辨析的片刻,她仍本能地侧身退步,到吴美希身后躲了躲,终是不想让对方看见。


    然后,女孩就在黄昏耀眼的辉光中从她眼前走过,朝着跟她完全不同的方向。


    错过是好事情,却令她低落到愤懑。


    现在回头,还来得及。但吉霄破罐破摔的心情却在此刻凝聚到顶点,只想走进几步外的小卖部去作一通乱、招一阵恨。老板不发现,万事大吉,发现了更好。她会在众目睽睽下给在医院的阿爷和吉小红打电话,让他们来领人,气死他们——


    谁让别人有爸妈,她没有。


    她带着愤怒踏进小卖部,跟吴美希假装挑东西。在琳琅满目的零食间逡巡,只觉自己饿得更厉害。今天只拿巧克力根本不够,还要拿些别的。这么想的时候她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临近,但回头一看,又并没有人。


    吴美希也看了。确定孩子们都在收银台排队,她便把手伸向目标,娴熟地抓了两板巧克力揣进衣兜。之后一脸平静无事般带着吉霄去饮料货架,边走边问她,看清楚了吗。


    看清楚了。吉霄说,好像很简单。


    是啊,吴美希说,但你还是要小心。


    之后两个人商量。吉霄让吴美希先走。那样至少她能安全,而且也能演示一遍怎么出去。吴美希听了说那她先去店外接应。要是有什么突发事件,她还能帮上忙,进来引开老板的注意。


    这么决定好后,吴美希先离开。隔着货架看她顺利溜出小店,吉霄才松一口气。但她的神色随即又变凝重,因为接下来,轮到她。


    有些镶嵌在日常中的平凡事物,会在某个瞬间让人产生异常的向往。就像口干舌燥时透明冰柜里的可乐。


    吉霄拉开冰柜。然而,刚把冰凉的可乐揣进裤兜,就被人从后拉住袖子。


    一吓之后惊恐地侧头,却在这时看见那张她万分不想在这关头见到的面孔:


    是弹琴那孩子。


    心自此开始狂跳。刚才明明见她走了,为什么调头?总不会是跟着她进来的?没道理啊,来她们学校看人打球,她都一副不认识她的样子,到这会儿认识了?


    要是对方真是因为看到她才进来的,那么一直跟着她吗?从什么时候起?刚才她跟吴美希做的一切,她不会都看到了?


    内心七上八下,慌乱到一句话也讲不出,却是对方先开口:“你怎么在这?”问她。


    什么意思。“我不能在这?”


    “不是的,”小女孩的面色有明显的担忧,“你家面馆不在这边,学校也不在。”


    学校?


    所以,这人之前来她们学校,分明也认出了她。明知那天她在场上,却把情书递给了别的男生,且全程都没有过来跟她打招呼的意思。


    吉霄掀开对方的手。“那又怎么样,”她说,“我来找我朋友,不行吗?”


    小女孩却再次抓紧她衣襟,说出令她分寸大乱的话:


    “你朋友是刚才那个姐姐吗?”她扬着一双纯白无暇的双眼凝睇她,并且直接用上那个她和吴美希一直刻意回避的词——


    “我看到了,她偷巧克力。”


    第52章 交换


    被直接揭出丑处, 吉霄又羞又惧。想再次逃开,就被对方拖住她的手。“别去!”她说。


    见女孩垂下眼眸盯她装可乐的裤兜,吉霄便知道这个人什么都看见了。好久才开口, 求女孩:“你走吧, 别理我。”


    小姑娘却不听她的:“我不走!我会跟着你,要是你想不交钱就离开,我会告老板!”


    听到这威胁, 吉霄焦躁地抽手:“随便你。”说完转头。


    小女孩的神色愈发失望,眼见追不上吉霄,干脆从往货架另一侧去,刚走到过道就朝收银台喊:“老板!这里……”


    正被一群叽叽喳喳的小学生围着付钱的老头是听到了这一声的。但等他沉下老花镜朝声源暼去,那边已经看不到人。老板也就管不了那么多, 继续帮眼前排队的小人们算账。完全不知此刻货架最深处, 两个孩子正纠缠在一起:


    此刻一个从后抓牢另一个的书包, 还捂实她的嘴。


    吉霄脑海一阵空白,然而等她找回意识那一刹就留意到了, 被她牢牢控制的人似乎没有抵抗。


    除此之外,因为贴近, 开始完全感受到她的存在:温热的鼻息抵触她指尖, 向来一丝不苟、整整齐齐的高马尾也被她弄乱,粉红色书包上的卡通图案是现在低年级小朋友最喜欢的蓝猫……


    还有她身上的味道。


    阿奶以前拿搪瓷盆打热水给她洗脸, 用的湿毛巾总散发出干净的皂香。冬天起床后公用区又困又冷,但阿奶一用这样温热淡洁的毛巾帮她揩脸, 她就会醒过来,并感觉心窝踏实。


    而此时此刻, 眼前的孩子就跟滕着白色雾气的热毛巾散发着近似的味道,令她再无法动弹。春雨中, 她给她糖。


    毫无条件的善意,让她再冰冷也心生彷徨,竟在这样的关头对她圈定的人鬼使神差地问:


    “今天也弹了车尔尼?”


    再跟对方搭话,她就是小狗。却还是朝她这么问了。问完后,还颤抖地放开捂嘴的手。


    “没有,”然后就听到了女孩的回答,“要晚上才会去上课。”


    吉霄心情复杂,攥书包带的那支手却还是没放松。就在这时听对方问她:


    “喜欢的话买就好了啊,这么便宜为什么要偷?”


    “……我没钱。”


    “那我买给你。”说这些的时候小姑娘没回头,但单听语气都知道她是认真的——


    “不就是可乐?”


    这一句把刚刚还被温情笼罩的吉霄再一次推入忿恨。她提着光洁艳丽的粉红色书包想:


    真是什么都不懂。


    在原地站了好一阵,都没感觉到身后人有什么动静,天真的小女孩终于回过头来:


    “你后悔了,对不对?”


    “对,”高她一个头的大孩子冷漠地回应她,“后悔遇见你。”


    这么说完她放开她的包,依旧不顾她挽留地走了出去。眼看对方离门口越来越近,小女孩的希望也跟着粉碎,追上去拉住对方:


    “不许走,不许走!”


    一个拽一个拖,更何况此刻其他小朋友都已离开,让老板一眼就注意到她们。


    察觉到老人的注视,接下来主动开口的竟是吉霄。


    再跟她搭话是小狗?不,她是比狗还贱命的过街老鼠,是死人留下的烂摊子,跟她父亲没区别。


    她就不该生出自尊这种东西,自尊让别人的善意都变得像刺。“老板,”她对盯着她的男人出声。


    看了一阵戏的老头回应:“什么事?”


    “这小姑娘,好像打算偷你家东西。”


    还在全力留人的小女孩听到这句,人都傻住。万没想到对方会掉转箭头,她委屈地辩驳:


    “不是我!是她要偷,我在阻止!”小女孩说,“她把可乐藏裤兜里!”


    “别胡扯了,”吉霄掀起自己的衣襟示意老板看自己完全干瘪的裤兜,随后用本地话告诉男人:“她把可乐藏书包里,不信你去查,我看到的。”说着夸张地咋舌,“还大队委呢。”


    这个小演员的基本功太差,台词说得太浮夸。然而老板完全未发现,起身出来走到小姑娘跟前:“你,书包打开来看看?”


    “打开就打开!”小女孩一边生气一边脱背包,却在下一秒彻底愣住。因为她明显感觉到书包里有什么东西从一侧骨碌碌地滚向另一侧,那感觉分明就是:一罐可乐。


    小女孩抓紧书包带,惊讶地看向吉霄。


    “不是说打开吗,怎么站着不动?”把她的反应当心虚,老板夺过书包。打开后果然找到可乐,罐身正冒水珠,一看就是刚从冰柜拿出。


    小女孩脸皮薄,一刹那红了面孔:“不是的,这是她……”


    然而,门口哪还有人?


    吉霄朝着吴美希之前跟她提到的弄堂跑去,远远就看见等她的人。


    “出了点事,没能得手。”这么汇报完,又立刻补充,“但只要下次再给我机会……”


    吴美希却早隔着橱窗把一切看在眼底,直接打断她:


    “没事,”问吉霄,“刚才那个小妹妹是你朋友?”


    吉霄好像听到什么天大的笑话:“我哪有那种朋友,”她答,“就是送面时碰巧见过。”


    “那为什么让老板抓她?”吴美希不理解,“跟她有过节?”


    “没有。”


    这么说完,像是告诉吴美希,又像是安慰自己,吉霄说:


    “放心,她家开小轿车的……她爸妈会来解决问题。”


    吴美希听到这才作罢,掏出一板巧克力递给吉霄,难得地没玩平时那些小把戏非要吉霄求她,而是直接关心:“饿了吧?”


    吉霄接过巧克力。到此,她才觉得自己跟吴美希彻底一样了。


    然而,她却迟迟没办剥开手中的食物。


    饥肠辘辘地盯着巧克力好一阵,吉霄才如同背着万钧重担般启口,对好不容易在今日跟她结为真正同盟的好友说:


    “美希,”她轻声嗫喏,“我可不可以……把我这一板还回去?”


    吴美希听到这,从衣兜中掏出剩下那一板一并给吉霄:


    “这个也一起吧。”


    吉霄如释重负:“真的吗?可是你好不容易才……”


    “吉霄,我离不开黄毛,”大她两岁的少女再一次打断她,脸上浮出早熟的神色,“但你跟我不一样。你以后一定会怪我的,更会怪你自己。所以还回去吧。”


    吉霄跑回小卖部的时候,小姑娘刚哭着背完家长的手机号。老板在收银台打电话,连线的片刻又跟人要学生证,“都说找不到了啊!”小女孩哭着答,那样子比窦娥还冤。


    看准空隙,吉霄跑进去放下巧克力,一手抓起在台面还咧着嘴的书包,一手拉过惊讶到止住哭声的小人。


    老板骂人没有,没能听到了。疾跑起来连弄堂都搞错,没见到吴美希,却也不敢停步。


    直到穿到街面另一侧,确认彻底安全才呼着热气停下。再看比她小的孩子,早跑出一通汗来。


    歇息的片刻,吉霄把好不容易救出来的书包拉严实。刚想递给好不容易救出来的人,就被对方打在胳膊上:


    “坏人!坏人!”一边打一边潸然斥怪她。


    吉霄顿时不甘,但又实在没办法对着小鬼头还手,生怕折断她,只能独自怄气:


    “东西我也还了,你还要我怎么样啊?!”


    “你应该跟我和老板说对不起啊!”小女孩抹着泪跟她生气,“为什么要陷害我?”说到这满腹委屈,噙着泪责备她,“为什么每次问我问题,都不说‘请问’,也从来不说‘谢谢’!”


    吉霄被饿得一肚子火:“因为我没素质,没人教!”这么说完,她愤懑地把包扔女孩怀里,转头就走。


    没走多远,听到身后人哭喊:“把我的学生证还给我!”


    “谁拿你学生证了!”


    “你!”


    吉霄狠狠骂了声十三。那孩子听了也愤慨,跺着脚朝她喊:“我再也不会跟你说话了!再也不会!也不会拿糖给你!我不跟你玩了!!……”


    不给拉倒,说的就像什么时候跟她玩过一样?


    那晚回面馆,临睡前闭眼,居然还能看见女孩子哭泣的脸。


    在黑暗中,吉霄跟撞了鬼一般睁眼。


    过几日,去少年宫送面条。在办公室收好钱,吉霄硬着头皮把费了很大心力才从小卖部找回的学生证交给孔老师。


    “这是?”


    “……在校门口捡到的。”


    老师翻开一看,“是知雨的呀,”又奇怪,“照片怎么没了?”


    “不知道掉去哪。”


    “行吧,”孔老师说,“等她下课我交给她,谢啦小弟。”


    想走人的,却在这时想起女孩的抱怨。吉霄耐下性子好好回答:


    “不用谢,孔老师。”


    再之后就是小升初。那么紧张的人生大事,十几年后回顾却是一片空白。却能记得那年暑假格外热闹:有雅典奥运上逆转夺冠的女排和飞人刘翔,有让人守着电视不愿离开的超级女声,有《七里香》……


    唯独少了一个人。


    考试结束后不久,吉霄就又去少年宫。自从临考,阿爷已经有段时间不让她送面,让她专心冲刺。所以踏进教学楼居然令她有点激动,尤其是听到楼道上的琴声。


    在第一间教室后门停下,却惊讶地发现坐窗边的人换了。再一看,教室里没她身影。


    去孔老师办公室收好钱,想着该怎么探问,先收到一罐可乐。


    “知雨给你的。”


    “给我?”


    “嗯。”


    一罐可乐。又想起对方质问她这么便宜为什么要偷,顿时不是滋味。却在这时听孔老师说:


    “你那时不是捡到她学生证吗?她说给你的,要谢谢你。”


    谢谢?


    真的吗,她不是误会那学生证是她拿走了吗。


    不确定女孩的想法,又见老师还在找。“奇怪,”她说,“明明还有颗糖的,怎么放不见了。”


    听到这句,吉霄脸上的阴云散开。升起期待,小心地问老师:“是太妃糖吗?”


    “是啊。”


    瞬间多云转晴,但又还是奇怪:“为什么她不自己给我?今天也没见她来上课。”


    “她找家教了呀,”老师说,“家里给她买了钢琴,以后就在家练习,有私人教师。”


    吉霄一怔:“不来少年宫了?”


    “不来了。”


    走出少年宫,在茂密的浓荫下,吉霄拉开可乐喝了一口,听到鸣蝉。


    然后,属于2004年的春天彻底结束。


    两年后,吉霄初二。


    吉小红还是离婚了,年初带着堂弟搬回老工业区。但她不像吉霄想的那样挤走了她的狗窝,而是入夜后在面馆里支开帆布床。阿爷去年冬天又拿起酒杯,没多久便犯了旧病。因此这三个月来店面都是吉小红在撑。


    小姑的到来让面馆亮堂许多,她还用考究的笔记本清楚地记账。她说封面的芭蕾舞女是一个叫德加的人画的,吉霄很喜欢。


    然后,春天来了。


    这一年宁城的气温比往日早半个多月回升,三月第一个周末已经回暖。但气象台说,海上低压就快东移入城,受此影响自明日起会有小雨。


    翌日开店,细雨如期而至。丝丝缕缕,令吉霄担心今日会不会又很冷清。


    托着下颌眼巴巴望着店门,旁边刚改姓吉的小堂弟正在跟5以上的加法苦战。做完后吉霄帮着检查,痛心疾首:


    “5+6怎么会等于13呢?算数你不会,数手指头你总会的吧?”


    彼时还是小鬼头的吉然同志已经初尝到人生的苦,被数学难到掉眼泪:


    “我哪来的十三根手指头啊!”


    在烧水的吉小红听到这里,转头厉声:


    “哭什么哭?这么简单的算数都不会,你还有面孔哭?!”说着隔空指示吉霄,“你揍他呀!”


    吉霄不敢惹正在气头的小姑,但又知道不能对堂弟动手——毕竟,他和吉小红才是亲生的。


    她端水端得多熟练:


    “我揍他,我手不疼吗?”


    正说着话,就在这时迎来今日第一位客人。吉霄连忙起身去迎接。


    站在门口的人没她高,穿连衣裙、白裤袜,一看就是附近的小学生。吉霄再走近些,就见伞檐上扬,露出一张熟悉面孔。


    见到她,那女生也明显一愣。随即又看看店面。没有客人,便跟吉霄确定:


    “请问今天开门吗?”


    吉霄连答话都磕绊:“开、开的啊。”说着连忙让开小道:


    “请进。啊,伞撑开放门口就好。”


    小黄伞放下,两年不见的人穿得一身纯白洁净踏进店来,白鞋上满是泥点。吉霄的心却波动。


    招呼女孩坐下,但又在别人真坐下前,先扯了桌台上的纸巾帮她擦干净座椅。只觉黑垢和油臭又惹眼起来,真怕弄脏她。


    对方却没有丝毫厌嫌地坐下。


    “吃……不对,请问你吃什么?”说着指一旁墙上的黑板,上面是吉小红用粉笔字新写的菜单。


    女孩看也不看,直接盯着她问:“有什么推荐?”


    “你能吃辣的话,就辣肉面,”吉霄紧张地说,答完又卖力补充,“我家辣肉面很经典的,跟外面那些绝对不一样!”


    “那就要那个。”


    “好,请稍等。”


    开开心心去跟吉小红点单,回头就发现小女孩站了起来,正在疑问地凑近黑板,看右下角的装饰栏。在那里,吉霄用心地拼贴了各种漂亮图画,在德加的芭蕾舞女旁,分明有一张寸照。


    吉霄心虚地几步迈过来。


    “那个好像是我?”见她来了,女孩说。


    不是好像,是原本就是。送学生证回来后的某日,吉霄惊讶地在收银台的杂物抽屉里翻到了照片。是阿爷捡到的,不知怎么落在了店里。


    之后想着去还,却再无机会。于是把它贴在黑板上——


    看学生证知道她学校就在附近,应该住的也不远。万一碰巧有食客认识她,说不定还能在看到照片后给提供些线索。


    哪想到在那之前,本尊先出现在店里,还直接跟她问起照片。


    铁板钉钉的事,吉霄却还试图狡辩:“……是吗?”


    女生踮起脚,发现照片上残留的章印,更加肯定:“就是我!我想起来了,这是我学生证上的照片!”


    吉霄还在死鸭子嘴硬:“我觉得不是。”


    “怎么不是?”比记忆中长高了些的小姑娘说到这,非要证明一般转向吉霄站到寸照下,要她对比着看个清楚:“是不是一模一样?”


    “……照片里的人看着明显比你小。”


    “那是因为我很久前照的呀!”


    察觉到对方在故意耍赖,女生直接提要求:“把照片还我。”


    吉霄明知故问:“你想拿走?”


    “当然。”


    “那你拿什么交换?”


    “本来就是我的!”


    “可是是我去小卖部冒着生命危险帮你找到的。”


    “你还说!”女生嗔怪,“都因为你,害得我再不好意去那家店!”


    原来如此。


    也难怪她之前搭公交车绕去过那边,却再没偶遇过。


    见她不说话,小姑娘踮脚就要去拿,却被手长脚长的吉霄握住她手腕。


    吉小红一来,就见小侄女正无礼地对待此时店里唯一的客人:“吉霄,你搞什么?”


    “……没什么,”吉霄说着连忙放开手招呼女孩,“你先吃面,吃完再说。面坨了可就不好吃。”


    把面端给别人后,吉霄坐回堂弟身边,心里盘算的却全是要把握机会。等她吃完,一定要再跟她好好聊聊。一边想,一边悄悄看吃面的人。


    却在这时来了外卖电话。一口气订五份。


    等她帮着吉小红打完下手、提着一堆食品袋出来,女生的面碗已消下去不少。吉霄心里焦急,想必须快去快回。


    冒着细雨紧赶慢赶,回来时门口的小黄伞已然不见。


    “那个小姑娘呢?”


    “刚走哦。”


    心内落空,却在这时发现照片仍贴在原处。吉霄忙问吉小红对方出门朝哪个方向,随后骑车去追。


    在茫茫人海与一个陌路人重逢,这件事本身就充满了诱惑性,仿佛是在告诉你她多特别,多珍贵。


    不想再错过,便火急火燎顺着香樟路追,竟真被她再见到那把小黄伞。


    一路踏过去,破旧的铃铛按个不停——


    “喂!”


    听到呼喊的少女应声回头。


    人追到后,骑着车跟在她身旁。落雨也无所谓:


    “你照片不要了?”


    “你又不给我。”


    “我说了,交换啊。”


    “怎么交换?”


    吉霄没答这句,先打听:“你为什么在这?又开始在少年宫学琴?”


    “不是的,”她答,“我数学老师住这边。我去她家补课,今天是第一次。”


    “每天都来?”


    “每周六来。”


    “那你就每周六来我家吃面,”吉霄说,“吃到不补课那天,我就把照片给你。”


    女生听到这,终于把雨伞斜一旁偏头问她:“为什么要去你家吃面?”


    “都说了是交换啊,”她把脚踏车绕得比步履还慢,跟伞下看着她的人解释,“生意不好,想多赚点。”


    “每周都吃,我会腻的。”


    “不会的。”吉霄说着下来推脚踏车。刚走到女生身旁,就被对方分了半面伞檐给她。这样的照顾令她禁不住欢喜,语速加快地自夸:


    “我家面很多种的,你这周吃辣肉,下周吃别的嘛。可以做汤面,还可以做拌饭炒饭呢。你要是喜欢,泡饭也是可以给你做的。”说着举例,“你看孔老师,她有时一周点好几次。因为我家面真的很好吃!”


    女孩终于忍俊不禁。“孔老师还在吃你家的面呀?”


    “当然啦!”


    “那她那时有把可乐和糖给你吗?”


    “……给了。”就是糖没拿到。


    提及这个,吉霄不好意思。但有的话不说,只怕又错过:“那个,谢谢你给我那些。还有,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


    “那时候陷害你……”说着又连忙补充,“那之后我再没偷过东西,是真的!”


    然后,她听到女生低声说:“我知道。”


    到此吉霄倍觉庆幸。因为这两年来,她其实有无数次机会投奔黄毛,但她都没去。


    事实上,自从进入不同的中学,她就已经很久没去找过吴美希。


    那个黄昏要是没有回头,如今会怎么样?


    应该会痛苦吧,尤其是在想到阿奶的时候。吴美希说的对,她一定会怪她,更怪自己。


    “我到了。”


    吉霄闻言停步,看眼前的工人小区:“很近嘛,”说着抓紧时间问对方,“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明明从学生证上早看过了。


    女生答出名字。见吉霄仍不确定的样子,跟她解释说:“就是杜甫那首诗,《春夜喜雨》……”


    不等对方说完,知晓答案的吉霄就补充:“好雨知时节?”


    “对!中间那几个字倒过来就是我名字。”


    吉霄明知故问:“所以你姓时,时间的时?”


    “嗯。”


    “真少见。”


    “那你呢,你叫什么?”


    吉霄想回答,就听不远处有人举着小伞喊“时知雨”!见对方过来,吉霄忙躲出伞外,骑到被打湿的脚踏车上跟女生拉开距离:


    “你同学来了,下次再说。”


    掉头了还不忘叮嘱:“下周六记得来吃面!”


    还没开骑,先听到那同学在她身后问女生:


    “那个哥哥是谁啊?”


    吉霄心虚地猛蹬一记脚踏车。


    ……


    是了,在很久之前的尘封岁月里,她有另一个名字——


    她说,她叫“时知雨”。


    第53章 河岸


    春末, 方知雨去参加碰头会。五月品牌部的一大重点工作是毕业季活动,由小宅负责。其中视频宣传方面由方知雨跟进,跟还在合约期的营销公司合作。


    下午这个会议的内容之一是确定长视频脚本。打算拍少女在高中毕业典礼上致辞给未来的自己, 以此来回忆过去、展望未来, 在她的叙述中穿插蒙太奇。


    大家头脑风暴,想了想闪回的镜头要拍些什么来配合:或许可以拍少女怀揣着不安进新学校、交新朋友;拍课间时在走廊上嬉戏的孩子们,做大扫除, 排练合唱;拍到了饭点总是拥挤的食堂,和夜深仍亮着灯的教室……


    最后,拍黄昏时空无一人的班级。黑板上还有粉笔字迹,定格在“0天”的倒计时牌却歪斜了。


    ……


    大体方案定完,不忘落脚点的小宅提问:“准考证要在哪出现?”


    本次毕业季活动的线下促销方案, 是应届高考生凭准考证享受优惠。所以必须点题:


    “不能只是一闪而过的画面, 必须有停留, 抓住大家的关注。”小宅补充。


    方知雨想了想:“要不把结尾的场景放在未来?”她建议,“大概是镜头转换, 出现一个女人。她调整好对焦后自拍,拿着泛黄的准考证对镜头说, 给过去的自己。”


    小宅眼前一亮:“我明白了, 就是让现在也给过去一个回应,对吗?”


    方知雨点头。


    营销公司的职员也肯定, 说这样确实方便抛出宣传点,就是担心转折不够自然, 时长也会超过。


    小宅听完,拿出魔鬼甲方的嘴脸作结:“所以, 这个方案还要麻烦你们继续改。”……


    中场休息。方知雨、小宅跟合作方职员一起去茶水间。职员问她们,这次烟雨的毕业季活动他能不能参加, 他的准考证可还保存着。


    小宅说不行,店员要核对年限的。职员听了说真可惜,难得他跟十八岁那年长得没什么变化。


    小宅终于听出他在打趣,笑他:“十八岁那年,你就这么胡子拉渣了?”


    方知雨在旁听着,想起自己的十八岁。那年暑假,决定不上大学的她把准考证跟废纸一起卖掉。为了逃避现实处理掉的东西还很多,什么教科书,考卷,和上锁的日记本……


    最终只留下两样东西:高一的作文本,和小学的学生证。


    在回忆中走进茶水间,就发现吸烟室那边有人——


    吉霄也在。


    前几天吉霄出差,昨晚才回宁城。想着今天总该见到,结果回总部的第一个上午,吉霄就出外勤去了店面。下午刚回来,又被洛希拉去开线上系统的会议,到这个点才终于露面。


    方知雨一面心心念念地遥望,一面又想起几个月前,自己也曾像这样从茶水间这边看吉霄。那个时候,她跟吉霄之间的距离还仿佛不可逾越:


    横亘其间的是她不敢面对的过去,和云泥之别的如今。


    但是现在,吉霄是她女朋友。


    一想到“女朋友”这身份,就心动不已,做了一个来月仍未习惯,总觉得事情顺利得不太真实。


    刚想到这,吸烟室那边的女人就暼向这边。穿过透明门窗,她们的视线交汇。


    尚在热恋中,单是跟恋人这样对望,都觉得胸口仿佛有热浪狂涌,暖流酥麻地爬上颈背,令方知雨止不住微颤。一颗心如糖似蜜,又微微作疼,如蚁噬一般,非要跟吉霄粘在一起才能消却。


    一脸赧色地盯着女人放空,小宅就在这时从后凑近,没头没尾问她一句:


    “原来你家也养猫?”


    不等她答复,大大咧咧的人已经亲昵地揽过她,还凑近用手点她颈侧贴着的创可贴:


    “是被猫抓的吧?”


    被这么突然触碰,方知雨一吓,支吾地答没有、不是:


    “……是我脱衣服不小心划伤的。”


    担心小宅继续追问,心虚地端起茶找个借口开溜。临走前不忘再看吉霄一眼,却发现她神色有些不快。


    这晚回家,方知雨又想起这回事。


    以前,她总把现实当电影,让自己躲在一层无形的壳后面。对不关心的人和事都很麻木,好像别人怎么待她都能接受。不擅长拒绝,也掌不好分寸。


    但是春天以来,那层看不见的壳在融解、脱落。被她刻意封存的自我慢慢回归,也因此更能感受到跟他人间的温差。


    就像下午那时,她就明确地觉得小宅在无意间跟她太过亲密——


    尤其是,她女朋友还看着。


    这当然怪不得别人,因为谁也不知道她喜欢女人,更不知道她跟吉霄是情侣关系。


    所以才不想谈地下情。至少在总部,希望大家知道她们属于彼此。然而烟雨人际关系复杂,吉霄的职位和站队又敏感,令她们没办法像小年轻马良那样无牵无挂地出柜。


    刚烦恼着,就收到吉霄信息,跟她抱怨自己这会儿才下班,幸好之前让她别等,先回家。又说大叶要请合作方吃饭,让她跟洛希也一道。只怕今晚见不了。


    难得周五,又逢小别,方知雨心里别提多失落。可工作就是这样,人总是没办法的。


    洗完澡回来,仍无精打采。窗外就在这时下起雨,点点滴滴,把空房间拨弄成一把孤独乐器。在雨声中,方知雨一点睡意也无,满脑子都是,吉霄。


    所以,幸福才令人恐惧,因为它会瓦解坚定、豢养软弱。脱下麻木的保护壳,她赤*裸的真心更加敏锐,轻易就捕捉到盒子间的冷清。比起一个人待在这里,更想跟吉霄笑着聊天,抚摸她肌肤,感受她温热……


    以前,她从不会这样。


    方知雨爬起来开灯,从收纳箱里找出一个小布袋打开。里面有她的身份证,银行卡,社保卡……


    翻到最后,就是那本巴掌大的学生证。胶皮已经裂开,纸张是黄的。


    方知雨怀念地抚上面那张失而复得的寸照。


    这么想来,以前也一样。周六去吉霄家面馆,如果店里正忙,吉霄便不好当着吉阿姨的面跟她聊天,会忙里偷闲过来顺手塞小纸条给她。上面写的或者是“吃完先走,我出来找你”;或者是“下课后再见,老地方”;又或者是“今天家里忙,下午不来了。到时候别等,先回家。”……


    那些皱巴巴的纸条被她一一抚平,贴在自己上锁的日记本里。过家家般的来往,却被年幼的她当天大的秘密,还生怕给父母知道。所以日记虽放在家里,那枚小小的钥匙她却随身携带。


    然而,那么小心翼翼保存的日记,却被她在十八岁那年处理掉了。


    跟吉霄有关的物件没舍得扔的,只剩下这本学生证。不仅因为从这张照片开始,她和吉霄正式相识;还因为吉霄说过,“冒着生命危险帮你找到的”。


    方知雨又被拉回小学毕业前那个春天。当时,她和一个以为不会再见的人重逢。


    虽然一周见一次,但她们很快交好。下午三点半补课结束,正是面馆的闲时,吉霄常会来跟她见面。不好让别的同学发现,于是约在临江河河岸。


    老工业区的人们住惯江边,对这条入江的小河没太多热情,何况是午后时间。小路上行人三三两两,像她们这个年纪的孩子就更加稀少。因此一路上可以自由谈笑,还爱去小桥下一处设置了健身器材却鲜有人至的地方坐着聊天。


    至于聊了些什么,其实年代久远,都不记得了。但她的日记记得。


    日记里写,重逢后第一次跟吉霄吵架,是因为钢琴。听方知雨说进六年级后,为了准备毕业考试,她已经不练琴了,吉霄还为她惋惜。她却说没什么,反正自己早就不想学。


    “不想学?”吉霄很惊讶,“为什么不想,钢琴都买了。”


    “你怎么知道我家买钢琴?”


    吉霄答是孔老师说的,然后非要知道她为什么不想学。她答,因为练琴很辛苦。


    吉霄惊讶:“就因为辛苦,你就不喜欢了?”


    “对呀!”


    随后就听到吉霄念:“真是没定性。”


    方知雨当即就不开心:“讨厌。”


    “啊?”


    “我说你讨厌!”她生气,“跟我妈妈说一样的话,你们真讨厌!什么都不懂!”


    吉霄叹一口气,说不懂的明明是你,生在福中不知福。


    那一天,两个人不欢而散。


    还谈过梦想。对了,这话题她们小时候就谈。03年杨利伟首飞太空成功,举国欢腾,方知雨的梦想也在那之后日渐偏离,从想当钢琴家,换成了想当科学家。


    “再不行也要当宇航员!”她不知天高地厚地跟吉霄夸海口,“反正等我长大,一定要成为一个伟大的人!”


    大她三岁、比她成熟许多的少女听了这话,也不打击她,只问:“为什么要成为伟大的人?”


    “因为人只能活一次呀,”方知雨天真地答,“都要死的,还不如当了伟人再死。”


    吉霄被逗笑,问她知不知道这个梦多难实现?


    她说她才不管,总之要试试:


    “我妈妈说了,一件事只有去做,才有实现的可能性;不做就永远不会实现!”说着又跟吉霄证明,“而且我还是大队委,成绩也是年级最好的!老师说我一直这么努力下去,连北大都能考的上!我不行谁还行?”


    当然,也谈过擅长什么,兴趣是什么。吉霄说喜欢运动,音乐,擅长数学。方知雨当时还不信,拿出补课留的数学题考吉霄。在她看来那么难的奥数题目,吉霄却解得不费吹灰之力。


    “我都上初中了,小学数学当然会解。”听完她花式夸赞,吉霄不好意思地说,“而且从一年级起,我阿奶就教我算面馆的帐。”


    自那之后,每周六回家前要做的事多添一项:让吉霄在河岸帮她把补课留的作业都讲清楚,她回家只需要依样画葫芦。


    “为什么记这个?”见她在草稿本上把答案都记下来,吉霄奇怪。


    “因为不记答案,我回家会忘记。”


    “关键不是答案,而是要搞懂究竟为什么这么做,”吉霄说她,“不然下次还是不会。”


    “我当然搞得懂了!”她跟吉霄吹嘘,“我可是天才!”


    ……


    方知雨完全没法直视过去。因为她小时候太过狂妄,总以为世界是围绕自己旋转,张口闭口就是“伟人”,“天才”,“最好的”……难怪方丽春总说她娇生惯养,盲目自信,有不切实际的大小姐病,是扛不住困难的软骨头。


    亲妈说起缺点来才这么中肯,到情智尚未成熟的小女孩耳朵里,却成了来自大人的恶意:


    “妈妈什么都不懂!”


    更可怕的是,人的记忆会美化自己。方知雨一直认为自己小时候听话乖巧,是个典型的好学生——


    直到她翻开当年亲手写下的日记。


    然而,她以前这么骄傲自大、惹人嫌弃,吉霄却待她很好,爱护她就像爱护自家小妹,她说什么就是什么。


    她说以后当了宇航员,会去天上把月亮摘下来分成两半,一半给妈妈,一半给吉霄。这种鬼话吉霄听了也会信,还笑着说,


    “好啊。”


    一开始,毫无原则地施与善意的那一个可不是她,是吉霄。


    这样的大姐姐谁不喜欢?又温柔,长得又美丽,一双大眼睛乌黑深邃,讲数学时长睫低垂,条理清楚,比老师还有耐心。


    方知雨听着听着就会走神,偷看认真讲解的吉霄,心想在她们小学里,成绩好就是好学生。但吉霄好像不是这样的。她数学好,人聪明,却会去小卖部偷可乐,脸上时不时有伤痕,还打耳洞。


    终于有一天,在回家的路上,她觉得她们已经足够熟了,开口跟吉霄说,别再去跟人打架。


    吉霄沉默片刻,说她没打架。


    “没打架哪来的伤?”她不相信,“你这样,你妈妈看了会难过的。”


    记忆中短发少女推着自行车,忧郁的侧影嵌进粼粼波光。良久才说:


    “不会有人难过。”


    她那时多无畏,直接握拳头告诉对方:“谁说的?我就会难过!”


    就是那天,到家了,她让吉霄别走,请她上楼去玩。那天方丽春去了姨妈家,所以家里没有人。她帮吉霄换了她脸上松动的创口贴,还发现吉霄总在看客厅里的钢琴。看着看着终于跟她问起,那时在少年宫,她弹的曲子叫什么?“不是说车尔尼,而是莫扎特那首。”


    她回忆了一阵,“K545?”


    “就是这个!”


    她把吉霄领到钢琴前,弹了K545的一小段,还弹了难到令她放弃钢琴的《紫丁香》。太久不练习手很生,水平大不如前,吉霄却听得认真,眼光里满是憧憬。


    她看懂那神情,把位置滕开一半让吉霄也坐下。吉霄却摆手说不要,她在钢琴上连哆都找不到。“我教你啊!”她说。


    于是,她们挤在一张凳上。现在想来分明是她稳妥地坐着,吉霄只坐一小角。


    她找了C调的哆来咪教给吉霄。吉霄也很厉害,了解规律后马上上手,在钢琴上弹出一首动人的曲子。


    方知雨第一次听那旋律,觉得非常优美,问吉霄弹的什么。吉霄反而奇怪:


    “你妈妈平时不会唱这首歌吗?”


    “不会,”她直接揭露,“我妈平时不唱歌的,她唱歌走音。”


    吉霄笑了。随后告诉她这首曲子是小姑教的,叫《女人花》。


    然后聊起流行乐,一起听CD。听的是那时她最爱的歌,《当你》。听完后,吉霄还小大人一般地评价:


    “小学生才喜欢王心凌。”……


    方知雨笑出声来。但很快,笑容又在她脸上淡去。因为她想起吉霄带着乌青的脸。那天晚上,吉霄来花园小区投奔她。那个平时看起来比她懂事许多、什么题都会解的姐姐,离开的时候竟哭红了眼。


    这其间的苦楚,她要很多年后才真正理解。跟吉霄相差的三岁,要身陷云雾才补全。当她为了方丽春的医药费操劳奔波、家用依然捉襟见肘时,她才想起黄昏里徘徊在小卖部对街的孩子,和她的那一句,“我没钱”。


    然而,等她成熟到终于完全理解少女的时,对方已化成不可企及的背影——


    是因为她的幼稚和胆怯才错失的。


    那样一个温柔的、爱护她的人,她推开了她。


    方知雨心虚地把学生证重新放进小布袋,拉上拉链,深深地藏起来。


    人生不是电影,和珍贵之人失之交臂的刹那,不会有话外音和聚焦镜头来强调提醒:这个人对你很重要,这一刻是决定性的。聚散是平常,对某个远去的模糊背影生那么强烈的执念才奇怪。


    想再拥有吗?很难了。事情无法重来,也该作罢,毕竟人生不是电影。


    但在方知雨的人生里,确实有了某些因缘际会,让她得以找回这个人。她们之间曾有深深的裂痕,完全不敢想竟能与她再次靠近,甚至获得她青睐……


    多像一场美梦。


    那就这么继续吧。只要吉霄不记得,她就永远不会去掀旧伤口。这是她疲惫路途上迎来的宝贵绿洲,只想停在这里好好休憩——


    在谎言坍塌、一切结束之前。


    刚想到这,手机铃响。方知雨接起电话,听到什么后很是惊讶,伞都不拿就出门。


    到底楼,就见到在门口等她的吉霄。


    “你怎么来了?”又惊又喜地奔向她。


    女人笑着张开怀抱,抱住她后就伸手抚她耳发,还跟她开玩笑:


    “偶然经过。”


    想起旧事,方知雨也矜不住笑意:“偶然经过?你当我是小学生?”说着又往外看,却不见吉霄的车,“你怎么过来的?”


    “开车,”吉霄答,“找的代驾。”


    “那车呢?”


    “停去附近停车场了。”


    方知雨这才放心,抚摸情人的衣袖:“淋得好湿。”


    “是啊。”吉霄说,“你家……有吹风机吧?”


    “当然有!”……


    方知雨住的地方吉霄来过很多次,但一次也没上过楼,更别提进家门。以前听她说过房子小,但还是没想到条件能这么糟——


    首先,楼层就很不吉利,住14楼。


    进去一看,螺蛳壳大的地方,令她顷刻就想起老工业区的狗窝。方知雨一个人在这都难伸展手脚,更别提今晚还加上她:


    “这能住人?”


    “能啊。”方知雨答,“我不是住着?”


    “……可床都没一张,我睡哪?”


    “地上不是有铺吗?”


    “那你呢?”


    “睡你旁边。”


    她这个脱离了苦海、如今由奢入俭难的人在旁边挑三拣四,方知雨却麻利地帮她找出换洗衣物和一次性内裤,就是:


    “我的睡裤你穿……可能有些短。”


    岂止是“可能”。


    洗澡在公共卫生间,厕所居然是蹲厕,污垢还厚,她看着多刺眼。一边淋时热时冷的细流,一边想要是她住这么糟糕的地方,打死都不会让方知雨进门。就像她至今仍会在洗完澡后匆匆给自己化淡妆,连一点毛孔都不想被方知雨看见。总害怕不完美,对方的喜欢就会打折扣。


    这一点,方知雨跟她不一样。“我虽然知道自己有问题,但完全可以接受。”方知雨说。


    有些根性是自小养成的。好像她,用了很久才改掉跟人分半张餐巾纸的习惯。幸而时运对她很好,让她的人生走上坡路,从黑洞到花海。方知雨却相反,从花园小区,到如今这狗窝般的牢笼。童年多优渥、多无虑,现在在她身上发生的一切就多叫人惋惜。


    该怎么去理解这一切?曾经闪闪发光的人,如今做杂务,拿最低工资,明明不喜欢也不擅长,却没有改变现状的打算,不想升职,只想一夜变老,带着自暴自弃、烂鱼死虾的目光。


    一开始,她恨铁不成钢,后来知道了缘由。得知真相再回望,感慨一定有的,因为时运:


    每周吃同一间面馆都嫌腻,现在把外卖分两顿吃;曾经穿不重色的光鲜连衣裙、被父母捧在掌心上,如今却孑然一人,衣衫是深色、黑色或者灰;说起考北大、做伟人,眼睛就发亮的小鬼,结果只念到高中。没去大学,用弹钢琴的手为病人擦屎擦尿。


    那个在女儿面前已谈不上任何为人尊严的凄惨病人,还要是她妈妈,是她小时候总挂在嘴上、等同于真理本身的存在。春日的灿阳里,方丽春出现在少年宫门口,裙色明艳,戴遮阳帽。只需远看就知道她多高贵。竟然已经病逝了,以一具活骷髅的方式。


    她没办法理解。毕竟以前,搜“时知雨”这个名字无果后,她也曾想象过某某。现在过得好吗?一定如当年一样天真从容地活着吧。做事情没定性,是因为有条件。可以轻易接受最好的教育、得到最体面的工作,或许早嫁给最好的男人,绝不会回头看向她这样偶然飘落的尘埃。


    然而,时运却把方知雨送回她身边。


    可是方知雨再落魄,仍不害怕把那样的自己全部展开来、平铺在她面前。那么,她为什么不行?


    怀着复杂的感触,吉霄出浴室,第一次什么妆也不化,经过狭长的走廊到盒子间门口。


    踏进去前还有些忐忑,因为自此,她不会再戴着完美的假面。却在这时发现门没锁:


    此刻,房间的主人正用枕巾遮置物架上的东西。都顺手放进去了,才反应过来,把她送她那个熊猫玩偶从枕巾下移开。


    “为什么要藏我给你的熊猫?”她一分心便径直踏进去,脱鞋,然后关上门。


    方知雨好像做错事被抓个正着的孩子惊讶地转身,身体挡在置物架前:


    “没有藏熊猫啊。”


    “那藏的是别的?”


    吉霄朝女人过去,刚想干脆把她整个人抱开,看看对方究竟搞什么,却被对方先一步凑近、紧紧抱住她。


    “我想你。”这么说完,投怀送抱的家伙仰起头看向她。即使她此刻没擦粉底,没画眉毛,没有精心雕琢、若有似无的眼影与唇彩,情人的目光依然未减少哪怕一分恋慕。


    明知道对方是以自己做烟雾弹,好让她别去追究置物架上的东西,心依然决定顺从。


    吉霄回拥住方知雨:“我也是。”


    之后再难舍难分。吻到一起时都有些心急,动作太焦躁,唇舌又太绵软。心完全沦陷,觉得此刻连味道都迷人:空气里散发着方知雨的沐浴液味道,终于,今晚她也用上。


    可是到这地步了,方知雨却不像平时,没有半点宽衣解带的意思。


    试着探手,果然被拒绝:


    “不要。”方知雨轻喘着热气说。


    “为什么?”她一边问一边撕开女人侧颈的创可贴舔吻伤口,淤色还未完全散尽,令她想要更多。


    方知雨却不愿意,还在跟她说不行。


    没道理啊,又不是生理期。吉霄捉住对方再吻一通,然后问她:


    “又说想我,又这么对我……”说着关心,“难道哪里不舒服?”


    方知雨被吻得眼神都迷离,摇摇头。


    那是为什么?


    突然,吉霄恍悟:“你怕被隔壁听到?”


    这下换方知雨奇怪:“你怎么知道这里隔音不好?”


    吉霄学着女朋友打太极:“我不知道啊,是你在说。”不等她质问,又建议,“要不我们忍忍,今晚不出声?”


    方知雨不置可否。但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在认真考虑。


    果然是声音的问题。


    吉霄一笑,打算继续,又被制止:“先躺下吧,”女人倚着置物架跟她提议,“我腿有点软。”


    每当这种时候,她就会怀疑方知雨是故意的。对于对方火上浇油的言行,她给与回应,不仅没躺下,还就这么直接吻上去,比刚才更激烈,直到听见“砰”的一声。


    然后,吉霄就看见方知雨小心掩藏的东西从置物架上滚落到自己脚边,连带着枕巾。


    见到这一幕,方知雨明显慌了神。不等她动作,吉霄先眼疾手快蹲下捡起旧罐子,看上面的字——


    “祁门红茶?”


    第54章 吉时


    看着盒子间里最能寄托念想的宝物落地, 又看着它被吉霄捡起来,像对待玩具般放在手里琢磨,还试图打开, 方知雨心都提到嗓子眼:“别动那个!”


    “为什么?”吉霄一边问一边用力揭盖子, “我还没喝过你亲手泡的茶呢,正好解酒。”


    方知雨摁止吉霄的手:“这里面装的不是茶!”


    吉霄这才停手,掂掂茶罐:“我就说嘛, 哪有茶这么沉的,”说着问方知雨,“里面装的什么?”


    “……遗物。”


    吉霄惊得愣了两秒,又问了一遍,确定自己没听错, 顿觉手中的旧茶罐变得比铅块还沉。


    想到什么, 她小心翼翼:“该不会是骨灰?方阿姨的?”


    “是骨灰, 但不是我妈的,是以前养的猫的。”


    那还好一点, 吉霄暗想。刚把茶罐供回原位,就听方知雨继续:


    “我妈的遗体捐献了, 我只留了她一把头发。也放在里面。”


    这下轮到吉霄腿软, 连忙双手合十满怀歉意地跪下:


    “对不起阿姨!刚才我不是故意的……还有小猫,对不起!”


    方知雨在旁看着, 补充:“还有老师。”


    虽然不明白老师指的是谁,吉霄仍然把头垂低:


    “对不起老师!”


    现在总算知道今天不行、以及不能发出声音的原因了。别说是声音, 即使隔着枕巾,刚才跟方知雨在茶罐前旁若无人地亲密也让吉霄觉得很失礼。总觉得此刻罐子里的长辈和宠物都冒出来, 站在那围着她看,一脸谴责。


    她在懊恼, 一旁的人却笑了。


    方知雨总是这样,在该沉重的时候笑出来。吉霄这才睁开眼睛:


    “别笑了。”


    ……


    因为这个插曲提前关了灯。躺下来仍有忌惮,总觉得今晚做什么都唐突。


    可是空间太小,距离太近,方知雨就在咫尺,对她而言完全就是诱惑。干脆在床铺上划出三八线,不许女人超过。


    方知雨显然误会了,问她:“你是不是觉得碰到遗物不吉利?”


    她岂止是碰到,而是把那么重要的东西撞地上了。第一次登门就得罪家长,还是以这么彻底的方式。


    方知雨听完大笑。“我妈才没那么小气。”


    这句说完,女人就越过她刚划出的界限,亲昵地挽住她的手告诉她:


    “别担心,我妈会很喜欢你的……我确定。”


    想起方丽春,吉霄百感交集。方知雨却以为她还在在意茶罐的事,跟她打包票说不仅是妈妈,小猫不会怪她,老师也不会。


    吉霄的心中温热,嘴上还是说,这哪能知道?方知雨认真地回答她,当然知道。随后搬出她的迷信来,说从年初她们有交汇开始,她的运气就转好了。赶得上突然来的地铁,在餐厅吃便餐还能中奖,石头剪子布一向都输的,现在却能赢。这些年来第一次这样。


    “所以你一定是我的贵人,她们当然不会怪你,”方知雨煞有其事,“而且之前我们去杭州,不是还拿到了老师写给我的卡片吗?你知道她跟我说什么?”


    吉霄这才对上号,对当时方知雨为什么大哭有了更深的了悟。


    心疼地握紧女人的手,问她老师说了什么?方知雨回答她:


    “她说,有好事发生时,不要否认它。”


    吉霄心间感慨:“所以现在,你觉得好事发生了?”


    “那当然!”方知雨在黑暗里跟她十指紧扣,“之前我有个习惯,遇到不开心的事总会把它记在日程本里。我还给这个系列的碎碎念取了名字呢,叫‘八十一丧’。总想着什么时候能凑齐。”


    吉霄终于笑开:“凑齐了要做什么?”


    方知雨沉默片刻才答:“那个不重要,重要的是最近,就算我想写,也写不出来。总感觉做什么都是开心更多,连汪润都说我现在行好运、撞吉时。”


    汪润就是方知雨上次去杭州见的那位老同学。吉霄记得。印象深刻,因为亲眼看到她们依依惜别。当时她坐在车里,五味杂陈,想方知雨,明明我也是你同学,而且我更早认识你——


    在你还叫另一个名字的时候。


    赢下石头剪子布,就会转运吗?吉霄不觉得。毕竟无论是什么游戏,她都是常胜将军,但在老工业区苟活时,无论赢多少次猜拳,黑洞都望不到尽头。


    可即便如此,她仍有觉得自己行好运的时候,比如礼拜六,去别人家做客。当时还叫“时知雨”的小鬼要她帮忙辅导数学题,之后教她弹钢琴。


    然后某一次,玩得太入迷,下起雨来都没发现。等她们回过神,雨已经太大。


    方丽春就是那时突然提前到家。她不仅人到,还给女儿带回一个惊喜:买了肯德基。


    她的早归让吉霄很忐忑。因为关于这位妈妈,时知雨时常抱怨——


    时知雨说她家附近的流浪猫狗很可爱,她常买火腿肠喂它们,还给每只都起了名字。想捡回家养,但冷血的妈妈不同意,说会影响她学习,真无情;


    或是跟妈妈吵了架,因为妈妈调侃她是小矮子。她都说了一百次讨厌被那么叫,妈妈还是不改,气死了。从今天起她会坚持喝牛奶,还会去吊单杠,等以后变成高个子、长头发的大美人,看妈妈到时说什么;


    或是妈妈昨天忘记在试卷上签字,害得她在全班同学面前被老师批评。老师说她骄傲了,考得好一点就尾巴翘上天。她多委屈,回去跟妈妈提意见,居然被说是大小姐,这点挫折都受不了。明明整件事就是她的错!……


    在吉霄的印象中,这是对关系不怎么样的母女。像这样偷偷带小朋友回家被抓到,时知雨会被骂个狗血淋头吧。


    正六神无主,就被小姑娘拉到女人跟前,大方热情地跟她介绍这就是补课时认识的那位数学很好的姐姐,今天也来教她做习题。


    吉霄在旁别提多惊讶:


    首先,她是第一次听这人称呼她为“姐姐”。时知雨总是直呼她名字,导致她一直暗中猜测小姑娘会不会跟其他人一样,也把她当成男孩子。毕竟那时候孔老师就一直错认她为“小弟”。


    这期间,就要不要对时知雨说破自己性别的事,她真的很纠结。不想被误解,却更不想对方发现她不是男孩后,就不跟她玩了。


    比起两年前,已经上初中的吉霄又懂得了不少事:


    她已经明白女生们为什么看向她,又为什么远离她。


    但是,时知雨却跟方丽春介绍说,她是姐姐。


    其次,惊讶于方丽春的态度。她的装扮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好学生,但听说她就是教时知雨数学的人,方丽春这个传说中的恶魔妈妈竟然对她表达了热烈欢迎,甚至邀她一起吃肯德基。


    女人说时知雨回家讲过她很多事,还说最近这孩子数学进步,也有吉霄的功劳。本来就该感谢的,只是没找到机会。


    被这么郑重地道谢,吉霄局促起来。方丽春又留她:


    “外面雨这么大,等小了再走啊!”


    于是那一天,明明放心不下面馆,还是败给小孩心性,因为美食和他人的善意贪恋地留在了花园小区。


    现在回想起来,方丽春当时分明是把自己那份让给了她,还笑眯眯地让她:


    “多吃点。”


    那晚过餐点才赶回面馆,却也没耽误什么。下雨天人少,她回去得竟然正是时候。当时只觉自己是天底下最幸运的人,饱餐了一顿从没尝过的美味,还没被任何人责备。


    到夜晚躺床上,还舔着口水回味。同时想能成为那个家的一员不知多幸福。别说当女儿,就算当猫猫狗狗都能吃得很好吧?可惜方丽春不让养宠物。


    真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住进带窗户的房间,可以放得下钢琴,阳光洒进来。


    这么想着吉霄闭上眼,看见的却是那个家真正的小主人。她扎高马尾,做题的时候晃着脚,嘴里心不在焉地含着糖,一边吃一边写,还要把笔下的字都念出来:“答,冒号。……”


    想到她,闭着眼也扬起嘴角。


    时知雨这个人自小就这样,做人没定性。什么都是三分钟热情,很快喜欢,又很快腻味。被她因为不想吃苦就半途放弃的钢琴,后来却成了吉霄的梦想。之后很多年间她都为此努力,追求效率、追求晋升,相信物质比感情可靠,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归处。只是跋涉太久,渐渐忘记一开始是为什么心升向往,忘了她想奔赴的终点,只不过是被人轻易就舍弃的起点。就像年少时的悸动一样,回头再看其实泛善可陈,早就随着岁月淡去。


    察觉到这个事实,是进烟雨取花名的时候。从丸子口中,吉霄听到一个令她联想起某人的花名,让她愣了好一阵。


    可是,就像丸子说的那样,“及时雨”这名字分明就很适合她。那么又何必在意它跟谁的名字很像?


    是真的没感觉,才接受得心安理得。以至于去白夜沿用的名字更像,也不觉痛痒。


    她想,原来她是真的放下过去往前走了。


    然而,本该消失在时间里的人却再次出现。不仅如此,还今非昔比:


    曾经闪闪发光的存在,如今黯淡失色,一身伤病,被人生压得喘不过气来。星辰陨落了,即将化作四散的尘埃。她是旁观者,同时也是为数不多的知情者。


    见证这一切的时候,她心中什么滋味都有,唯独没有喜欢。怎么喜欢?很多年前,她的信任被这个人亲手肢解,青涩的恋慕也在那一刻彻底崩塌。


    太妃糖早已过期,她也早不是那个踏着烂自行车在老工业区到处游荡的小鬼。对曾经她都能放下,何况是今日。


    她是没可能再喜欢时知雨的——


    除非她是狗。


    那么,再描述一次重逢吧,站在旁观者、知情者的角度,从上个春天开始。


    三月的那一天,白夜的老板突然跟她说,有个女人在打听她,对方“长得蛮可爱,像一只猫”。


    听到这形容,吉霄的心不受控制地有了波澜。所以老板一提醒,她就回头——


    然后,她看见时知雨。


    确切地说,是看见一个女人。她留淡色长发,刘海就快遮住眼睛,化浓妆,还戴了副黑框眼镜。


    看得太不确切了,因为对方在暗处。看了好一阵也没结果。转头继续喝酒,表面风平浪静,手却在颤抖。


    把某人错看成时知雨,这不是第一次。怪就怪在这次这人跟她记忆中完全不同,怎么会觉得像呢?


    更糟的是,多年不见,一想到对方或许有可能是时知雨,她的第一反应竟然是:


    想躲去厕所。


    这些年她有付出有得到,总的来说人生在走上坡路。更何况她跟时知雨之间,亏欠的那一个是对方。那为什么她还是老样子,看到她就想溜走?


    真没骨气。


    其中一个原因或许是,她听说这个人在打听她。目的明确,看来是认出她了。那白夜是什么性质,她一定很了解吧?


    愿以为一辈子都不会被对方知晓的秘密,现在全部暴露。人肉皮囊被带血剥下,她没有原地爆炸,还要感谢时知雨高抬贵手,只是暗中跟着她,而不是直接冲上来跟她对峙。


    除此之外,从别人那得知了她在这里的化名,时知雨有什么感觉?一想起这个就非常后悔,为什么一念之差用了“时雨”这鬼名字:


    真担心对方觉得她还有什么放不下。


    可等她做完这番激烈的心理斗争再回头,刚才还坐着人的地方已经空空如也。就像一个嘲讽——


    人家根本没把她放在眼里。


    然后吉霄就下定决心:必须再见那个女人一面。


    再见是清明假,她全程都在紧张。人在吧台,神魂却在身后,在女人坐的角落。后来老板说小猫今天喝趴下了……好机会。


    时隔多年,再次走向故人。久违地近看熟悉的眉眼,吉霄确定了:


    就是她。


    在那一刻,她想起将军。


    将军那只猫,脖颈上系着铃铛,一看就在哪户人家呆过。那个下雨天,她想救下它,却花了很长时间依然得不到对方的信任。


    当时吉霄就知道:将军一定不是主动离开那一个——


    它是一只弃猫。


    被人背弃过、伤害过,才会满身带刺、抗拒善意。若前主人再出现,将军会用什么目光看向那个人?


    她看向时知雨的时候,怀抱的就是同样的心情。


    曾经将她彻底驯服的人跟她再见时,没能喊出她名字。只是自顾自在醉酒中哭泣,还一边哭一边不知对谁说:


    “能梦到你,真开心。”


    就这么一句话,已经足够激怒她。在愤然中,吉霄将错就错,捉紧对方的手打算让她为这话负点责任。却被她逃走。


    再后来在面馆,还是没能追上她。回程时吉霄想时知雨剪了短发,为什么。那碗汤面淋下去不烫吗,有没有受伤。


    如果你真是冲着我来的,那么下次出现是何时,在哪里?……


    在公司。看到个人简介那一刻,吉霄多讶异。姓名,方知雨。原来改跟阿姨姓了?怪不得名字那么不常见,这些年搜她信息,却一无所获。花名……蓝猫?


    当天晚上,吉霄就把备忘录里所有关于女人的痛骂和吐槽都找出来,换上统一新标签——


    “猫的研究”。


    人是来了公司,但第一次在总部见到已是冬天。对方戴着黑帽子从她面前经过,头埋得很低,装不认识她这个人,就像之前在白夜里做的那样:


    明知是她,却不来跟她搭话。


    当天午休就恼怒地把丸子拉去吃饭。绕了几圈跟她聊起行政部新人,问她什么来头,怎么能让自己部下在短时间内就那么多积怨。丸子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还给她提供了一条重磅信息:


    丸子说,对她失忆的事情蓝猫似乎格外感兴趣,总在打听。


    察言观色、洞察人心是吉霄的强项,所以吃完那顿午饭她便明白了:


    原来,时知雨希望她失忆。


    这场游戏启动的必要条件,原来在这里。那么就算没有圈套,她也要造一个、跳下去。


    而后就是等待。原本就要争总部的位置,现在更有动力,想方设法都要回宁城。在那之前她不打算打草惊蛇,却在这时听小叶说起时知雨和谭野的关系。原本就蠢蠢欲动的死灰因此烧得更加剧烈,令她想起自己当年就很恨时知雨这一点:


    看上去一脸纯真,背地里却有着另外一面。假面幻灭的时刻,总叫人痛得刻骨铭心。


    她压制着内心的火焰安静地蛰伏,在暗中研究她,观察她,直到年会。


    那天晚上,吉霄又记起一些往事,记起自己曾在河岸跟人说,世界如果要毁灭,那就毁灭吧。阴暗又中二的小鬼,只有物质和爱都极度匮乏的青春期才会造就。现在可不一样,现在她混得风生水起,没空愤世嫉俗。


    时间还真是令人感慨,什么叫过期不候。物是人非,不,连物都不是。眼前的不夜城过分美丽,老工业区可没有这么动人的灯光。


    在感慨中,她想抽一支烟。摸出打火机,动摇的手却把东西拿丢了。烟是没抽上,但接下来,她听到有人呼唤她姓名。


    多可恨。事到如今,她依然一听就知道那是谁。


    这个人曾跟她许下幼稚的约定,之后就消失。这么多年不见,再出现时鬼鬼祟祟。终于跑来搭话,偏偏选在小行星来临前夜……


    是良心发现,还是只是巧合?


    一边揣测,一边决心接下来要把一切当电影,要入戏。想发笑的,却被带着小雪的冷风吹出眼泪。


    她连泪也不擦,就那么朝着故人走去。


    打算回避就该彻底绕开,非要找上门来,那就让你好好体会一遍我的苦楚。看着时知雨因为害怕她跳下去满脸恐慌,觉得很好,却还不够。折磨要再深切些,就像她们都在危楼的边缘,她掐住对方喉咙,至于要不要摁下去、何时摁,主宰全在她——


    自今日起。


    有些事没告诉时知雨。首先是那一天,去董事办看见谭野跟她举止过密。


    真是一如既往,会在关键时刻给人致命一击。无论拒绝人还是伤害人,时知雨都是一流的。当时直想把那些精致的茶具全砸了。别啊,做个正常成年人。保持理性,控制愤怒。即使亲眼看着那个曾经如梦一样的人如今败给了现实、跌入了尘埃。她竟然还是能微笑,并且对着那个在她眼中跟粪土无异的男配角妥帖地说:


    “谭先生,好久不见。”


    这些年,她可成长了不少。


    之后在女厕,说“我很想你”。讲这四个字的时候,她转头对着隔门。因为知道,唯一关闭的那扇门后有人在听。想玩些无聊把戏,却终究没能抑制住真心。讲完后觉得地点糟糕透顶,她也糟糕透顶。都到这地步了,还存着令人反胃的侥幸,想听时知雨亲口说,她跟那个男人没关系。


    两天后知道确实是误会。被何风在信息里骂了多少遍,还是没回酒店。见色忘友真小人……她居然也有这么一天。没办法,总怕这次不守规则,天会知道,让她失去游戏的主动权。飘然到什么程度呢?一边洗澡一边大唱《当你》。


    她甚至觉得成年后的时知雨也很好,讲道理时很可爱;带着伤痕、明明很疼,却还努力忍耐的样子很迷人;今晚那么狼狈,仍要执意来搅局的冲劲真厉害,就像天女下凡……


    想到这,吉霄也觉得自己夸张过头,顺便注意到镜子里傻笑的女人。沉痛地对她说你完了,你恐怕又喜欢上她。却很快就收到自己的反驳:


    喜欢她怎么了。喜欢时知雨,不行吗?不能既讨厌又喜欢吗,谁规定的。


    有段时间,她爱的和恨的确实是同一个人。深恶痛绝,却又没有办法。


    然后是杭州。确认吃了安眠药的女人彻底睡着,她在黑暗中走下床,到对方身侧蹲下,借着夜光看她。


    看了不知多久,才启口跟她说话,喊出那个很久违的名字:


    “晚安,时知雨。”


    第二天去看日出。春天是人间最美的花园。在碧野中徜徉时,她对自己的感情下最后通牒。想求理性管束心,清醒点吧,没人想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


    她不禁开始回忆这一次又是在哪一刻出的错、动的心。却怎么都辨析不出开端。回忆最终把她带往的还是十五年前,少年宫门口。在那个春天,雨落下的时候,她是先跟上时知雨,才问自己为什么。


    在习得理性前,人先拥有感情。说爱是繁衍的衍生品,那她又是为何觉得同样性别的人如此令她心动。吸引是先验的,她们在雨天看向彼此。在被教谕告知概念前,她就想靠近她。


    她不该用理性去剖析爱,因为爱没有逻辑可言。恨需要前因,爱不需要。爱是一季春风,一个雨天,一次屋檐下不过几百秒的停留。是把它们的美丽弧光都影拓下来,凝成一颗没有根蒂的果,发现它时已在飘散芬芳。不能用“因为”“所以”去推理,也没有充分和必要条件。非要追究,爱所诞生之处,空空如也。


    她是先品尝了那果实的甘美,再用很多年去领悟、验证。在西湖看日出时,爱的光晕持久到让她晕眩。在太阳古老的凝视下,价值能解体,吸引却不行。它是自然赋予人的天性,就像日升日落,到时间总会上演。它不是人为自己堆砌的意义,理性怎么敢剖析它。


    所以,她明明放下她往前走了,一年中却仍有那么几天,梦见时知雨。即使是很无聊的画面,她也在梦里红过眼睛。


    那梦其实没什么内容,就是年少的她们走在河岸。黄昏的色彩晕染在故人身上,令她想做一个不想醒来的梦。当女人一如梦中那样遍着辉光,真实地站在朝阳下、站在她面前的时候,她能做的也只有屈从——


    承认吧,就算过期了,太妃糖仍散发着令人不快的甜味。时至如今,她看向时知雨的每一个时刻,都还浸润在同样的色彩里。前尘隔海,她却无法挣脱、不能抽离。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这一次,只怕余生花多少时间,都再难忘却。


    最后,寰宇酒店。那天晚上,抱着跟她诚挚告白的女人,她在心里说了再见。再见,从今之后没有过去,只有现在;没有时知雨,只有方知雨、女朋友。


    ……


    吉霄在黑暗中侧向跟她挤地铺的人。


    如果失忆是这段关系的必要条件,那她可以装一辈子。原本忘记这件事,她就很擅长。她会让这场游戏一直这么继续下去,作为当事人、知情者。在她说停止前,被圈定的羊羔是逃不了的。明白吗?方知雨。


    仿佛听到她心声,女人在这时回应一般握住她的手。似乎以为她睡着了,便完全不遮掩,满怀好奇和眷恋在黑暗中细细抚摸她的手。


    看,爱没有逻辑,不讲条理。非要问因果,那此刻这个人为什么这么做。不仅抚摸,还在把她的手拉到唇边轻轻地吻。


    女人的唇瓣柔软温热,顷刻就令她心旌荡漾。然而对方却在这时停下,用自己的脸颊贴她手背。似乎这样依偎着,今夜就能做个美梦。


    终于再难抵挡,吉霄伸手抱紧恋人——


    抓到你了。


    “我还以为你睡着了。”被揽入怀后,天真的羊羔对她说。


    “你可以继续这么以为……想做什么都没问题。”


    方知雨不答话,但吉霄知道她害羞了。因为她把脸藏进她颈窝。


    被女人的呼吸扑得有些发痒,吉霄跟她再凑近些:


    “刚才就想问你,你打算什么时候还我伞?”


    “啊!”


    “啊什么啊?”吉霄说,“要不是我看见,你还打算把它扣在这多久?还有我的旧手机。”


    “不是我扣,”方知雨跟她强词夺理,“是住在我这里很舒服,它们自己不愿意走的。”


    吉霄在黑暗中也笑开。


    既然谈及住处,有个提议倒是希望方知雨愿意接受。


    “你不觉得住14楼很不吉利?”


    “但便宜啊,”方知雨跟她说,“13楼和14楼都很便宜。”


    那是因为都没什么好彩头。“方便说吗,这里的房租。”


    “1000块一个月。”


    “1000块?”吉霄立刻抱起不平来,“你这都郊区了,条件这么糟,面积小,离公交车地铁站还远……你被人坑了吧?”


    “没有吧,那个中介感觉人蛮好。”


    方知雨依然没有改变。总是对人抱着毫无根据的乐观和善意。


    吉霄只觉自己的心刹那间既炽热,又冰冷。


    “你有没有想过搬家?”


    “嗯?”


    吉霄把头靠向女人的颈侧。


    “我是说,要不跟我一起住吧?方知雨。”


    第55章 新居


    夏天快结束时, 方知雨已经完全适应了新居。


    她的行李原本就不多,搬来时又处理掉一些。但比起各自独居时,她和吉霄的生活都还是发生了不少改变:


    于吉霄, 是作息的调整。以前她不早起, 住处离工作地点近。没业务时卡点上班,有业务连办公室都不去。过得自由,但也过得昼夜颠倒。现在却因为方知雨转换了生物钟。


    于方知雨, 则是安排的变化。以前早上起床,为了离开憋闷的盒子间,她总是很早出门,去24小时便利店吃早餐,之后消磨一段时间再去赶地铁。一天中通勤占大头, 疲于奔波。现在家离公司近, 有了不少自由时间。


    可以用厨房也让方知雨开心。在老家时经济有限, 习惯了自己做饭。来宁城后没有厨房,有时三餐都吃外卖。现在住来吉霄这里, 终于有条件重新下厨。


    更满意的是吉霄这个室友。以前她做自己和妈妈的饭,在意的重点从来是如何在节省的前提下保证营养。对病患如此, 对自己亦然, 毕竟作为家里唯一的生力军,她不能生病。


    跟吉霄同居后, 也开始重视起烹调的美味。因为吉霄很喜欢吃。就算是最简单的饭菜,只要做得稍微可口一点, 这个人的脸上都会因此呈现出非常生动的神情。这让方知雨很有成就感,研究食谱也更有动力。而且无论她把厨房弄得多糟, 吉霄都会在餐后把它一尘不染地还原。


    互补带来的改变还有很多,比如以前她虽然上山下地, 却从没有定期锻炼的习惯,现在坐写字间,弊端就暴露出来。吉霄会带她运动,周末还去露营、爬山;更不用提那些都喜欢的事情,看电影,弹钢琴,去感兴趣的地方,吃好吃的店……


    吉霄的摄影设备也全由她差遣,从合作方那里偷师回来,还能随时练手;就连工作也顺意,办公室没做完的回家还能找补,反正她们连部门都是同一个。……


    至于新居的装潢,当然无可挑剔。大通间,两面开窗,每天早上起来都能看见日出。


    从春入夏,方知雨见证着天亮的时间越变越早,看这个城市在一天初始时呈现不同面貌:时而隽永,沾染细雨雾蒙;时而磅礴,遍布七彩霞光……


    她拍下了不少照片和视频,记录看到的风景,用过的物件,做过的菜肴……还有吉霄。


    一切都适意,就是那个半透明的浴室门总是没办法习惯——


    尤其是洗澡的时候。


    不仅自己洗,就是吉霄洗她也会忐忑,在外面不知眼睛往哪放。常常是躲去工作台,因为正好有书柜可以隔断视线,让她冷静下来。


    这夜又是如此。隔着玻璃门见里面的人开始宽衣,方知雨就转头往工作台去。到了只见台面上放着吉霄刚才在看的平板电脑,还有一张草稿纸,上面最显眼的地方写着“周年庆”三个字,旁边罗列了各种想法。


    烟雨的周年庆为了配合营销,每年都在国庆长假做。离现在还有两个月,却到了需要拟定计划的时间。


    身在同个部门,方知雨知道这次周年庆的主要目标除了拉动销售外,还有个重头戏:就是把已经完成的线上点单系统宣传出去,让消费者都来注册并使用。


    这期间,就这个问题,她和吉霄讨论了很多。因为对从实体到虚拟的变化,她这个两年前还与世隔绝的人最有感触。


    来宁城的次年,见到人在家中买咖啡时,方知雨很惊讶。因为在她的认知里,要买一杯咖啡,做的第一步是出门去店里;而现在的第一步却是打开手机,先点单。


    更令她感受到观念转变的是对门店的理解。以前谈起门店,她想到的是县城里那家烟雨茶;但现在谈起门店,她想到的却不止实体,还有各式各样能添加购物车的屏幕。


    “所以你对品牌部才重要啊,”吉霄听完她的感慨告诉她,“以前大家的消费场景由柜台、桌椅和服务员构成,现在却变成了手机界面,由文字和图像构成。这全是需要你输出的地方。”


    一想起这些,方知雨就心潮澎湃,好像十六岁那年坐在茶田间念课文,想象着远方的春风。


    时间还真是令人感慨。原本,她已经不期待未来。但是现在,作为一个在旧世界没有赶上时运、被隔绝在云雾中的人,却能被新世界需要。


    这么看来,她是真的可以试着放下过去往前走。


    方知雨百感交集,就看见书柜上的《冰与火之歌》。确切地说是第一卷。有三册,黑色封皮。


    这是很多年前的版本,旧得有些破损了——


    是她当年送给吉霄的。


    刚搬进来的第一天,方知雨就注意到了这套书。因为这是她和吉霄曾有过交际的证明。不止这个,她以前分明还送过别的,甚至有署名的那种。这么说来她们连合照都有过……但在这个家里,都没见到。


    听吉霄说,从老工业区搬来市中心时,她们处理掉了很多旧物。是那时扔掉的吗?具体是哪一年搬的家呢?当时就失忆了?真的没见过任何跟“时知雨”有关的东西?……


    想问,又不敢问。


    至于唯一剩下的这套《冰与火之歌》,记得当时是为了跟风表姐,才让爸爸订购。在家放了几个月一页都没打开过,直到吉霄来作客。


    吉霄说她以前在开音像店的朋友家看过这个盗版书,很好看的,可惜只有上册,不知道后面发生什么。见吉霄喜欢,她索性送给她。等到很久之后汪润推荐,去看了改编的美剧,才惊觉这个故事精彩纷呈,可惜错过了小说。


    被她轻易放弃的,吉霄还留着。书是这样,钢琴也是。若不是确定吉霄失忆,她真会抱着侥幸,想她们那些她不敢回望的曾经,是不是还有一丝半点希望可以弥补。


    这侥幸初升起,是刚到白夜那阵。听常客叫吉霄“时雨”,让人写下来发现还真是她名字中那两个字。光是揣测吉霄为什么会用这花名,她都失眠了三日。结果后来进公司才知道,原来只是因为吉霄的花名叫“及时雨”——


    还是丸子帮取的。


    失望之余,还是忍不住假设,要是她们之间有另一种可能多么好。


    想虽这么想,却根本没勇气实践,不敢去豪赌跟吉霄整理曾经,生怕踏错一步,现在的美梦就会破碎。


    可是,在她看来,跟吉霄的共度的那些曾经所覆盖的远不止苦楚,还有美好。


    认识时年纪小,所以她人生中有一些大事其实是有吉霄参与的。印象最深的就是初潮。


    那天她很不舒服,但还是坚持去参加了补习。出门没多久就恍恍惚惚摔一跤,还被路边的灌木划破了小腿。


    可即使受了伤,她也没能因此集中精力。总觉得没力气,整个人粘稠又沉重,像感冒了,但又分明不是。


    无精打采到面馆,吃完要走,就被吉霄一脸急切过来拉住她。遮遮掩掩带她到角落,少女脱下自己的外套系她腰上。


    “裙子上有血。”又低头到她耳边提醒。


    说的是标准普通话,方知雨却完全没听懂。“什么血?”她问吉霄。


    “你来那个了呀。”


    见她还是茫然,吉霄凑得更近些,伸手半掩着脸跟她说:“就是……月经。”


    这下轮到方知雨吃惊。但经验虽然陌生,知识她是有的。身边已经女同学陆续来过,再加上妈妈早教过她,而且表姐也说,某一天,这事情一定会发生。


    因此她的心很快归于了平静。反而是吉霄得知她是第一次后,变得像油锅上的蚂蚁,一副大惊小怪的样子。连客人也不接应,去跟吉小红说明了情况,然后焦急地拉着她进里屋。


    记忆中那房间又窄又小,进门先经过公共卫生间。马桶黑得让方知雨看得脚趾抓紧。空气也混浊,有屎尿味,还有潮湿的霉馊味。


    进去后到处乱糟糟的,堆满了东西,铺着黑垢。没有窗,上下铺。阴沉憋闷得像个不透光的小盒子。


    即使如此,方知雨也打算遵守基本礼节。正要脱鞋,吉霄说不用,让她直接进去。拉起用以遮蔽的挂帘,吉霄找了干净毛巾放床上让她坐。她便坐下,垫着吉霄的外套。


    吉霄给她冲红糖水,然后说她得找小姑要钱去买卫生巾。让她就在这等着,她很快回来。她乖乖点头,坐着一动也不动。


    要离开了,少女又回来捞起袖子塞她小腹上盖好,让她千万注意保暖。这才出门。


    吉霄不在,方知雨看看四周,又看看天花板。天花板有泛黄的水渍和密密麻麻的黑点,令她鸡皮疙瘩骤起,只觉更加恶心,气都出不过来。赶忙收回视线,闭眼抓紧吉霄的外套,像是握着什么护身符。


    在这个肮脏不堪的空间里,唯有这外套干净。她坐在外套上,就好像和那些污物都隔绝了。因为吉霄,她可以继续忍耐。


    吉霄匆忙回来,拆开一次性内裤和一片卫生巾教她怎么用。其实以前方丽春说起过,所以现在她一看就会。但吉霄还是贴好了给她。又麻利地找出干净衣裤,告诉她是她小学穿的,大小应该差不多,连衣裙得换下来。


    “在这换?”她问吉霄。


    “不啊,去卫生间换。”


    方知雨眉头一下皱起来:“我不要,那个马桶太脏了!我没办法进去的!”


    这句一出,吉霄没了辙。好久才小声:“那在这换吧。”说完脸就红了。


    把垃圾桶拿给她,又把纸巾和干净衣物都放凳上,吉霄才独自朝门走,背过身去死死摁住门锁:


    “快换吧,我看着门,免得我阿爷突然回来。”


    方知雨在少女背后脱掉袜子,然后脱连衣裙。脱完先穿好一次性内裤,然后才赤身去研究自己衣物上沾染的血迹,总觉得非常新奇。之后套长袖衫。一想到这是吉霄小学时穿过的,就觉得更晕乎。穿好了抬起衣领来埋脸进去——


    这房间这么污浊酸臭,吉霄却仍然干净隽永。她的旧衣服上有股薄荷味道,令人的心一刹那清爽。


    “我刚刚看到,你袜子好像也是破的?”


    刚沉浸其中,就听吉霄背着脸问她。


    她对少女的背影答:“我来的时候摔了一跤,被划破了。”


    “那你人划到没有?”


    方知雨听到这,才低头看自己小腿,发现真破皮了,带着血丝。


    一听说她受伤,吉霄急得下意识转过来,想说那得上药,就见眼前的女生一双雪白的腿赤着,只穿长袖衫一脸无邪地望着她。


    连忙又调头对着门,想说什么都忘记,先催促人:“你把裤子穿上啊!”


    等她穿好了,吉霄翻出一个体面的纸袋帮她装好脏衣物,她却说不要了。吉霄惊讶:


    “袜子和内裤不要了,连衣裙也不要?”


    “不要,”她说,“之前我把葡萄汁弄到裙子上,妈妈让我直接扔。”


    “那是因为葡萄汁洗不干净,血迹能洗干净呀。”


    “我总不能带着脏衣服去上课?”


    “你下课过来拿就好。”


    “很麻烦的!”说到这方知雨才讲出心声,“这条裙子我最不喜欢了!可是妈妈喜欢,每次非让我穿。”


    达不成共识,便先放一旁。吉霄让她重新坐床上去,还是坐她外套上。之后翻出医药盒子,在她面前蹲下,轻手轻脚帮她挽起一侧裤管,露出划伤。


    然而棉签刚点到伤口,小姑娘就猛地缩回腿,冲她喊:


    “疼!”


    吉霄既无奈又好笑:“这点疼都受不了?以后还怎么当伟人?”


    被这一句激中,方知雨眉头仍蹙着,却下定决心:“那你继续。”


    吉霄忍着笑意,怕她这次又躲掉,干脆一支手从后扶稳腿肚。然而还没开始,方知雨又制止她:“你一定要轻一点!”


    “放心……但我再轻,碘酒刺激到总会疼的。”吉霄柔声跟她说,“要不这次你试试先做好心理准备?应该就不会那么难受。”


    方知雨问她:“怎么做心理准备?”


    “把注意力放到别的地方去?”吉霄说,“总而言之,别躲开。”


    方知雨攥紧身下的外套,试着按吉霄说的做。然后她的注意力就全转移到帮她上药这个人身上。看着吉霄,小痛楚果然变得可以忍耐。甚至在心里偷画她轮廓。那图景很清晰,清晰到即使过了十几年到现在,闭上眼仍能看见。


    比起现在,当时的她是童稚不少,居然认真考虑起她和大家看到的吉霄是不是不同的?因为吉霄居然告诉她,在她们中学没有人说过她漂亮。可是在她眼里,吉霄是最美的,桃花眼,瓜子脸。好像电视里的仙女。


    这个仙女会不会只在她面前才展示这么动人的本貌?在别人眼里是另一张脸?对其他人都很糟,只对她一个人好。


    是魔法吗?如果是,那她在吉霄看来是不是也不一样?不然为什么她这么普通,吉霄却总会用她那双美丽的眼睛凝视她,就像在吉霄眼里她也变成了仙女一样。


    不要看这个人不说话的时候看上去很难亲近,其实善良得不得了。就像此刻,一点小伤,她也那么担心。


    可是,春天之前,她们明明还不熟悉。才结识多久,就这般关怀备至。真神奇。连表姐都不会对她这么好。


    太过琢磨吉霄的事,上药结束都没察觉。


    “不是刚才还叫疼吗?这会儿又傻笑?”吉霄一边收医药盒子一边问她,“在开心什么?”


    她胡乱答:“开心来月经了。”


    “这有什么好开心?”吉霄不理解,“你不知道这事情多麻烦。”说着又看一旁,拿搪瓷杯过来递给她,“怎么没喝这个?”


    因为总觉得那杯子很脏。


    吉霄无从知道,还在真诚地告诉她:“红糖水对生理期很好。你别看它像药水一样,味道其实是甜的。很好喝,你尝尝。”


    方知雨这才接过搪瓷杯,冲吉霄做一个鬼脸,然后笑嘻嘻地把水一口一口喝下去。


    第56章 春日


    那天下课又去找吉霄, 两个少女沿着春日的河岸行在蓊郁中。午后的阳光落入河流,碎作星辰,波光闪闪。天气正好, 吉霄的衣服穿在身上暖烘烘的。


    到了该转弯回花园小区的分岔路口, 突然不想那么走。


    “我们去江边好不好?”


    “?不回去做数学题?”


    “我今天来月经,感觉脑袋里都是浆糊,听课都睡着了。老师知道我不舒服, 还让我先离开呢。”方知雨给自己找理由,“所以就算你想教我,我也听不进去的。”


    “可是……”


    “走嘛!”


    拉着吉霄朝前,一路追追打打。好似两尾刚入大海的小鱼,满是带点怯意的新鲜, 又像逃课来远足。


    行至港口, 手已牵在一起。江流宽广, 天高水阔,有船支航行其间。


    玩乐累了, 到一处野草从坐下歇息。


    “你的裙子我洗好了,但还没干。等下周上你家给你送回去。”吉霄说。


    “你真迟钝!”方知雨说她, “我都讲得那么明显了你还是听不出, 是我故意不想要!”


    “我不管。反正我要送回去,到时候你想扔再扔。”


    “那我还怎么扔?你那么用心帮我洗干净的。”


    吉霄听到这, 难掩喜悦。


    “可你为什么不喜欢?”不禁问方知雨,“我觉得那条裙子很好看啊。”


    “那是在你眼里, 因为它跟你适合。你穿好看,我穿就不行, 太成熟了。”


    方知雨说到这灵机一动,脱下书包来放草地上, 头枕着补习资料美滋滋躺下。多惬意,就是刚才跑了一阵还在冒汗:


    “好晒啊。”


    坐她身旁的少女听了,挪挪位置帮她挡住阳光,让她的脸陷进自己身形造出的影子里:


    “这样就不晒了。”


    对她这么说的人背着光,脸上带着温柔的笑意。让方知雨看得一刹那出神。总觉得这一刻,好像连风声都安静。只听到她声音。


    “其实,我之前一直以为你把我当成男生。”心不自知地怦然着,一片寂静间,暗影里看着她的人对她低声说。


    方知雨回过神来,故作老练地答:“我知道。”


    “?你知道什么。”


    “知道你故意骗我。我只是不点明而已。”


    吉霄意外:“……就那么明显?”


    “对啊,”方知雨随便举个例子,“之前我问你为什么不穿裙子,你说半天说不清楚。还说什么‘男生都不穿的’,真的很奇怪!”


    吉霄被戳穿得不好意思。良久才问:“可你不觉得我很像男生……穿裙子很丑吗?”


    “哪里丑了?”方知雨不解,“而且你只是留短发,为什么说自己像男生?我跟你保证,你穿上裙子会跟电视里的仙女一样!……不对,还要戴个假发,仙女的那种!”


    吉霄听得莞尔。“真是闻所未闻。”她说。


    闻所未闻。这种词她这个小学生还不太会用。成人后大三岁不算什么,但小时候大三岁,就像隔着两个世界。她还是小孩子,吉霄已经长大了。


    她对此既憧憬,又很不满意。


    “这里夏天来应该也很美。”然后听吉霄说,“到时候花都开了。”


    “夏天又来啊。”她漫不经心。


    “……等你考了中学,就不会再来你数学老师这补课了吧。”


    “当然,学校都不一样了。”


    “那我一个人来,也没什么好玩。”


    “你这么大个人还要人陪着玩啊?”


    “你人小,你厉害。”


    方知雨被逗得笑开,但笑完又不知道笑点在哪。


    那段时间她就是这样,常常傻笑,因为吉霄。


    “你初中考哪?”又听吉霄问她。


    “国际学校。”


    “那不是在市里?”


    “是啊,”方知雨答,“再不行也要进一中。”说到这嘴快,“反正五中是绝对不可能的。……啊,对不起!”


    “为什么道歉?”


    “……因为你就是五中的。”


    “你又知道我在五中?”


    “我知道啊,”方知雨说,“我之前又看到你朋友。就是小卖部那个姐姐。她穿五中校服。”


    吉霄想了想,明白了什么。又想起来:


    “对了,之前不是在你家看过《重庆森林》吗?你刚才说的那个人叫吴美希,她家就有那个电影的海报。”说着还比划,“这么大一副,很漂亮的。”


    方知雨的眼睛瞬间明亮:“她愿不愿意卖啊?多少钱我都给!”


    “不知道,”吉霄答,“得问问了。而且我很久不去找她,也不确定那张海报还在不在。”


    方知雨牵吉霄的衣袖:“那你抽空去帮我看看好不好?我真的好想要那个!”


    “……好,如果你想要的话。”


    方知雨笑容粲然:“太好了!”


    吉霄跟着她笑起来:“你好像真的很喜欢看电影。”


    方知雨纠正她:“不是好像,是本来就是!”


    “那你想过拍电影吗?”吉霄问她,“想当伟人,导演好像也不错。”


    方知雨听得怔住,好像被人无意间指向一处新境地。


    “不过还是算了,”然后就听吉霄煞她风景,“你老人家那么忙,又要当钢琴家,又要做宇航员,还要研究科学,应该没空拍电影的。”


    方知雨听出来了:“你好像在取笑我!”


    吉霄笑出声。“不是好像,是本来就是。”


    被人揶揄,方知雨却一点气也生不起来,反而觉得心窝痒痒的,连自己都觉得好笑,做个梦还那么多想法。手上却不饶人,跟吉霄扭打起来,最终把她也拖到草地上跟她并肩躺着。


    都躺下了,还嫌不够亲昵。非要去找吉霄的手,要跟她牵着。


    “你呢,”问她,“高中打算考哪?不会还呆在五中吧,那里真的很烂。”


    “……我不一定考高中的。”


    “为什么?”


    吉霄不答话。那么她能想到的理由只有:“你担心考不上别的学校吗?你都没试过怎么知道不行?你数学那么好,就是语文差了点。现在补还来得及啊。”


    少女却答不是因为这个。是她不喜欢上学。原以为可以重新开始,但现在看来好像不行。


    方知雨不明白吉霄的意思,却在这时想起她脸上那些乌青。她想五中果然很烂,吉霄不该去那。


    刚想到这,又听吉霄说:“而且我家没钱。以后供弟弟一个人读书都够呛……我阿爷身体还不好。”


    “可以借钱啊,”方知雨说,“对了,还可以买彩票!我表姐之前买彩票中了500块呢!她说一等奖可以中很多万,她离一等奖就差几个数而已!”


    “买彩票不要钱吗。”


    “很便宜的,我零花钱就够!我可以出钱,你去买,正好我妈妈不准我买那个!”方知雨热情地帮她规划,“我出钱,你出力,中奖了我们平分!”


    吉霄听着童言无忌,感慨:“真是无忧无虑的大小姐。”


    方知雨不乐意:“为什么学我妈妈叫我大小姐?你明知道我不喜欢还这么说,我恨你!”


    吉霄闻言,放开牵着的手。就这么一个举动,便让方知雨意识到自己又嘴快了。什么“我恨你”,她明明不是这么想。


    但要她为这事情道歉,又低不下头,只是连忙又握紧吉霄的手。


    幸好吉霄不同她计较,问她:“人为什么非读书不可?”


    “不然呢,”方知雨不明白,“大家都说读书很重要。在我老家也是,我外婆说站得高才能望得远。”


    吉霄没再说什么,只是叹了一声,令方知雨再稚拙,也看出少女有诸多苦衷。她不知该怎么问,也无从安慰。


    还是吉霄岔开话题:“春天真好。”


    方知雨马上就搭腔:“我也喜欢春天!”说着她又笑起来,“我妈妈叫方丽春,她生日也在春天。”


    吉霄也跟笑了。“我还以为你跟你妈妈关系不好。”


    “怎么可能,我超级爱她的!也爱我爸爸!”


    说到这,方知雨想起一个她早就想问的问题:“对了,你是不是也是雨天出生的?”


    “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我的名字里有个‘雨’字!我妈妈说生我那天下雨,才这么取的。而你的‘霄’字,不是这个吗?”


    小姑娘说着拉过吉霄的手在她手心上写字。吉霄感触完,点头。


    “所以说不定你也是雨天生的!”方知雨欢喜地推定,“你回去问问阿姨,她肯定知道。”


    “哪个阿姨?”


    “面馆的老板娘啊。”


    “老板娘是我小姑,她哪能知道?”


    “小姑?”方知雨这才弄清了两人的关系,找补,“那就去问你妈妈。”


    没想到吉霄答:“我妈妈死了。”


    方知雨的表情刹那冻结,好像头一回听说“死”这个字。再一想,似乎在面馆也从未见过吉霄的爸爸,瞬间懊恼:


    “对不起!”


    吉霄却轻描淡写:“这有什么对不起的。”


    可方知雨被掀起风浪的心已不能平宁,让她接下来感情充沛地问:


    “吉霄,从今天起你跟我做最好的朋友好吗?最好最好那一种!”


    明显的同情令吉霄看得好笑,但她还是开心:“好啊。”


    躺她面前的小人这才松了口气。吉霄全看在眼里,便不想再同她继续这话题。想聊点开心的:


    “你怎么从来不叫我姐姐。”


    方知雨明明听到了,还装聋作哑:“什么?”


    “你不是最讲礼貌吗,我比你大。方阿姨都让你叫我霄霄姐姐,你却只在她面前叫,她不在你就不叫,还是吉霄、吉霄的。”


    “叫就叫,”方知雨耍赖,“要带‘姐’字对吧?小姐可以吗?吉小姐。”


    吉霄终于笑开:“叫姐姐你又不会少块肉。”


    “不叫你姐姐你也不会变成男生啊!”


    吉霄愣了愣。最终还是决定把事情问得更清楚,再跟方知雨确定一次:“你觉得……我是男生更好吗?”


    “不啊!”方知雨奇怪,“为什么这么问?你想当男生?所以你之前才骗我?”


    吉霄看着眼前人,认真地吐露心声:


    “不,我一点也不想,”她说,“我只想当女生……也喜欢穿裙子。对不起,之前不该想着对你说谎。”


    这么想来,那个时候,她就已经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事。


    “没关系,我无所谓的,”记得当时的自己对少女说——


    “吉霄,对我说谎也没问题,只要是你。”


    第57章 觉察


    后来, 方知雨曾不止一次回到这片春日草地,在梦里,在追忆里。关于那个场景的所有观感, 都被她抽出来重新体验过, 反复咀嚼,假想吉霄就在身旁。少女低头看她的样子,手的温度, 说过的话语……全都一一回放。就像重复播一部旧电影,影院是她自己。


    她想,这电影若真的播放,胶片一定会发出沙哑的杂音。


    所以事到如今,她仍能清晰地记得春风如何来, 日光多炽热, 她在其间昏昏沉沉。初潮在涌动, 人滞重又酸涩,胸腔内满是不安, 又有什么新鲜得异乎寻常。总有股难言的燥热,唯有牵着身旁人的手才能平息。


    她把脸贴近少女的手背。


    恋心轮廓模糊, 是玫瑰藏在雾中。遍布朝露, 如梦似幻。看不见红色,却嗅到它芬芳, 再蒙昧年幼,也觉得沁心入脾。


    在那样的春光里, 她睡着了。并不知道春天就要结束,鲜活即将凋零。后来坠入冰原, 她被藤蔓层层缠绕。要很多年后,才有人踏入残垣、吹散云雾, 让她看清玫瑰的形态。


    爱的光晕,迟到的果实,只需一眼就完全明白、彻底臣服。美丽从来都是霸权。


    方知雨透过书柜望向浴室。


    女人婉娈的身形在半透明玻璃上,此刻也好似在雾中、带露水。令她想触碰,想舔吻,想与她紧贴……


    想看得再清楚些。


    一旦意识到欲望,便仓皇收回视线,只怕心又被暗影笼罩。


    跟吉霄交往至今,对性*事的恐慌已经基本克服,尤其是搬入新居后。现在,即使在床上做完全部,她也不会喊出“石头”,药物也不需要,可以就那么安然地在吉霄身侧入睡。或许是因为被获准进入了吉霄的私人领域,总觉得在这里,能得到更稳定的庇护。


    但还是有没跨过去的坎——


    上床可以,但开灯还是不行。


    黑暗中,她可以背过暗影,藏起来与恋人偷欢,但是在光的领域,她不敢被吉霄注视,也不敢细看吉霄。总觉得只要不躲进黑暗,她的忘情与喜悦就会被鬼神察觉。因行乐死去的人会再度浮现,到她面前阴翳地质问。


    方知雨抱紧双臂。


    不能这样,明明决定了要放下过去向前走。最近身体状态很好,症状也很久没发作。所以是她跟吉霄提出,或许可以试一试,开着灯。


    总要克服的,她不想吉霄为此妥协。


    抱着破釜沉舟的心情,想今晚无论如何也要顺利才好。然而越紧张,恐惧就越容易滋生。


    就在这时,从浴室出来的人从后走近,拥住她。


    “站在这做什么?”女人一边找到她的手握住,一边问她。


    她不想讲出隐忧,生怕今晚吉霄又说,不试也可以的。“什么都没做。”她答。


    “那就是有空?”吉霄说,“陪我喝点酒?”


    酒平时多是吉霄自己喝。方知雨对此没兴趣,倒是常常在旁看着女人想,以前她最痛恨的两件事,分明就是酒和烟。现在看来人果然会变,但同时也证明了,这个人是真失忆。


    当然,夜间一杯红酒也算不得什么,小酌怡情。


    但今晚吉霄主动邀她喝……可见很明显,她可没忘记待会儿要做什么。


    方知雨接过酒就仰头。“慢点喝。”吉霄一边念她,一边起身去挑CD。


    很快,音响中流淌出熟悉的乐声。


    “《哈尔的移动城堡》?”


    “对呀,”吉霄说,“之前没告诉你,我也很喜欢这部动画呢,苏菲小姐。”


    那你知道,看这动画那时,坐在你身旁的是我吗?


    跟吉霄共度的那些曾经所覆盖的从来不止苦楚,还有美好。


    哈尔打开门,说他要给苏菲一个礼物。然后他们朝前迈步,到达异世空间。这里杳无人烟,宛如一座被隔绝的岛屿。眼前是花海,雪山和湖泊。


    方知雨对这一幕记忆深刻。当年看的时候她就在想,要是她也能跟身边这个人逃到门背后的世界,那该多好。想带吉霄离开,去一个能同她自由嬉戏的地方。但是事与愿违,直到很年后的今日。


    这个人明明什么都忘记了,却选了一首好曲子,让人轻易就陷入过去。


    在琴声中继续聊天,推杯换盏,推心置腹。酒精的影响上来,便和毫不知情的故人拥吻。带着怀念,遗憾,愧疚,以及同等沉重的珍视之心,犹如坠入蛛网的飞蛾,被前尘彻底捕猎,再难抽离。


    神魂荡飏吻到床边。躺下前对方却暂停,伸手去摸床头灯。但又没立刻揿下,在看她脸色。


    “不用。”最终,她带着醉意跟吉霄确认。


    这句一出,占据她视野的女人神色明显地变动。“好。”她说。连声线都颤抖。


    在那一刻,方知雨想起吉霄书柜上的书册。有一本是心理书,翻开来扉页写着何医生的名字。但里面的笔记除了医生的,还有吉霄的——


    女人的字她认得。


    以前方知雨曾带着好奇翻阅过这本书。其中一页,医生写:


    “真正的亲密会让患者冒险,暴露依赖的渴望以及愤怒的感受。他们对潜在亲密关系的反应,就像一个饥肠辘辘的人面对满桌美味佳肴,却告诉自己这些食物吃起来一定味同嚼蜡,因此拒绝享用。”


    而旁边,赫然是吉霄的字迹。三个字:


    “方知雨。”


    在看到自己名字那一刻,方知雨满心讶然。想知道吉霄是何时、为什么,带着什么样的心情在看到这段笔记时,想起她。


    总是随心所欲、及时行乐的人,真的像她看上去那般超然吗?真实的她会不会其实也被困在某片云雾中,在等着谁踏入,却始终求而不得。


    一想到这样的吉霄是漫长岁月所造就的结果,她心中就更加疼惜悔恨。执念是深色,黑色或者灰,融入水中,这份爱便不可能再纯粹。


    她想以血肉抚慰这个人的饥肠——


    只要吉霄开心。


    那么开始吧,被暗影吞噬也没关系。即使怀抱罪孽与恐惧,她也要克服,也要献祭。


    她不知道自己看上去是多么畏葸不安定,只知道下一刻情人用手托起她脸颊:


    “方知雨,不要别的,看着我。”


    目光灼然地说完这句,吉霄拉过她的手一点一点轻吻。到她终于无法不去看、重新以吉霄为世界中心时,橘色灯光下,女人就那么在她的注视中脱去自己的肩带。


    春光一览无余。是鲜活的,在呼吸的曼妙胴*体。肤如凝脂,发如丝缎,稠迭绵延,令她光是看都血脉偾张。


    吉霄却还要她感知,拉着她的手从脸开始,滑至唇,再往下。仿佛要她一一确认,这就是在黑暗中同她恋慕过、痴缠过的那具肉身。这么做的时候,女人没有向来的自如,反而是露怯的,甚至带着惶恐。然后方知雨就知道,今晚她在灯光下触碰的不仅是这幅肉眼可见的丰盈的皮囊,还有终于朝她敞开的一颗残破的心。


    “吉霄,我哪也不会去。”这句说完,她就情难自已,上前抱紧眼前赤*裸的女人,“我会一直在你身边,永远。”


    被她拥住的人明显愣了愣,随后莞尔。


    “真是闻所未闻。”她说。


    方知雨再醺然,也觉得这话似曾相识。怀疑感慨着,吉霄就凑近她耳廓,如平常那般亲吻她、品尝她,好像享受一道风味绝佳的美食。


    “别去背你不该背的十字架,方知雨。”吻完后吉霄说,“既然命换给我了,那些无聊的东西也一并给我。是你答应的,交换。”


    方知雨心间震然,暗影也在那一刻彻底消逝。自此她只能看见一个人,并且听到她说:


    “抬手。”


    然后她便跟从,承认欢喜,承认放纵,承认对行乐,她也一样痴迷。


    起承转合,穷尽想象,走向的终点却都是床。但如果这里是河岸,激情是情人的眼光,那么在爱欲中与她躺入红尘,又有何不可?


    当然可以。


    在黑暗里抚摸过、亲吻过,但在灯光下又不一样。视觉鲜明得令她迷情,美丽是种霸权。美丽让人忘记避害、饮鸩止渴,要在刀尖舔尝蜜糖。美丽让人暴露愚蠢天性。在贪婪中,她亲吻玫瑰。


    好像回到多年前的春天。躺在一片灿烂白热里,心如波光摇曳,一阵风来,便荡开千层柔漪,每一层都温热湿润,遍染星辉。


    因为灯光,也第一次彻底看清吉霄的表情。非常生动不遮掩,直白到露骨。看到她被啃咬得在哼吟中流出泪来,她还会笑。肆意得有些过分,却又实在漂亮。这个人渴求她,像吞咽一道美食,无肉不欢,饮食女女。人之大欲,莫过于此。


    到第几次时,力气全失却,陷在一片湿润中,是汗是泪都不分明。吉霄握着她的手说,一直都觉得她像年糕。“以前我就这么想了,吃年糕时总是想起你。”


    以前?是多久以前。


    对于女人如梦呓一般的言语,她心起犹疑,却又很快被她炙热的触碰收走心魂。


    被吉霄需要,让吉霄开心。在湿润中,方知雨想自己就是一个过期罐头,以前总想把自己倒掉。若什么都不欲求,又为何看明天。反正明天和今天一样,未来就是过去。吃了什么,去过哪里,区别大么。走在路上,却也像没有行走。心还封在不透光的盒子间里,躲在为自己造的棺材中。


    但是现在,吉霄吃掉她,然后重新填满她。


    既然播撒下了种子,那么至少等到开花吧。


    她一边想,一边在死水中也与恋人拥吻。好像来到危楼边缘,美丽的女人扼住她喉咙,她却甘之如饴,连她极具侵略性的一面也一并沉迷。她早知道自己会朝着这个人的方向坠落,像一滴无法自控的雨,一颗撞向大陆的星,明知有灾变也绕不开地。


    听到吉霄因享乐哼吟。听见吉霄说爱你。听见吉霄叫她名字,然后声息跟她的瘫软到一处。春雨不会停下,就像人永不饱足。拥抱、亲吻、朝生暮死也要贪求行乐峰顶……


    没有什么能消缺欲望本身。只能证明欲望存在。那是与生俱来的沟壑,贪嗔痴的本性,是人就填不满。


    她在春光中阖上双眼。


    ……


    到夜深,这晚仍亮着灯。吉霄在灯下吻女人湿润的脸颊。“困了吗?”


    “……不困。”


    答完这句,再没声息。表情恬然,像在做什么美梦。


    吉霄在旁安静地观察。


    方知雨的谎言总是很容易被揭破。比如今晚,她说什么时候一起学动画里那首琴曲,让方知雨教她。顺口说自己弹琴只是三脚猫功夫,不像她,童子功。


    “从什么时候开始学的钢琴?”她摇着高脚杯,明知顾问。


    女人没立刻回答,只是低头嘬一口红酒:


    “小时候。”


    “在哪学的?”


    “……在家。”


    看看,连“少年宫”三个字都不敢说。


    她顺着方知雨胡扯:“老家?”


    方知雨也敷衍:“嗯。”


    “说起来,我还没去过你老家。”


    听到这方知雨才肉眼可见地放松:“那以后一起去?”她说,“我老家很漂亮的,村前有一条很秀气的河。”


    小时候就听方知雨讲过这条河,走在河岸时。方知雨还讲河风和江风是不一样的。有什么不一样,她问。就是吹在脸上感觉不一样啊,无忧无虑的小姑娘回答她,还说:


    “这都感觉不出,你真迟钝!”


    她一边回忆,一边吻熟睡的人。泪水与汗水混杂在一起是咸,但她也觉得甜。好像欲望的果实摁压出汁水。


    玫瑰开在她们未曾抵达的夏天,还好今日抵达了。吉霄满心珍惜地抚摸眼前柔腴的躯体,沿着曲线从下往上,到中途又用两根手指架作小人,像攀登山峦一般经过方知雨的肌肤。


    早年有缺失,导致她如今沉迷得近乎病态。这么自我剖析的时候,手指停在吻痕上。


    她对恋慕的觉察是阶段性的。六年级那时很懵懂。但到初二的春天,跟方知雨重逢后,她的心境变化了。


    完全明确“喜欢”两个字,是那一天,把方知雨带进里屋,给她上药。


    当时她害羞了,想到方知雨会在她眼前换衣服的时候。小鹿乱撞完,还要给方知雨擦药。往上翻起裤管,雪白小腿上带着血珠的划伤便呈现在眼前,令她心如雷动。从那之后,她开始痴迷于伤口跟同情的关联,重新看待自己脸上的乌青,用它博来方知雨,再后来是吉小红。种种加在一起,让她的审美朝着不可言说的方向下坠,最终变成怪物。


    不,不对。至少方知雨说,她不是怪物。


    那天下午她们去江边,从河岸去的。一路嬉戏,后来牵手。她心动到自己想否认,都找不出借口,全程走神地听着方知雨在旁边说她喜欢什么,讨厌什么。爱谁,恨谁。


    表情达意的词在方知雨的嘴里随意出现,似乎并不代表什么。跟人感情充沛地表达爱憎,一点也不担心对方怎么想。这种愚勇究竟是从哪里得到的?家庭吗?在父母的爱意中长大的人是不是都这样,更敢于追求、更敢于付出?


    她不知道。


    在她家里,没有人表达。阿奶算爱她的,但她却从没听阿奶讲过,自然也没能告诉阿奶——


    直到她死。


    有些词汇强烈到她没法说出口,但方知雨却可以。阳光洒在方知雨身上,连影子都充满辉光。


    等她长大后回看,就知道那只是因为方知雨孩子气。可是年少那时,她却因此彻底误判。


    那么现在呢?眼前的一切总不是误解吧?她也曾迟疑过,但方知雨要她相信春天。


    吉霄抱紧沉睡的人,确认她纹理,气味,柔软婀娜的起伏,以及她身上每一处淤痕。那是她留下的记号,偷偷上的锁,表明这个人,这颗心都是她的。只属于她。


    除她之外,谁也不能在方知雨身上制造创痕,他人不行,时运也不行。从今以后她要她无忧无恙,回归天真。要她只需轻轻抚摸,眉眼就彻底舒展,露出粲然的笑容,一如很久之前。要她做回小女孩,可以像玩游戏般轻巧地说出爱,恨,讨厌和喜欢,想笑就笑,想哭就哭。


    同情很糟糕,但她就是同情了。尤其是听方知雨说她没有梦想,没有愿望,对什么都不感兴趣的时候。后来她还说,一度觉得美食无味,只是耗材。


    怎么会呢,吉霄当时不忿地想。一开始明明是你问我的——


    “好吃吗?”


    很甜。


    她从小就擅长察言观色,比起那些她生活中沉重的人,方知雨纯白简单许多,很好明白。


    所以那一天,当方知雨在春日的草地上睡着。


    当时她也和此刻一样,在旁躺着观察她。想这个人两年前还完全是个小鬼,现在却渐渐有少女的样子。未来会变得如何?会像她自己说的那样吗,长头发,高个子?


    她开始忍不住去想象一滴雨,如何下出一整个春天。


    春风就在这时吹过,拂乱方知雨的发丝。令她忍不住伸出手,却又停在半空。为什么?因为突然觉得触碰太僭越。某种可能就在这时从她心口满溢,触及喉间。


    身边的女孩子常说,去看某某班的男生吧。她去看了,毫无感觉。或许是还没到遇到那个人,她一直这么想。


    但是现在,她觉得其实自己早就遇见了。


    那是懵懂因为青春到来全然褪却的瞬间,对“喜欢”这件事有觉察的一刻。之后她开始觉得眼前的少女什么都是好的,婉约,柔美。阳光与春风吻她,她的脸透着樱桃颜色。


    再回想方知雨在入睡前对她表露的好感、说过的话,她开始猜测,或许,她们是沐浴在同一片春光里的。


    就这么躺着,看着。直到后来她也不小心睡着。醒来时不知时间,连忙坐起来摇动身旁人:


    “快醒醒,我们该走了。”


    方知雨好久才被拖出梦中,睡眼惺忪:


    “不要……我要再睡会儿。”


    “可你已经睡了很久了。”


    “我来月经……”


    这一句确实勾起吉霄的担心:“肚子疼吗?”


    “不疼,”方知雨说完又闭眼,“但是反正不舒服。”


    吉霄这下看穿了:“什么啊,你就是想偷懒。快起来,我送你回家。”


    伸手拉她,少女才睁开眼,仰头朝着她软绵绵地说:


    “让我再睡一会儿……就一会儿嘛,求你了。”


    方知雨的目光从很多年前就充满迷惑性,现在回想起来,那只是因为她们是完全不同的人。生在蜜罐里那个天生良善,所以看向她时所爆发的充沛情感也不是源于心动,而是源于俯视,源于糟糕的同情。


    但是那一天,当红色伤痕和少女看向她的眼眸纠葛在一起时,她的心被扰乱了。风暴的核心像倦飞的小鸟倚在她身侧,让她在假设中倾吐过秘密、亲吻过玫瑰、拂过她发丝。


    但在现实里,她只是羡慕风。


    “那就再睡一会儿。”对令她觉察到恋慕的人,吉霄柔声说,“最多一刻钟。”


    在决定性的时刻,少女把她的手拉过去贴住自己的脸颊,对她天真地笑——


    “嗯。最喜欢你了,吉霄。”


    第58章 甘露


    周末午后, 吉霄来面馆。吉小红一看,一起来的还有大叶,其他就不认识了。后来去点单, 才知道另两位是项目合作方, 说是花城面馆在网上很红,没想到竟是吉霄家的店。今天工作谈完时间合适,就想着一定过来尝尝。


    热情地招呼完一圈, 吉小红让人煮面。转头就见吉霄拿了可乐过来。她还没发话,吉霄先开口:


    “是他们喝,我不喝。”


    回到收银台,还觉得这事好笑。心想你老妈我就那么可怕?这种谈公事的场合,我难道还能去干涉你喝可乐?又不是没眼色, 领导还在呢。


    一边想一边看向大叶, 总觉得戴眼镜的男人看上去风雅, 是个好人。


    几年前,吉霄跟朋友投资遇挫, 在家萎靡不振了好长一段时间。一开始还不肯告诉她,审了很久吉然那小子, 才摸到点脉络。但又说得不清不楚, 应该是他知道的也不多。还求她一定假装没听过:“不然我姐会打死我!”


    又说胡话,他这个姐姐从小到大哪里打过他, 护着他不挨打倒是常事。他口风紧,不过是不想失去他姐姐给他的零花钱。


    可她又不敢去问吉霄, 到底怎么回事。生怕又惹她伤心一次。直到某一天,吉霄终于打起精神, 说要出门跟人见一面——


    当时她见的就是大小叶兄弟,来邀她进他们的团队。


    无论如何, 吉霄终于走出低谷。不仅如此,还似乎奔了个好去处:


    吉霄之前做销售,钱是挣得不少,但职场上遇到的人她不喜欢。回来还跟她吐槽,说有些人底线低得超乎想象,但又怎么样呢,一个个赚得盆满钵满。还常常迷茫,觉得自己大学白读了,做的事跟学的知识基本没关系。


    但遇到大小叶后,她回来的说法又不同,说现在总算有点学以致用的感觉。还说大小叶是学院派,常常跟她讲未来的世界属于有真才实干的人。万物互联的时代来临了,现在什么生意都值得用新思维、新知识再做一遍。


    吉小红听不懂那些用词,但她看得出,吉霄是真开心。她还听吉霄说,第一次感觉事业上有这么聊得来、又愿意引导她的人。这才叫事业伙伴,以前她是不知道的。


    更令吉小红喜出望外的,是那之后没多久,吉霄就带着小叶回了面馆,还对她介绍说是男朋友。她当时不知多满意,也终于可以回绝面馆那些争着给她女儿做媒的常客。


    谁想到这样的小叶,竟然在今年结婚了。对象还要是吉霄的老同学何风。


    事实上,除了何医生外,吉霄好像就没有其他什么常走动的好友。之前那位大学学姐跟她关系不错,但投资失败后也不往来了。这让吉小红隐隐担心,因为自家这孩子内心多向往与他人的情感关系,她比谁都清楚。


    所以,当确定吉霄和十几年前的故友重逢、并且正式和好之后,吉小红很替她高兴:


    看她带小雨来面馆时那样子多开心。


    这么久不见,没什么不能放下。所以那天她也问吉霄了:


    小雨她妈妈还好吗?


    吉霄当时居然敷衍她,点了下头就算,也不细说,找个理由走了。她却还是挂怀,过几天又问起,让吉霄找个机会约方丽春母女来面馆吃面。


    吉霄说,看吧。


    看什么看,你都找回老朋友了,也该换我呀。


    心里这么念叨,嘴上却不好跟小辈坦承。也怕其实吉霄早跟小雨说过了,只是她妈妈方丽春还有心结,不好意思来。


    也罢,不着急。反正人都找回来了,总不能再消失的。


    方丽春第一次出现在老工业区的吉祥面馆,是06年4月。吉小红到现在都记得,那天细雨中,来了个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女人。一看就是路过,不属于这附近,因为她绫罗绸缎,高贵无尘,长得还一脉娟秀。


    骑车来的,框里有一提牛奶。此刻连人带车在附近屋檐下躲雨,正往这边打望,看着像是要问路。


    那个时候,她根本想不到自己的人生能跟这样一个人发生什么交际。但初见的印象已经有了。


    后来,去方丽春家作客,女人泡茶给她喝。那一口鲜爽清新,尝过便难忘。茶名更是印象深刻,因为在听到的一瞬间,吉小红就想,终于让她这没文化的人找到一个能精准概括方丽春的词——


    甘露。


    那年四月,如甘露一般的女人在春天出现,天有小雨。为什么记得那么清楚?因为当时,她过得焦头烂额。


    坏消息:吉祥虽是个她恨到牙痒的父亲,但她居然一点不想他死。被医生告知怀疑他是肺癌、感觉天都塌下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在想的居然是,怎么留住他?


    好消息,查出来的报告医生看了,说是早期。治是有得治,你们考虑好就入院,安排手术。


    有得治当然要治,但钱呢。癌症啊,印象中这病是得不起的。面馆这点经济来源,肯定不够。她甚至想,要不让吉祥把房子卖了。


    可是卖了房子、没了面馆,他们一家四口滚去哪。吉祥是病人,到时候他连养病的狗窝都没有。


    事情她独自扛着,瞒着两个小的。吉然淘气,学数学也能抹眼泪;吉霄呢,表面上听话乖巧,背地里还在跟隔壁街阿飞乱缠。


    两个小东西读书也要钱。吉然念小学还好;吉霄眼看9月升初三。明年该读高中了,九年义务制以外,学费再怎么样也贵一些吧。


    她考量了很久,得出的唯一选择是:过回从前的日子。


    从前,她有个不争气的大哥。自小她就因这孽子担惊受怕。小学五年级,回家父母一脸愁云。然后她被告知哥哥被抓了。十三点,不知缺了哪根筋跑去跟人学入室抢劫。一群青少年,他是其中年龄最小的。还蒙面。用的却是包书纸,掉在了现场,上面是妈妈程洁为大儿子认认真真写下的大名:“吉成龙”。


    从那日开始,她的父母就一路赔罪,一路探望。罪是给受害者家属赔,探望一开始是少管所,后来是监狱。


    小偷小摸,作奸犯科。总围着一个核心:要发大财。脑子又不好,做的全是刑法不许的事情,一进宫,二进宫,三进宫。


    第三次,没得转头了。这一次他吃了熊心豹子胆,伙同人搞制毒作坊。东西做好了,事却没做成,先窝里斗为了谁分多谁分少如何卖缠打一顿,失手打死人。


    从那以后,吉祥就把烟戒了。但肺癌还是找上他。难说因果。


    这样的家庭,她从小就想逃离。街坊邻居在她面前是不敢提吉成龙的,一说那人名字,她就撒泼,发疯,说谁敢再提那个跟她没关系的人,她就撕破他的嘴。


    后来,吉祥给她这个远近闻名的疯二女介绍了门亲事。一想到能嫁出老工业区,她立刻答应。


    以为是出路的门口,连着另一个黑洞。逃离了沾毒的,嫁给了嗜赌的。但一开始对方没暴露,做点小生意,日子也顺心。


    吉然三岁那年,家里有了积蓄,加上丈夫那边突然分得的一笔遗产,他们敢拼敢想,打算卖了老破小买新房。但钱就还差一点。


    回娘家借钱。母亲程洁是愿意的,吉祥不愿意。而她们这个家,从来是吉祥说了算。他说不行就不行,还撂下一句话,让吉小红这辈子别打他面馆的主意,更别想他卖房子。


    她失意而返,没想到人生急转直下。


    丈夫拿着那笔钱沾染上赌博,一发不可收拾。家当也卖,人也卖。三天两头不回家,让债主有事找吉小红。她一个人苦苦经营,到水电气都要停了、孩子吃不上饭的时候,债主给了她一个最糟糕、对女人而言最难却也最简单的选择。


    她接受了。


    一开始委身于债主,后来也委身于其他男人。过得生不如死,但又还活着。直到程洁好不容易借来钱给她救急。那时她哭着跟妈说,想离婚。必须离婚,这日子一天也没法过。程洁说离吧,回家来。然而一去打听,离婚了,丈夫的债她还得继续还。


    男人再回来时,为她戒了赌。一说就是对不起她,余生势必对她和孩子好,为她安心挣了两年钱。


    她的心却死透了。


    所以后来,抓住机会,她就果断离婚。一波三折,婚离掉了。


    已为人母的吉小红带着儿子,回到她少女时不顾一切也要逃走的弄堂。爬出一扇门,敲开另一扇。知道是黑洞,但求比上个光明点。


    她曾无比厌嫌的这家小店,如今成了她的庇护。让她第一次有属于自己的主场可以把握,手把手造点光。人忙起来,心就无暇乱想。但还是需要定期去附近的观音庙,福音堂。在那跪着或者坐着,听人讲经布道,其实一个字也没听进。


    她只是需要一个地方,能够帮她的心摆脱过去。


    可是06年,生活重蹈覆辙。被逼到沼泽中无从依附,吉小红把电话打给了曾经的债主。


    钱得到了,解燃眉之急。吉祥做了手术,天无绝人之路,结果是好的。


    天无绝人之路,但在方丽春来的那天,她却陷入了绝路。因为债主找上门了。


    钱肯定不差这一两天,债主来找她,是想跟她重温旧梦。虽然她借钱时讲得明白,说这一次她会还钱,利息高点也没关系,但那事情绝对不做。债主答应得好好的。


    手术比想象中花费少,欠款她退回了大半。但男人还是来找她,在一个周二店里无人、下着小雨,她打算去烧香拜佛的下午。


    孩子们去上学了,门也就要关上。吉小红的余光扫到门外,看到那边有个与众不同的女人在躲雨,不禁想打量得再仔细些。


    然而这一眼,把她寒毛都看竖起:


    因为同一个方向,她分明见到债主朝这边来。


    从市里到郊外这鸟不生蛋的老工业区,路那么远,他怎么来的?至于地址,想也不想是前夫提供的。她慌了神退回店里,想关门,却还是来不及,被男人夺门而入。


    债主开口第一句就是还钱。没钱还?那你知道怎么办。她跪下说再宽限一个月,她会还钱,一定还!


    债主却笑了,扯住她头发,说何苦呢。以为搬个家就没事吗?吉小红,一朝出来卖,一辈子都要出来卖的。


    她在绝望中连救都不敢呼,因为好多事吉祥不知道,老工业区的街坊不知道。


    她不想他们知道。


    就是有时,有人狠敲门。外面男声雄浑:“老板娘!老板娘!你在里面吗?!不回答,我报警了!!”


    债主这才放开她:“我们晚点说。”


    门开了,是附近杂货店的夫妇。见她眼睛哭红,不问三七二十一逮住债主一顿臭骂,令得人模狗样的他完全不是对手,就那么溜了。


    问她受了什么委屈,她一个字答不出。


    就是这时,吉小红发现刚才那光洁的女人,此刻竟湿漉漉躲在夫妻背后,还看着她,甚是担心那样子。然后才听说,多亏她这朋友反应快,来及时搬救兵。


    朋友?


    她奇怪地看着来客。


    撞上她视线,女人尴尬地笑开,一脸不自然地冲她点点头。


    “我是时知雨的妈妈,叫方丽春。”几分钟后,进店用纸巾擦尽雨水的女人跟她这么自我介绍。随后把那提牛奶毕恭毕敬推给她,“这个请您收下。”


    无功不受禄。更何况她刚才被这陌生人撞见自己最落魄一幕。


    但要说全然陌生,又不是的。她知道女人口中的“时知雨”是谁,就是春天以来每周都来店里吃辣肉面那小姑娘,跟吉霄很要好。自她出现,周六下午,她家爱岗敬业的小童工就会无辜失踪,跑去同人玩耍。


    可是人家妈妈怎么会找上门来?还偏挑今天。


    一想到先前的一切不知被这女人听去多少,吉小红心中就别扭得很。


    但她内心的疙瘩很快消除,因为接下来,方丽春礼貌和气地给了她一个无法拒绝的提议。


    女人说,最近吉霄一直抽周六给她家孩子补数学。效果挺好的,她家那小姑娘像突然开了窍,以前叫苦不迭的奥数题现在居然都会做了。离择校考试还有段时间,想给她抓点紧。不知道能不能请吉霄每周来家三次,平日里来一天,周末两天都来,给小姑娘有偿讲奥数。她也知道这提议有点冒昧,怕耽误吉霄学习。


    又说之前吉霄帮忙辅导作业那些日子,她家小姑娘也已经把天数列出来了,会补费用。至于牛奶,是她的心意。感谢一直以来即使是无偿,吉霄也愿意来教她家小朋友学数学。


    她当时听完这提议是什么感触?觉得天上掉馅饼。但是随后,心就扭曲了。


    没搬回老工业区时,活在地狱里。有时急用钱,她一次收费竟比不上小侄女给人讲两小时数学。


    钱这东西,真是冻到入骨的衡量工具。她这具肉身,小侄女的肉身,和面前这贵气女人的肉身。如何换算。


    拒绝是不可能拒绝的。毋宁说希望吉霄每天都去。但她好歹知道她们姑侄的界限,说,这事她做不了主,得看本人意思。


    当晚放学,“本人”就从她那听说了。常年沉郁的少女双眼居然一下明亮起来,终于有了点她这年龄该有的神采:


    “真的吗?”吉霄不信,“还说要给我钱?一周三次?!”


    “嗯。”


    一看就知道开心,却还要装深沉。小心地问她小姑觉得呢。她晚上去给人补习,店里忙得过来吗?


    忙得过来。


    少女喜形于色,嘴上却还说:“我再想想。”


    吉小红出来没多久,就听身后传来玩具琴声。那么千回百转一首《女人花》,被那孩子弹得无限欢喜。还稚嫩地跟唱——


    “爱过知情重,醉过知酒浓。”


    小小年纪,哪能明白这歌词里的意思?更不要提紧接着这句谶语一般的“花开花谢终是空”。


    吉小红隔门听着,终于笑开。


    第59章 同情


    自吉霄当起小家教后, 方丽春开始来店里走动。觉得和吉小红投缘是一方面,主要还是喜欢吃面。吃完还总惋惜地跟吉小红说,这么好吃的面, 浇头又真材实料, 不该贱卖。


    说起这个吉小红就满肚皮苦水:现今不同往昔,物价翻了番,她家的面却还是老价格, 个中利润连帮工都没法请。以前是父母两个人撑店,还能勉强维持。程洁离开后就不行了。


    回老工业区这段日子,吉小红努力营救过,但越做就越知道这店是个无底洞,长久下去终不是生意经。


    也试过涨价, 结果连仅剩的回头客都少了。被吉祥痛骂一顿, 又改回去。


    所以, 当杂货店夫妇来跟她说乡下亲眷想来宁城做小笼包,问她有没有门路知道附近哪有门面出租时, 她当场就动了心念。


    回去算笔帐,果然, 与其让面馆耗下去, 不如打给别人,自己再出去找份工。


    吉祥一场大病, 现在要他一个人做面馆不现实,但在家做好家务照顾两个小鬼头, 他应该没问题。至于工作,以前她做过那些零工都可以考虑。那时前夫躲债, 吉然又小,她拖个孩子, 找兼职都只能找时薪最低的,而且最多做半日。现在不一样。


    原本就在考虑,又遇上方丽春。礼拜六,吃辣肉面上瘾的女人陪孩子一道来。闲来无事还爱在这等人下课,跟吉小红聊聊天。


    吉小红想,有钱人家必定比她见多识广,再硬着头皮,也把自己的苦处和想法跟女人说。想听她建议。


    方丽春果然没令她失望,给她列出几个她从未想过的工作,令她感慨真是越穷越不知道钱的来法。


    其中最令她心动的,是保险销售。


    可是,正经大公司能要她这样的人?


    “能啊!”方丽春跟她保证,“你不是中学毕业吗?那就符合要求。”又说她姐姐就在保险公司呆过,知道政策。只要实习过关,有销售能力,其他条件还能放低。


    可这工作难在进去要学密密麻麻的资料,开始跑客户更要掉几层皮:


    “听说有什么陌生拜访,还有扫楼,挨着去给人推销……皮鞋都走破,还天天给人骂。但单子又必须签,因为底薪不高,全靠提成。这罪不好受的,我姐就没做下来。”


    吉小红却听得两眼放光。


    受罪?她可是专业的。至于记资料,她成绩又不差——在有学可上的时候。


    怎么想都觉得是条生路,但阻碍是,必须说服老顽固吉祥把面馆租出去、在家带孩子。


    结果可想而知,一顿大吵。他一个刚做了大手术、一支脚踏在棺材里的老头子,居然跟她逞能,让她不想开店就走人。


    吉小红听得光火,但还是劝说哪怕一次,你试试采纳下我的意见?买房那阵也是,钞票就差一点,你不通融。市里那套小区现在值多少钱你知道吗?如果当时买下来,我们过的早不是现在的日子!


    吉祥却让吉小红别说了。还说他就是死,也不会关面馆。


    说服失败,但吉小红仍不死心。这一次新生,她是要定了。


    她拿出浑身解数往上爬,她的小侄女却在向下走。


    说吉霄不听话,那又不是的。当面她永远恭顺乖巧。就拿补课这事来说,得到的费用全交给她这个小姑,连零花钱都不留。


    但在看不见的地方,吉霄又总能做些令她担忧的事。


    吉霄上小学时,就跟附近的吴美希交好。连她爸爸老吴她都很喜欢,还会去跟男人讨教奥数。


    当时吉小红回来探望父母,就听小侄女说过从老吴那得知的趣闻。男人是她们这辈里少有的大学生,学理科。不知为何混到这一片卖盗版碟,但对科学依然关注。他跟吉霄说科学家们发现有一颗什么星星,可能在十几年后撞地球,那天说不定全世界都会毁灭。


    初初从吉霄的转述里听到这些,吉小红还高看了老吴几尺。毕竟她埋头过生活,从未有间隙去看星空跟宇宙。总感觉,蛮伟大的。


    然而闲来去音像店逛过几次,就立刻幻灭。那男人说不出的阴怪,才见几面就对她动手动脚。


    因为老吴,吉小红想,读书有意义吗?读到大学的高材生,最后还不是这个样子。能过活,但面目可憎。


    她跟自己的小侄女说:别再去找吴美希了,尤其是她爸爸在的时候。


    吉霄点头说,好。


    答应得好,做起来又是另一套。听她阿奶说,她还是爱往音像店跑,找吴美希,然后跟着她去打架。


    被小孩子背叛,吉小红不痛不痒。不过问,更不管教。因为管教,是吉成龙应该对吉霄做的事。


    然而现在,她们活在同一屋檐下。对女孩子的成长,她必然比父亲吉祥了解。譬如吉霄的胸衣,从没买过合适的。但她总让自己不要去看,不要去管。十来岁的少女了,还挂着帘子跟阿爷睡上下铺;她也不理,继续跟儿子在堂面搭帆布床。


    可是距离近了,总有失分寸的时候:


    上个月吉祥确诊,她为了钱抓狂,撞见小侄女在开开心心、无忧无虑地听流行歌,还跟着唱。手里拿着一台一看就不是她们负担得起的CD机,戴着耳机摇头晃脑。跟她们这个愁云密布、几近崩溃的家格格不入。


    看到这种东西,吉小红的第一反应是:吴美希。那小姑娘偷东西屡教不改,附近谁不知道。


    她太过担心,还是开口问了。吉霄却说CD机跟吴美希没关系,还说自己进初中后就不怎么同对方往来。


    怎么可能,吉小红想。进初中以来吉霄打架次数是少了,但脸上偶尔还是乌青。


    她也不揭穿,只问:


    “那CD机哪来的?”


    “是礼物,”吉霄答,“时知雨给我的。”


    哦,那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公主。


    “她为什么给你?这东西很贵。”


    “因为她爸爸给她买了苹果。”似乎担心她不懂那是什么,小侄女跟她解释,“就是一种听歌的,可以装很多很多歌,所以她说CD机不要了。我不收下,她就扔掉。”


    听到这,吉小红残酷地跟少女说:“那就不叫礼物,叫施舍。”


    其实她还有更露骨的话:你和那孩子是不一样的。别以为交上朋友,就能过上同样的生活。她对你的那种态度甚至不能叫友情,只能叫同情。而同情,是世上最糟糕的感情。


    她最终没说出口,只最后提点:“你给她补课就补课,别耽误了自己的成绩。”


    结果如她所料。四月,班主任来电话,说吉霄最近退步很多。人也明显不在状态,要家长多多关心。


    然而她这“家长”却没空多多关心,因为另一头,刚出院的吉祥又作死。


    出院不过半月,这人就忘了疼,开始偷着吃老酒。发现时吉小红震怒:“你是癌症啊,癌症是什么小病吗?!”


    他倒委屈:“我人生就这一点乐趣了,小红……”


    多凄惨,说得她竟心软了那么一霎。然而下一句男人就说:“更何况,今天是阿龙的祭日。”


    吉小红当场气急:“是祭日你想早点死,好去见他,是吗?你知道我为你手术付出了什么?”一想到那个代价,吉小红歇斯底里掀掉桌台:“吉成龙,吉成龙!他到底给了你什么?只留下一堆烂摊子!”


    她哭得心碎,门外却在这时跑过一阵急促脚步声。谁听到了吗?听到就听到吧,她也无力去哄。她连自己都哄不下去。


    后来,跟方丽春在寰宇酒店促膝谈心。方丽春跟她讲,她来花园小区找吉霄那天,下午知雨就哭过。问她怎么了,她说姐姐送她回家时跟她说,希望世界毁灭。她听了其实很难过,因为不想姐姐死。


    “我当时还在想,霄霄还那么小,究竟是什么事让她那样绝望。直到晚上。”


    那天晚上,吉霄在里屋吃完饭出来,嘴角又有伤痕。


    吉小红忙于堂面,根本不确定那伤痕是何时有的。想下午吉霄应该是去给人补课。难道回来又去找了吴美希?


    吉祥手术后,吉小红就更确定音像店不是什么好地方。吉霄也清楚呀,为什么还去?


    又气又忧心,还是憋着。等晚上忙过让吉霄进去写作业,对方却说,她有点事要出去。


    出去就出去吧,吉霄不说去哪,她也不问。算是长久以来的默契。但是那天晚上,当吉霄再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她终于破例,第一次对侄女发了火。


    吉霄进来从她身旁经过,她就闻到了:


    有烟味。


    少女手里的东西还没放下,吉小红先问她,是不是又去音像店?


    小姑娘良久才答,是的,又连忙补充那里没别人,她只是去找吴美希。


    吉小红当场就爆发,说跟她讲了多少次,音像店不能去,不能去!为什么不听大人的话?就因为她是小姑,不该管她?而且打架就算了,竟然还抽烟?!


    第一次见她这么怒气冲冲,吉霄也傻了。但她还是试图撒谎:


    “我没抽烟。”


    想起吉祥的肺疾,吉小红更生气:“你没抽烟,但你身上有烟味;你没打架,但你嘴是破的!你觉得你说这些明显的谎话有意义吗?吉霄?”一时冲动便口不择言,“你现在这个样子,跟你那个永远都说自己会改的老爸有什么区别?!”


    这话刚出口,吉小红就后悔了。果然,吉霄听完一脸苍白,抱着手上的东西就跑。


    人奔出门把脚踏车都骑走,吉小红才反应过来。心急火燎想去追人,先被不知何时在她身后哭成泪人的吉然拉住。


    转头看到儿子的眼泪,吉小红更气了:“哭什么哭!”


    小男孩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一边抹泪一边跟她说:“姐姐没有打架……”


    “你知道什么?!”


    “我看到的!”吉然抽泣着说,“是外公打她,吃饭的时候姐姐让他别再喝酒,他就打她了……姐姐还让我不要说……”


    这下吉小红彻底怔在原地。然后,她突然有了某种假设:


    她父亲吉祥这个人,喝多之后从来都是要动手的。打老婆,打孩子。后来程洁以死相逼,他才戒的酒。


    她怎么忘了呢。


    脑海空白的片刻,人已冲进里屋。对方锁起了门,吉小红找钥匙开锁。进去一把扯掉挂帘,就见男人醺然地抱着一瓶不知何时偷藏的酒。


    吉小红彻底被激怒,问他是不是吃饭时打了吉霄?


    喝醉的人一脸痴愚,点点头。还醉言醉语说来,小红,你也喝。


    吉小红一把抢过男人手中的酒。“她什么都没做错,你凭什么打她?!”


    “我是她阿爷,管教她怎么了?”


    老爷子说着骂骂咧咧,上手就要夺酒。吉小红怒火攻心,酒瓶子一摔,扼住面前人,将他一把摁回床上。


    这个曾经雄壮伟岸的男人,曾经一大声说话都能令她发颤的男人,现在什么都不是。被酒精掏空,被疾病啃噬,被他自己的懦弱彻底压倒,在她手下如一摊软泥。被她用大拇指抵住喉咙,男人才终于有些剧烈的神情。一脸震怒,却无力反抗。


    “你老了,你病了。我可以打你,我甚至可以杀了你!”她双眼血红地对手底下的病弱说,“但我没有。我不仅没有,还跑上跑下帮你治病……所以你明白吗?我不动手,不是因为我不能,而是因为我跟你不一样!跟吉成龙不一样!我不想当畜生!”


    这么说完,吉小红松开指节,对着自己的父亲流下眼泪:


    “你打吉成龙的女儿,下去怎么见他?怎么见我妈?你还有没有哪怕一丝良心啊,吉祥?!”


    老爷子缓过气来,一阵干咳。透过枯涸苍老、布着一层乌白的双眼,他看向吉小红,就像死亡本身透过黑洞朝她投来凝睇。吉小红心内绝望,对着洞中的死魂灵喊:


    “说吧,你是选我们?还是选酒?选对程洁,吉成龙有交代,还是选酒?!选活着,还是选酒?!!”


    男人混浊已久的目光终于对焦。攒集起一丝生机,他就又开始找回作为父亲的威严:


    “你滚……”他虚弱地出声,“吉小红,你滚……”


    吉小红心如死灰地出来。


    从里屋到堂面,几步路啊。转过背就能发现的事,她没发现。


    是喝多了酒就打吗?被打了几次?从何时开始?


    吉霄从来不说是一方面,但主要还是因为她的刻意忽视,告诉自己别去看,


    别因为同情,就转向那个孩子。


    现在该去找人了。吉小红想。音像店,是吗?要不要也拿上菜刀?


    刚想到这,电话作响。她本不想理,但最终还是走到座机旁,抱着连她自己都觉得不可能的希望拿起听筒。


    然后,她听到方丽春的声音。


    吉小红打车赶往女人告诉她的住址。


    很多年前的冬天,雾雨迷蒙。吉成龙带回来一个女婴,不知年纪,没有姓名。吉成龙说,那是他的孩子。谁知道是不是。


    很烦厌,但吉霄还是在这个家留下来了。


    后来就知道她一定是这家的人,因为无论跟哥哥还是自己,吉霄都长得很像。这孩子命不好,只有一个父亲在,却不如不在。


    吉霄读书晚,长得高。但在学校被欺负的原因一定不是这个,她知道。毕竟侄女的遭遇她都曾经历过,因为哥哥吉成龙。就连母亲程洁对她们说的话都一样:


    “谁先打你,你都要还手。”


    吉成龙这个疯子,从小就是她的噩梦。可实际上他很胆小。当瘪三都是其中最没出息的,却敢搞出人命。


    赔罪很严肃。一开始每年都去。全家人都去。肯定要这样,一条命啊。别人家的儿子也是儿子。


    但是到第三年,死者家属要他们别去了。尤其别带吉霄去,没用的。


    “我儿子是瘪三,是混账,但他也不该被你儿子杀。我一辈子都不原谅你们,一辈子都诅咒。所以别再来了,你们来只是为了让自己活得顺心。知道吗,每次看到你们,我都觉得自己的旧伤口又被人捅一刀。”


    遗属这番话吉小红一直记得。在那时,她就曾看向身旁一同去的小侄女,心想这孩子,什么都没做错,却又什么都错了。


    同情早就产生,在很多年前,对着一个生来就被云雾所困的人。但她知道,她不能选择她。


    说起人生的选择,有两个令吉小红记忆深刻:


    第一个当然是卖身。那么短的时间,债主又逼得狠厉,她拿不出钱。父母也没有,父母的钱都给老大了。丈夫那边老人离世,兄弟能接济的都接济过。


    路走无可走,名节成了最后考虑的事。她甚至想,她也是靠自己谋生。


    现在回想,如果读了书,当时是不是就能保住尊严?是啊,数学。太讽刺了,数学原来等于钱。在属于她的岔道口,怎么就没能出现这个选择呢。


    所以,老吴变成那样是他自己的问题,跟读书没关系。


    第二个选择是离婚。而且是在前夫还需要帮助的时候。她偶然得知只要证明是丈夫的赌债,就算离婚也不用她承担。于是好说歹说,让男人相信他们的日子会过一辈子,卖掉了唯一赖以生存的老破小,再为自己留出钱去请了律师。后来山盟海誓全推翻,并且顺利争得了吉然的抚养权。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但现实似乎不是这样。回头再看,她鼓起勇气做出的最献身的决定,却是最坏的;而收起同情做出的最残忍的决定,却是最好的。


    所以,在回老工业区前她就想得很清楚,绝对不会选择吉霄。


    但是每当她去观音庙,去福音堂。对着神与佛,她在心里忏悔得最多的两件事,一是用尊严交换生存。二就是,她一直刻意疏远小侄女。


    第一个忏悔她理解自己,第二个不理解。有什么好忏悔的,无关她痛痒的人。有意思吗?为了自我满足?


    吉小红下车,看着眼前的高楼——


    几分钟车程,表都还来不及跳。坐拥江景的花园小区离她们的黑洞那么近,在这个黑灯瞎火的老区如同一个不真实的海市蜃楼。即使入夜了,这里仍有光。


    有些镶嵌在日常中的平凡事物,会在某个瞬间让人产生异常的向往,比如在失意的夜晚亮起来的灯。小侄女骑车到这里的时候,抬头看过没。什么心情。


    那么小的孩子,却只能去别人家寻找归宿,她多可怜。


    这么想完,吉小红就自嘲地笑起来。


    她想同情,真是这世上最糟糕的感情。


    第60章 礼物


    至今仍记得那晚到方丽春的家, 进门却没见吉霄的影子。方丽春不好意思地告诉她,时知雨哭了,吉霄正在里面哄。


    谁哭了?谁在哄?


    不过, 意想之外的状况确实令她悬着的心放了大半。吉小红跟方丽春进卧室。


    属于这家女儿的卧室很宽敞, 装扮温馨,还有一个小书架。上面一排放着各式童话书,连环画, 小说,还有光盘……墙上挂大相框,照片是标准的影楼照,一对美满父母抱着孩子。


    然而现实中,照片上笑容灿烂的小女孩却在哭, 吉霄在她旁边坐着, 正跟她讲:


    “没关系的, 叔叔不让贴就算了。”


    “可你好不容易才帮我拿到的!”小姑娘边哭边生气,“我都那么求他了, 他还是不听我的!我以后再也不理他了!!”


    吉霄还想安慰,就在这时见到吉小红, 脸色瞬间变化。坐她身边的小人却没察觉, 继续宣泄:“吉阿姨也是,她都不问怎么回事, 就说你!她一点道理都不讲吗?!”


    听到女儿点来客的名,原本步履端庄的方丽春瞬间没了仪态, 过去拉起小姑娘捂实她的嘴:“你这孩子,没大没小!快给吉阿姨道歉!”


    看到从天而降的吉小红, 小姑娘眼泪都吓停,懵然地鞠一躬, 说对不起。


    吉小红也尴尬,还好方丽春拉住孩子:“那你们聊?我和知雨先出去。”


    门关上后,吉小红看向吉霄。


    那夜聊天,敞开心扉。刚开始吉霄还不自在,但是后来,再藏不住心事。终究只有十六岁,说到伤心处泪如雨下。


    吉小红看着少女想,有多少年没看过这孩子哭。又或者说,曾经看到过吗。在襁褓就算了,自懂事以来,这孩子就长成了一座封闭的迷城。笑泪或许有,都在母亲程洁那里。


    阿奶走后,她的日子怎么度过,又在想些什么?


    她从没试图去了解。


    吉霄说,不读高中也没关系。家里不需要为她多花钱,阿爷得癌症了,她知道。那才是最紧要的。


    吉小红听得揪心,问阿爷是不是喝醉了就打你?吉霄很是惊讶,似是不想她知道。见她这样吉小红提醒,说实话。吉霄才在一阵沉默后答,是的。


    那你为什么还担心他?


    “因为阿爷不是故意的,”在她面前的泪人为打他的人说话,“他醒酒了会给我做好吃的,还会给我买新衣服。学校里有人欺负我,他还去骂过他们。”


    吉小红心碎,说什么故意不故意,不分青红皂白打人就是他不对,明白吗?


    吉霄怔了怔,不答话。


    吉小红又问,学校呢?现在还跟以前一样吗?升初中后都换地方了。


    吉霄答,之前还好。但后来不知道谁又传了出去,说她爸爸是杀人犯。


    又说在生物课上,大家学习了基因。自那后就开始有人说暴力会遗传,还说她迟早也会杀人。


    吉小红生气,说别听他们的。


    少女安静片刻后,哭着跟她坦言:“可我真的想过世界毁灭。”


    吉小红叹一声,然后拉过吉霄的手来握住:


    “吉霄,如果这个家真的有暴力基因,那我血液里也有。而且就在刚才,看你阿爷醉成那样,并且知道了他酒后打人……我也这么想——世界毁灭吧。但是你看,我没有杀人。从前不会,未来也不会。同样的,你也不会。因为我们和你爸爸不一样。”


    这番话后,少女的泪水彻底决堤。看她把委屈都哭出来,吉小红才说:


    “所以好多事,连我这个大人都解决不了,更别说你。你还小,只需要好好读书。”女人说着摸她的头,“你答应过我的,即使给人补课也要注意成绩。但你班主任打电话来,说你最近退步了。这可不行,我还一直希望你能考到更好的高中去。”


    明明是批评,吉霄却在听到这话后停止哭泣。不确定地跟吉小红问:


    “我考高中,那阿爷怎么办?你怎么办?”


    吉小红努力装得淡然:“什么怎么办?继续生活啊。上次在门外偷听的就是你吧?听了一半就跑。你阿爷是癌症,但是是能治的那种。之前手术很顺利,医生说他还能活很久——只要戒酒。”


    吉霄的眼中闪过惊喜:“真的吗?”


    “真的。”吉小红说,“你之前上课不专心,是不是就是以为你阿爷要死了?”


    吉霄如释重负: “是啊。”


    “怎么不来跟我问清楚?”


    “……我怕你不开心。”


    吉小红看着小侄女,随后告诉她:“别害怕。”她说,“以后有烦心事,你就告诉我,不要闷头自己想。”


    原以为吉霄马上会答应,哪想少女考虑一阵后,居然说:


    “……还是不了。”


    “为什么?”


    犹豫之后,吉霄启口:“因为我不是你的孩子……我知道的。我不能给你添麻烦。”


    这话说的,是有心,还是无意?


    吉小红不知道,她只知道,此刻少女红着双眼、目光深澈地看着她。


    善良的人会被同情绑架,对自己说了一万次绝对不要去碰吉成龙的烂摊子。其结果就是在神与佛面前也忏悔了一万次。


    而这一日,她想要一个解脱。说她圣母心泛滥脑子坏掉也没所谓,她只是真的受不了了。


    吉小红说出一直想说却不敢说的话:


    “吉霄,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孩子,我当你妈妈。”


    然后她就看到少女露出惊讶的表情。那样子是不敢相信,却又很想相信。


    每次看向这孩子的时候她总在想,吉霄的问题从来都是,太过于懂事。


    她知道,她不再推一把,即使是好意摆在面前,吉霄也不一定领受。


    “快叫妈妈,”想到这她说,“不叫的话我走了。没下次了。”


    她说着起身,少女才拉住她袖口。


    “妈妈。”


    2006年4月为什么记得那么清楚?因为那个月,人生的重大选择又多一桩:


    她给自己添了一个女儿。


    然而令吉小红印象更深刻的还有际遇变化:


    前半个月她还在焦头烂额,后半个月就突然时来运转。


    四月末的夜晚,面馆来了电话。声音稚嫩,说请找吉霄。


    她新认的女儿接起电话,听到中途就压止不住狂喜。吉小红看着终于肯把心情写在脸上的少女,一边好笑,一边把店里的垃圾清出去扔了。


    刚回来,就见吉霄来回踱步,神色飞扬。


    然后她就被告知:她们中彩票了。


    “是一等奖!”吉霄告诉她,“但还不确定,明天方阿姨会去领奖试试,如果号码还是对得上就是真中了!”


    又说彩票是她帮时知雨买的,对方出钱,她出力。当时就讲好要对半分。但她从没想过真能中奖。


    这下换吉小红呆住:“小雨说要平分?”


    “是啊!”吉霄答,又怕吉小红说她,连忙解释:“我也说不用的,但她说约定就是约定。还说方阿姨也是这个意思。”


    那一瞬间,吉小红把很多假设在脑海里过了一遍,但又全部推翻:


    “怎么可能有这么好的事?”她难以置信。总觉得这种运气落不到她们头上。


    吉霄却说:“时知雨的运气向来就很好!拿猜拳来说,我从来不会输给别人的,却会输给她!”


    这稚气的说法让吉小红笑出来。随即她想,这么好的事,轮得到她,那很好;若轮不到,也没关系。她习惯了。


    见她不说话,吉霄又强调:“时知雨还说,这不是施舍。这是上天给我们的礼物。”


    吉小红听得怔住,眼前浮现那小姑娘振振有词的样子。


    她不禁笑开,对女儿承认:“小雨是对的。”


    翌日就收到方丽春电话:好消息,她们确实中奖了,离特等奖就差一个号!坏消息,本次一等奖中奖人数太多,天大的好运被她们撞上,到手却只有五万块。


    “不管怎么样,都绝对值得庆祝!马上放五一,我这有寰宇酒店的餐券,市中心那家。到时候我们去玩两天如何?把孩子们都带上。”


    吉小红在电话这头默不吭声地听,但早已在捂着惊讶的嘴,并且笑得跟花儿一样。实在找不到理由拒绝:


    “好啊!”


    那年五一,让吉小红想起自己嫁人那晚。好像在无垠长夜里登山,煎熬折磨,不知前路何处是尽头。终于见到一处明灯。可以停下喘息,抬头看看漫天星光。


    当然,后来知道她所嫁非人,之后多少年再没轻松过。难得今日吉时又肯眷顾,让她终于也有资格去享受凡人的娱乐,将肩上的重担暂时放下。


    这么喟叹的时候,她和刚结识了一个月的女人悠闲地走在灯火通明的江岸。吉霄走前面,一手拉着妹妹,一手拉着弟弟。又开始端平水,两个都照顾。


    她看得多欣慰。


    一路跟方丽春聊天。好像认识多年的姐妹那般体己,什么话都说。说之前某日,起床发现吉祥把酒全扔掉了,也终于愿意把面馆打出去、带孩子;说她现在志在必得,保险公司?考不上也得考,大不了多应聘几家;说就算砸锅卖铁,也要想办法供吉霄上高中。读书太重要了,她才知道。


    提到读书,方丽春就发愁,说知雨这孩子要是有霄霄那么懂事该多好。她这个人没定性,想一出是一出。幼儿园吵着学芭蕾,结果上了两堂课就不去;小学非要弹钢琴,之后又变卦,想当科学家,宇航员;跑调跑到美国,还做梦成为第二个王心凌;这两天好了,不知刮什么风,说以后要当导演。反正就是不想踏实念书。


    吉小红在旁笑着听,心想芭蕾啊,她也曾有这样的美梦。到现在笔记本还买芭蕾女郎的。谁还没经历过小时候。


    方丽春想到什么,问她,有没有想过让吉霄转学。她答没办法。但凡有选择,谁不想呢。


    幸好吉霄还有一年就考高中,到时希望她能离家远一些,有新生活。


    回酒店继续聊天,话题越聊越深。吉霄年岁毕竟大些,懂事许多,跟她们主动请缨带妹妹弟弟到另间房去。


    孩子离开后,两个女人聊了一晚,谈家庭,婚姻,遭遇的困境……


    谈人生的选择。


    那天,吉小红第一次听到“时玄”这名字。时知雨的父亲,淮北人。


    方丽春初中毕业后跟着家里销茶,在省会跟时玄认识。那时他们都才十来岁,一穷二白,却敢陷入爱情——


    “我老公比我命苦,家里什么都没有。父母走得早,兄长不做人,把他挤到临时棚户里一个人过活。去工地才14岁,从那开始学的手艺。17岁当包工头,27岁来宁城。刚来找不到活路啊。口袋里只剩百来块,我们都想要不回老家算了。却在这时绝处逢生,在老工业区接下了工程,赚了来宁城的第一桶金,也是五万块。那一年香港回归 ,我和他都开心疯了,买了紫荆花小旗帜来市里庆祝,看夜景。……”


    方丽春笑着说过去。不提现在。提也带着怨气:


    “我知道,生意做大了,应酬多。回家少没关系,我习惯了。”女人说,“但有时觉得不公平。生知雨,我受罪,带孩子,我出力。跟她在一起的时间明明是我更多,她却说讨厌我。从没听她说讨厌她爸爸。当然了,她爸爸会给她买好东西哄她。男人真好,只需要简单地出现几次,就能得到小朋友同等的爱,还不用招人厌。”


    吉小红心疼,劝她小雨一定只是随口说,不过脑的。怎么可能真心讨厌。


    这话说得方丽春自省起来:“她这是随了谁呢?这么缺心眼。总不会是我?”


    吉小红刚刚还鼻酸,这会儿又被方丽春逗笑。


    “对了,”方丽春想起什么来,“你知道吗,好几年前,我和知雨就从你家面馆经过。只是那时没进去吃,在门外那颗紫藤树下休息。当时还看到一个短发小姑娘,一脸不开心的样子,穿校服裙。知雨一直盯着人看,我还跟她说那样不礼貌,让她以后不要直盯盯看人。后来知雨问我还记得这回事吗,我说记得。她兴奋地说霄霄就是那时我们看到的小姑娘。我当时就觉得好神奇啊,因为那时候,我们怎么可能想到会跟你和霄霄认识,还这么亲近!”


    吉小红听得触动,心想人与人的缘分真的很难说。像方丽春,出现才多久,她却已经开始宁可这个人是她姐姐,而不是吉成龙。


    想到这,她真诚地跟方丽春说,方姐,你是我的贵人。这两万五千块把我拉出了地狱,因为它,我终于能跟过去一刀两断。我对你,这辈子都只有感激。从今以后你要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方丽春听得一下就眼红。她忍着泪说,那算什么,是孩子们有福气,她只是沾光。


    情谊自此更深,到第二日仍在城中逗留。听吉然和吉霄说吉小红是喜欢唱歌的,当机立断,一行人去KTV。


    关于那日的记忆,只有温馨。最记得她唱完《女人花》,方丽春也雄心万丈,又点一次。唱前还发表重要讲话:


    “这首歌,讲想得到爱情,但今天,我不打唱给任何男人听!”她学着女明星们夸张的做派,热烈地讲,“我要把这首歌献给吉小姐!”又指明,“当然,包括大吉小姐,以及小吉小姐。”


    吉然这小家伙不满意了:“可我是男人啊!”


    大家闻言笑作一团,方丽春也笑:“哦,对,那也勉强献给我们唯一的男人,吉先生!”


    要唱了,她的宝贝女儿站起来认真跟大家讲:


    “我妈妈唱歌走调的,你们待会儿可不许笑!”


    被曝光的方丽春无奈:“时小姐,请你坐下?”


    开唱。年纪最小的吉然最为天真,才听第一句就忍俊不禁、哈哈大笑。后来大家都被传染,笑声连连。至于刚才喊着不许笑的小姑娘,此刻拿着铃鼓捧着腹,笑得歪倒在沙发上。


    吉小红也笑。在笑出的泪水中,她看着唱歌的女人,心想有些人一旦记住,就很难忘记。交汇的时日哪怕很短暂,她这辈子也不会忘记今天吧。


    后来的际遇不可想象。有挫折,但她挺过去了。几年之后,上天带着礼物再次造访:


    她家拆迁了。


    她们越来越好,但在旧时光中跟她一同笑过、哭过那个人,却在次年春天来到时,消失得无声无息。


    人间多聚散,但其实散才是常态。只是当时她们不知道。


    第一次去故人家的那个夜晚,后来,她骑着母亲程洁留下的破旧脚踏车离开,载着自己给自己找来的女儿。


    在老工业区的黑夜里游荡,她想所谓选择,在当时看,明明都是经过衡量后走的最好的一步。但人生无常,“后悔”这两个字永远来自未来,且没有解药。


    那么现在呢。选了吉霄,她会后悔吗?


    管它的。反正总比在观音庙、福音堂里板着脸好。她畅快。


    真母女成不了,假母女得做下去。至少要到吉霄某日叫她妈妈,也能叫得很自然的时候。


    她一边想,一边蹬车,总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那是多少年前,程洁载着她骑过黑夜。经过临江桥,她不知道上坡路多难,还在母亲身后唱着歌。


    在成为黑洞之前,她家也有过好日子。她也曾是妈妈最宝贝的女儿。


    快到桥的时候,在她身后抱着电影海报的少女说话了,大声告诉她,时知雨因为语文考试得94分很伤心。


    吉小红大笑。“94分还伤心呀?”


    “就是说!”吉霄喊,“可能因为她成绩好?她太难过,所以我想要送她一个礼物。就是这个海报!这部电影我们都很喜欢,吴美希家有,我就去试着跟她要了。……但她和她朋友非要我抽烟才准我拿走。所以今晚我确实……抽烟了。对不起。”说到这又补充,“我以后绝不会再抽!我保证!”


    吉小红早就释然。“既然送给小雨,怎么又拿回去?”


    “因为方阿姨说她爸爸可能不许她贴,她不信,打电话问了,叔叔果然说不许。”


    吉小红想了想:“那把海报贴面馆吧。你不是说也喜欢那部电影?这样小雨每周六来,也能看到。”


    “真的可以吗?”


    “为什么不行?那么漂亮的海报。”


    说到这,吉小红对着前方使劲喊:“吉霄,以后喜欢什么,讨厌什么,你都说出来!不说清楚,我是没办法知道的!”


    她没听到少女的答复,只听到风声。这夜的风吹得她异常舒服,就连骑上坡路也能笑开来,迎着风使劲踩,喘粗气都过瘾。


    这样努力下去,够不够把她们都拖出云雾?


    车来到桥的最高点。老区的黑夜在那一刻安静到极致,宛如她即将改变的人生。


    然后她想,下桥了。


    ……


    “妈。”


    吉小红回过神,就见已长成标致女人、如今完全可以独当一面的女儿到她面前喊她,“我们吃好了。我去送送大叶他们,待会儿回来。”


    吉小红一笑,眼角添了皱纹:


    “好啊。”她说。